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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3:5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交通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de】合法【fǎ】权益,确【què】保招生工作顺【shùn】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zhāo】生管理部【bù】门【mén】有关【guān】规定,结合我【wǒ】校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gōng】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制【zhì】:专科学【xué】制【zhì】三年;“3+2”中高职分段培【péi】养学制两【liǎng】年

第【dì】六条【tiáo】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jiāng】夏区藏龙岛中洲【zhōu】大【dà】道100号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文凭。

第八条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àn】照湖北省物价【jià】局有【yǒu】关文件规【guī】定的标准【zhǔn】收取【qǔ】学费和住宿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以及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官网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负责【zé】招【zhāo】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dà】问题的决策。

第十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实施【shī】招生工【gōng】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tǐ】负责【zé】普通专科【k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考试考生;参加湖北省2024年技能高考、单独考试【shì】招生考生;参加“3+2”中高职分【fèn】段培养转【zhuǎn】段【duàn】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xué】生。

第十【shí】三【sān】条【tiáo】 考【kǎo】试分数【shù】: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shēng】考试主管部门【mén】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jiāo】育【yù】部【bù】、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招【zhāo】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de】规定【dìng】。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de】招【zhāo】生计划【huá】,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分配【pèi】按学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确定的原【yuán】则和办法实施。遵【zūn】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kǎo】核、综合【hé】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zhāo】生工作第三【sān】方监督,并【bìng】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jiā】长以【yǐ】及社【shè】会各界【jiè】的监【jiān】督。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志愿,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生源地省招办的政【zhèng】策进行调【diào】档【dàng】。录取时在考【kǎo】分【fèn】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jiā】分数和降低分数【shù】投【tóu】档的考生的原则【zé】,分数再【zài】相同时【shí】按【àn】语、数、外单科成绩从【cóng】高【gāo】到低排【pái】序录取。

第十【shí】八条 进档【dàng】考生专【zhuān】业【yè】安排【pái】实【shí】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àn】考生所填专业【yè】志愿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yōu】录取【qǔ】。在第一专业志愿【yuàn】额满【mǎn】的【de】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yuàn】录取【qǔ】,仍不能满足的根据【jù】考生专业填报顺序【xù】依次类推【tuī】,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考【kǎo】生,将录取到计划【huá】未满【mǎn】专业,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yè】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jiāng】录取到【dào】计划未满【mǎn】专业。

第十九条 2024年学校按专【zhuān】业大类招【zhāo】生的【de】专业【yè】,学生在校学习一个月内,在学校招生的专业大类类别内选择具体专业。

第二【èr】十条【tiáo】 我校为【wéi】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péi】养【yǎng】军士【shì】试点高校,定向培【péi】养军士招【zhāo】生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按照【zhào】国家【jiā】招生规定在入学报到时进【jìn】行初【chū】步审【shěn】核,并在【zài】3个月【yuè】内进行复查,发现学生存【cún】在有弄虚作假【jiǎ】、徇私【sī】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qǔ】消学籍。

第二十【shí】二【èr】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yǒu】关要求和规定【dìng】的【de】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xù】,因故【gù】不【bú】能【néng】按期入学者【zhě】,应当向学校请假。未【wèi】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bú】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gé】。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四【sì】条 根据国家奖【jiǎng】助【zhù】政【zhèng】策【cè】,学校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jiā】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第二【èr】十五【wǔ】条【tiáo】 社会【huì】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置众多奖助【zhù】学金,帮助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xué】业。

第二十六【liù】条 为【wéi】切实保证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lì】了“绿色通道”,为提供相关材【cái】料【liào】的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èr】十七条 校内【nèi】设立了勤工助学【xué】、特【tè】殊困难专项【xiàng】资助等帮扶【fú】项目【mù】,帮【bāng】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qǔ】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guó】家【jiā】的各项招【zhāo】生【shēng】政策,遵守招生纪律【lǜ】,杜绝一切【qiē】舞弊【bì】行为【wéi】,热情接待【dài】来信来访。

第二【èr】十九条 本校未【wèi】委托或【huò】授权任何单位【wèi】、个人【rén】或中介【jiè】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d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hòu】,如【rú】遇部分省份高考招【zhāo】生政策调整,湖【hú】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yuàn】将根据【jù】当【dāng】地相关【guān】政策制定相【xiàng】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学校主页:http://www.hbctc.edu.cn

(二【èr】)招生信息网:http://www.hbctc.edu.cn/zsw/

(三)招生咨询QQ号:800866523

(四)微信公众号:湖北交职院招生就业信息

(五)联系电话:

(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第三十二【èr】条 本【běn】章程由湖北【běi】交通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与就业【yè】指【zhǐ】导处负【fù】责解释【sh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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