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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21:36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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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de】顺利【lì】进行,维护【hù】学【xué】院和考生合【hé】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mén】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情【qíng】况,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适用于【yú】日照航【háng】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jiāo】育招生工作【zuò】。

第二【èr】条 日【rì】照航海工程【chéng】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miàn】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dì】三【sān】条 日照航海工【gōng】程【chéng】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jiān】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rì】照航海【hǎi】工程职业学【xué】院,学【xué】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rì】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de】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zé】制定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jué】定【dìng】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rì】照航海【hǎi】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de】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日【rì】照航海工程职业学【xué】院【yuàn】普通专【zhuān】科【kē】招【zhāo】生【shēng】的【de】日常工作。

第十【shí】条【tiáo】  学院【yuàn】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háng】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gōng】正【zhèng】。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shí】一条  根据行【háng】业需求,结合【hé】学院的发展规【guī】模、办学条【tiáo】件、学科发展等制定【dìng】本年度招【zhāo】生计划,报教育部【bù】、山东省【shěng】教【jiāo】育厅批准。关于各省【shěng】的专业招生计划【huá】应以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公【gōng】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shí】二条 按【àn】教育部要求,实行【háng】学校负责【zé】,省招【zhāo】办监督体制,按考【kǎo】生德、智、体【tǐ】、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考生思【sī】想品德【dé】考核须合格。对考【kǎo】生体检身体健【jiàn】康要求:参照《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qí】中航海【hǎi】技术【shù】、轮机工程技【jì】术、国【guó】际邮【yóu】轮乘务管【guǎn】理【lǐ】专业须符合国家海【hǎi】事局体检标准。根【gēn】据教育部等有关规【guī】定,参加高考录取(包【bāo】含单招综评)的考生【shēng】均须参【cān】加各地【dì】统【tǒng】一组织的体检。因不【bú】参【cān】加【jiā】统一体检导致未被录取的,由考【kǎo】生【shēng】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jiā】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jiāo】育【yù】部关于做好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zhèng】、公开【kāi】的原则,综合衡【héng】量【liàng】德、智【zhì】、体、美、劳,择优录取【qǔ】。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zōng】合改革试点的省份【fèn】录取【qǔ】时,各专【zhuān】业均不提【tí】选【xuǎn】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shēng】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fèn】,按【àn】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shēng】依次录取【qǔ】,对【duì】未完成【chéng】计【jì】划的专业【yè】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2)在【zài】未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的省份录取【qǔ】时,根据【jù】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dàng】录【lù】取原则进行录取【qǔ】。对未【wèi】实行平行志愿的省【shěng】份(或批【pī】次),对进【jìn】档考生,根据【jù】考生的专【zhuān】业志愿、文化总分【fèn】,根据【jù】各专业计划数【shù】,优先录取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第一专业志【zhì】愿不能【néng】满足时,安排【pái】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tuī】。若所【suǒ】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则【zé】在【zài】专业【yè】志愿服从调【diào】剂【jì】的考生【shēng】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tuì】档。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shěng】份(或【huò】批【pī】次),遵循“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zhì】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shēng】的平行志【zhì】愿进【jìn】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qiú】志【zhì】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xìng】降分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内蒙古自【zì】治区实行普通类专【zhuān】业“招生计划1: 1范围【wéi】内【nèi】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de】录取规则【zé】.

