2024年怀化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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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怀化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jué】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格【gé】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chuàng】办于1958年,是【shì】硕士学位【wèi】授予【yǔ】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bù】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diǎn】5个、28个,国【guó】家【jiā】级、省级一流课程2门【mén】、61门,省(部)级【jí】科研平台29个,培养了【le】以中国科学院院士【shì】席南华、著名【míng】作家王【wáng】跃文、歌唱家陈思【sī】思等【děng】为代【dài】表的16余万毕业生。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lèi】、职高【gāo】对口类【lèi】、预科班【bān】、省级高中起【qǐ】点本科层次【cì】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xiàng】培养【yǎng】计划(含优师专项计划)、楚怡工匠【jiàng】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huì】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qī】间【jiān】,中共怀化学院纪【jì】律检查委员会、湖【hú】南【nán】省监委【wěi】驻怀化学院监【jiān】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fàn】有【yǒu】序【xù】、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湖【hú】南省教育【yù】厅【tīng】的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hé】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shè】会机构招生【shēng】。凡是【shì】有社会机构和个人【rén】宣【xuān】传与学校有合【hé】作【zuò】、可以通过“内部【bù】指【zhǐ】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shí】条 学校【xiào】将【jiāng】严【yán】格执行【háng】招【zhāo】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wéi】规的考生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33号【hào】)和《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yù】部令36号)确定的【de】程【chéng】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对【duì】学校招生工【gōng】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校2024年【nián】面向27个【gè】省(区、市)招生。学校结【jié】合国家政【zhèng】策导向,根【gēn】据社【shè】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考【kǎo】虑各省(区、市【shì】)生源数量【liàng】、生源质量、促进【jìn】教育【yù】公平等因素,编制分省(区、市)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huá】)。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bù】门【mén】审批。
第十二【èr】条 学校【xiào】将分【fèn】省来源计划【huá】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审批备案【àn】。学校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区【qū】、市)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公布的为【wéi】准。
第十三【sān】条【tiáo】 学校预留计划【huá】不超过招生计划【huá】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shēng】源不平衡、专业不均【jun1】衡以及解【jiě】决同分【fèn】考生【shēng】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zhuān】业【yè】共50个,具体情【qíng】况【kuàng】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1 | 物理学(师范) | 物电与智能制造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科 |
2 |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5900 |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5900 | |||
4 | 通信工程 | 四年 | 5900 | |||
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4800 | |||
6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5900 | |||
7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5900 |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师范) | 四年 | 3800 | |||
1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800 | |||
11 | 生物科学(师范)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四年 | 4000 | ||
1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4800 | |||
13 | 生物工程 | 四年 | 4800 | |||
14 | 生物制药 | 四年 | 5900 | |||
15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 四年 | 5900 | ||
1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5900 | |||
17 | 软件工程 | 四年 | 4800 | |||
18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4800 | |||
19 | 网络空间安全 | 四年 | 4800 | |||
20 | 化学(师范)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四年 | 4000 | ||
21 | 材料化学 | 四年 | 3800 | |||
2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4800 | |||
23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科 |
24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6000 | |||
25 | 英语(师范)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000 | ||
26 | 商务英语 | 四年 | 3800 | |||
2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
28 | 财务管理 | 四年 | 5000 | |||
29 | 物流管理 | 四年 | 4000 | |||
30 | 跨境电子商务 | 四年 | 4000 | |||
3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4000 | |||
32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四年 | 4000 | 思想政治(必须选考) | |
33 | 历史学(师范)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34 | 学前教育(师范) | 教育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
35 | 小学教育(师范) | 四年 | 4000 | |||
36 | 法学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四年 | 5000 | ||
37 | 社会工作 | 四年 | 3800 | |||
38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4000 | |||
39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4200 | 不分文理/文科 | |
40 | 音乐学(非师范) | 四年 | 6000 | |||
41 | 舞蹈学 | 四年 | 8000 | |||
42 | 风景园林 | 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 | 四年 | 4800 | 文科 | |
43 | 园林 | 四年 | 3600 | 生物(必须选考) | 理科 | |
44 | 美术学(师范) | 四年 | 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不分文理/文科 | |
45 | 美术学(非师范) | 四年 | 8000 | |||
46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8000 | |||
47 | 环境设计 | 四年 | 8000 | |||
48 | 产品设计 | 四年 | 8000 | |||
49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8000 | |||
50 | 体育教育(师范)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四年 | 4000 | 理科 |
说明:学校各专业学费标【biāo】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jiāo】育厅【tīng】核定的标准执行,此【cǐ】公布标准为2023年执【zhí】行标准,如2024年出台新收费【fèi】文【wén】件【jiàn】,则【zé】按新文件【jiàn】规【guī】定收费【fèi】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d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zhāo】英语语种考【kǎo】生。报【bào】考【kǎo】其他专业的考【kǎo】生,不限定【dìng】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yǔ】和日语公共教学,无【wú】其他语种公共教【jiāo】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gè】省(区【qū】、市)生源情况及各【gè】省(区、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普通类【lèi】原则【zé】上不超过【guò】101%,艺术体【tǐ】育类原则上为【wéi】100%。
