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怀化学院

2024年怀化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25:51    发布【bù】: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怀化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shì】2024年怀化【huà】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duì】大【dà】家有所帮助【zhù】。

怀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怀化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jué】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格【gé】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chuàng】办于1958年,是【shì】硕士学位【wèi】授予【yǔ】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bù】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diǎn】5个、28个,国【guó】家【jiā】级、省级一流课程2门【mén】、61门,省(部)级【jí】科研平台29个,培养了【le】以中国科学院院士【shì】席南华、著名【míng】作家王【wáng】跃文、歌唱家陈思【sī】思等【děng】为代【dài】表的16余万毕业生。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lèi】、职高【gāo】对口类【lèi】、预科班【bān】、省级高中起【qǐ】点本科层次【cì】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xiàng】培养【yǎng】计划(含优师专项计划)、楚怡工匠【jiàng】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huì】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qī】间【jiān】,中共怀化学院纪【jì】律检查委员会、湖【hú】南【nán】省监委【wěi】驻怀化学院监【jiān】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fàn】有【yǒu】序【xù】、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湖【hú】南省教育【yù】厅【tīng】的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hé】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shè】会机构招生【shēng】。凡是【shì】有社会机构和个人【rén】宣【xuān】传与学校有合【hé】作【zuò】、可以通过“内部【bù】指【zhǐ】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shí】条 学校【xiào】将【jiāng】严【yán】格执行【háng】招【zhāo】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wéi】规的考生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33号【hào】)和《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yù】部令36号)确定的【de】程【chéng】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对【duì】学校招生工【gōng】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校2024年【nián】面向27个【gè】省(区、市)招生。学校结【jié】合国家政【zhèng】策导向,根【gēn】据社【shè】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考【kǎo】虑各省(区、市【shì】)生源数量【liàng】、生源质量、促进【jìn】教育【yù】公平等因素,编制分省(区、市)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huá】)。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bù】门【mén】审批。

第十二【èr】条 学校【xiào】将分【fèn】省来源计划【huá】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审批备案【àn】。学校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区【qū】、市)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公布的为【wéi】准。

第十三【sān】条【tiáo】 学校预留计划【huá】不超过招生计划【huá】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shēng】源不平衡、专业不均【jun1】衡以及解【jiě】决同分【fèn】考生【shēng】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zhuān】业【yè】共50个,具体情【qíng】况【kuàng】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1物理学(师范)物电与智能制造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科
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四年5900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5900
4通信工程四年5900
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4800
6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四年5900
7机器人工程四年5900
8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四年4000
9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师范)

四年3800
10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800
11生物科学(师范)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四年4000
12食品质量与安全四年4800
13生物工程四年4800
14生物制药四年5900
15人工智能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四年5900
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5900
17软件工程四年4800
18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四年4800
19网络空间安全四年4800
20化学(师范)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四年4000
21材料化学四年3800
22制药工程四年4800
23语言文学(师范)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科
24网络与新媒体四年6000
25英语(师范)外国语学院四年4000
26商务英语四年3800
27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学院四年4000
28财务管理四年5000
29物流管理四年4000
30跨境电子商务四年4000
31旅游管理四年4000
32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年4000思想政治(必须选考)
33历史学(师范)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
34学前教育(师范)教育科学学院四年4000
35小学教育(师范)四年4000
36法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四年5000
37社会工作四年3800
38公共事业管理四年4000
39音乐学(师范)音乐舞蹈学院四年4200不分文理/文科
40音乐学(非师范)四年6000
41舞蹈学四年8000
42风景园林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四年4800文科
43园林四年3600生物(必须选考)理科
44美术学(师范)四年4800不提科目要求不分文理/文科
45美术学(非师范)四年8000
46视觉传达设计四年8000
47环境设计四年8000
48产品设计四年8000
49数字媒体艺术四年8000
50体育教育(师范)体育与健康学院四年4000理科

说明:学校各专业学费标【biāo】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jiāo】育厅【tīng】核定的标准执行,此【cǐ】公布标准为2023年执【zhí】行标准,如2024年出台新收费【fèi】文【wén】件【jiàn】,则【zé】按新文件【jiàn】规【guī】定收费【fèi】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d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zhāo】英语语种考【kǎo】生。报【bào】考【kǎo】其他专业的考【kǎo】生,不限定【dìng】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yǔ】和日语公共教学,无【wú】其他语种公共教【jiāo】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gè】省(区【qū】、市)生源情况及各【gè】省(区、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普通类【lèi】原则【zé】上不超过【guò】101%,艺术体【tǐ】育类原则上为【wéi】100%。