第十八【bā】条 学校提【tí】档和确【què】定专业时认可各省【shěng】(区、市【shì】)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cè】。学校在【zài】调档时认可的各省(区、市【shì】)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政策性【xìng】加分,分值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de】有关规定,原则【zé】上只【zhī】录【lù】取有【yǒu】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zǔ】平行志【zhì】愿投【tóu】档【dàng】方【fāng】案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zhì】愿间不设专业级【jí】差【chà】分。投档成绩相同【tóng】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录【lù】取,生源【yuán】省(区、市)没有【yǒu】统【tǒng】一排序规则的,依【yī】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zhī】和、语文单科成【chéng】绩、外语单【dān】科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lù】取。
如果【guǒ】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不【bú】能满足,但【dàn】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调剂至生源所在【zài】省(区、市)招【zhāo】生计划未满额专【zhuān】业录【lù】取(以专业组投档的,只能在考生所投档【dàng】的专业【yè】组内进【jìn】行调【diào】剂【jì】)。未【wèi】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二)按专业平行【háng】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按【àn】照各省(区、市)公【gōng】布方【fāng】案【àn】和有关【guān】办【bàn】法执行,按所投档专业进行【háng】录取。投档【dàng】成绩相【xiàng】同【tóng】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pái】序规则投档录取,生源【yuán】省(区【qū】、市)没有【yǒu】统【tǒng】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wén】单科成绩【jì】、外语【yǔ】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qū】教育【yù】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在【zài】内蒙古自【zì】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duì】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各【gè】省(区、市)艺术类【lèi】联【lián】考【kǎo】或统【tǒng】考成绩,文【wén】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shēng】源所在省(区、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bù】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lù】取控【kòng】制分数线。
(一)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rèn】可该省(区【qū】、市)各艺术【shù】类专业对【duì】应的【de】投档规则【zé】,按进档考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kǎo】生所在省(区、市【shì】)未【wèi】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依据【jù】具体省(区【qū】、市)情【qíng】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dàng】,按进档【dàng】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录取。如考【kǎo】生所在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suàn】方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jì】投档录取【qǔ】,综【zōng】合【hé】成绩【jì】计算方法为【wéi】:综合【hé】成【chéng】绩=(专业【yè】统考成绩÷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总分【fèn】×600)×60%+文【wén】化成绩×40%。
(三【sān】)进档考生【shēng】若出现【xiàn】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shēng】源省【shěng】(区、市)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mén】提供的考生【shēng】同分排序规【guī】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guī】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dàng】分数(综合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shí】,按艺【yì】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取,仍【réng】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kē】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学【xué】校【xiào】认可【kě】各【gè】省【shěng】(区、市)体育类【lèi】专业联考或统考成【chéng】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dá】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体育类【lèi】专业【yè】所在批次【cì】的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zé】的,学【xué】校认可该省(区【qū】、市)体【tǐ】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pái】序录取【qǔ】。
(二)考生所【suǒ】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考生【shēng】体育【yù】专业【yè】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投档【dàng】,专业【yè】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排【pái】序投档,文化【huà】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语【yǔ】文单科【kē】成绩【jì】、外语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投档。进档考【kǎo】生依【yī】据投档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二条 学生入【rù】校一【yī】学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guī】则【zé】和程序根据学校【xiào】转专【zhuān】业管【guǎn】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有奖、贷、助、勤、补等【děng】全系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xué】生【shēng】,可申请生源地【dì】助学【xué】贷款,学校【xiào】根据有关政【zhèng】策、规【guī】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xué】、特困补【bǔ】助等措施【shī】予以资助。学校倡【chàng】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发【fā】展【zhǎn】,鼓励【lì】学生通过获得【dé】各级【jí】各类奖、助学【xué】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tiáo】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biāo】准【zhǔn】按照【zhào】教育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均采用考【kǎo】生【shēng】报考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gòng】的信息真【zhēn】实性负【fù】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xué】后3个月内,学【xué】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chéng】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xiàng】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fù】核发现的问【wèn】题,学校将【jiāng】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shí】,取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huò】涉嫌【xián】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台【tái】和【hé】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jiē】选【xuǎn】公【gōng】布的【de】章程内容【róng】,如【rú】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bù】的完整招【zhāo】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b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xué】校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解释权属于怀化学【xué】院招生【shēng】就业与【yǔ】创新创【chuàng】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853370
招生咨询邮箱:hhxyzsb10548@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b.hh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4528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