第十八【bā】条 学校提【tí】档和确【què】定专业时认可各省【shěng】(区、市【shì】)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cè】。学校在【zài】调档时认可的各省(区、市【shì】)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政策性【xìng】加分,分值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de】有关规定,原则【zé】上只【zhī】录【lù】取有【yǒu】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zǔ】平行志【zhì】愿投【tóu】档【dàng】方【fāng】案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zhì】愿间不设专业级【jí】差【chà】分。投档成绩相同【tóng】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录【lù】取,生源【yuán】省(区、市)没有【yǒu】统【tǒng】一排序规则的,依【yī】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zhī】和、语文单科成【chéng】绩、外语单【dān】科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lù】取。

如果【guǒ】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不【bú】能满足,但【dàn】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调剂至生源所在【zài】省(区、市)招【zhāo】生计划未满额专【zhuān】业录【lù】取(以专业组投档的,只能在考生所投档【dàng】的专业【yè】组内进【jìn】行调【diào】剂【jì】)。未【wèi】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二)按专业平行【háng】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按【àn】照各省(区、市)公【gōng】布方【fāng】案【àn】和有关【guān】办【bàn】法执行,按所投档专业进行【háng】录取。投档【dàng】成绩相【xiàng】同【tóng】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pái】序规则投档录取,生源【yuán】省(区【qū】、市)没有【yǒu】统【tǒng】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wén】单科成绩【jì】、外语【yǔ】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qū】教育【yù】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在【zài】内蒙古自【zì】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duì】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各【gè】省(区、市)艺术类【lèi】联【lián】考【kǎo】或统【tǒng】考成绩,文【wén】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shēng】源所在省(区、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bù】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lù】取控【kòng】制分数线

(一)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rèn】可该省(区【qū】、市)各艺术【shù】类专业对【duì】应的【de】投档规则【zé】,按进档考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kǎo】生所在省(区、市【shì】)未【wèi】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依据【jù】具体省(区【qū】、市)情【qíng】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dàng】,按进档【dàng】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录取。如考【kǎo】生所在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suàn】方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jì】投档录取【qǔ】,综【zōng】合【hé】成绩【jì】计算方法为【wéi】:综合【hé】成【chéng】绩=(专业【yè】统考成绩÷考生【shēng】所在【zài】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总分【fèn】×600)×60%+文【wén】化成绩×40%。

(三【sān】)进档考生【shēng】若出现【xiàn】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shēng】源省【shěng】(区、市)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mén】提供的考生【shēng】同分排序规【guī】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guī】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dàng】分数(综合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shí】,按艺【yì】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取,仍【réng】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kē】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学【xué】校【xiào】认可【kě】各【gè】省【shěng】(区、市)体育类【lèi】专业联考或统考成【chéng】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dá】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体育类【lèi】专业【yè】所在批次【cì】的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zé】的,学【xué】校认可该省(区【qū】、市)体【tǐ】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pái】序录取【qǔ】。

(二)考生所【suǒ】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考生【shēng】体育【yù】专业【yè】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投档【dàng】,专业【yè】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排【pái】序投档,文化【huà】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语【yǔ】文单科【kē】成绩【jì】、外语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投档。进档考【kǎo】生依【yī】据投档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二条 学生入【rù】校一【yī】学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guī】则【zé】和程序根据学校【xiào】转专【zhuān】业管【guǎn】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有奖、贷、助、勤、补等【děng】全系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xué】生【shēng】,可申请生源地【dì】助学【xué】贷款,学校【xiào】根据有关政【zhèng】策、规【guī】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xué】、特困补【bǔ】助等措施【shī】予以资助。学校倡【chàng】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发【fā】展【zhǎn】,鼓励【lì】学生通过获得【dé】各级【jí】各类奖、助学【xué】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tiáo】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biāo】准【zhǔn】按照【zhào】教育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均采用考【kǎo】生【shēng】报考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gòng】的信息真【zhēn】实性负【fù】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xué】后3个月内,学【xué】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chéng】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xiàng】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fù】核发现的问【wèn】题,学校将【jiāng】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shí】,取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huò】涉嫌【xián】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台【tái】和【hé】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jiē】选【xuǎn】公【gōng】布的【de】章程内容【róng】,如【rú】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bù】的完整招【zhāo】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b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xué】校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解释权属于怀化学【xué】院招生【shēng】就业与【yǔ】创新创【chuàng】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853370

招生咨询邮箱:hhxyzsb10548@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b.hh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452851030

标签:怀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