(5)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zé】,山东省考生【shēng】依据《山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艺术【shù】类专业招【zhāo】生工作实施方案》执【zhí】行。省外考生依据所【suǒ】在省份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招生政策执行。

(7)录取原则与生源【yuán】省(市、区【qū】)规定的【de】录取原则冲突【tū】时,按生源【yuán】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3.对【duì】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考【kǎo】生,可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进档考生高考成绩【jì】总分相当的情【qíng】况下,优先【xiān】录【lù】取享【xiǎng】受政策照顾【gù】加分考生。

4.外语语种:不限高考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学校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我校不接受考生因个人原因退档。

6.航海【hǎi】技【jì】术【shù】专业【yè】、轮机工程技术专【zhuān】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谨慎填报。

7.按照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海【hǎi】事局【jú】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lún】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xū】年【nián】满16周岁,无色【sè】盲色弱,心肝脏正【zhèng】常【cháng】,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háng】。国际邮轮乘务管【guǎn】理专业须身体健【jiàn】康,无色盲色弱,无传【chuán】染疾【jí】病。航海类专业【yè】我校不【bú】以身高、体重等原因【yīn】作为【wéi】退档理【lǐ】由,请考生放心报【bào】考。

8.为【wéi】积极响应国家“军【jun1】民【mín】融合培【péi】养军事人才”的号召,落实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和加强【qiáng】国防后【hòu】备力量【liàng】建设,我校在航海技术、轮机【jī】工程技术、 建筑【zhù】消防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机电一【yī】体【tǐ】化【huà】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六个专业开设国防教育后备班,实行全程准军事化管理。

9.校企合作【zuò】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用人【rén】单位要【yào】求色觉、嗅觉正常;面部【bù】、颈部【bù】、手部、前臂、小腿无明显【xiǎn】疤【bā】痕,无【wú】纹身【shēn】;口齿清楚、中【zhōng】、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fàn】罪【zuì】史,无【wú】精神病史、无【wú】肝炎【yán】病【bìng】史、无【wú】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gé】委员会 山东省【shěng】财政厅【tīng】 山东省教【jiāo】育【yù】厅关于规范【fàn】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lǔ】发改价【jià】格【gé】〔2023〕559号)文【wén】件执行。

第十六条 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bǔ】、免等【děng】多种【zhǒng】资助方式帮助学生【shēng】完成学业。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lǜ】色通道”、奖【jiǎng】助【zhù】学金、学【xué】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jiā】庭经济【jì】情况【kuàng】,按【àn】照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děng】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shěng】学生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2〕17号)以及学校【xiào】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shēn】体健康要求,参照【zhào】《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的规【guī】定。入学前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huò】隐瞒既往病史,将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有【yǒu】关规定取消入学【xué】资格【gé】。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因【yīn】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期【qī】入学【xué】的,在规定报到【dào】截止日期之前向学【xué】校【xiào】来函书面【miàn】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qī】的,视为放弃【qì】入学资格【gé】。请【qǐng】假【jiǎ】时【shí】间一般不得【dé】超【chāo】过两周。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hòu】均需【xū】提供【gòng】个人纸【zhǐ】质档案,纸【zhǐ】质档案【àn】不得擅自启封、拆阅。新【xīn】生入【rù】校【xiào】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xué】校【xiào】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děng】招生工作全【quán】过程,如发现【xiàn】伪造材料取得报【bào】考资格者、不【bú】符合【hé】高考报【bào】名【míng】条件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wǔ】弊【bì】及其【qí】他舞弊者, 按照有关【guān】规定予【yǔ】以【yǐ】清退【tuì】。

第二十【shí】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xué】校名称及【jí】证【zhèng】书种【zhǒng】类:日照航【háng】海【hǎi】工【gōng】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jiāo】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日照航【háng】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hé】机构和【hé】个人办理招生【shēng】相关事宜。对以【yǐ】学院【yuàn】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chuán】等【děng】活动【dòng】的【de】机构或个人,学院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èr】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政【zhèng】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yǒu】关规【guī】定执行【háng】。本章程规【guī】定的内容如果与【yǔ】山东省有关文【wén】件规定不【bú】一致【zhì】,则按教育部及【jí】山东【dōng】省【shěng】有【yǒu】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dì】二十【shí】四条【tiáo】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yí】问,由日照航【háng】海工程职业学【xué】院负【fù】责解【jiě】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299。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lián】系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址:www.rzmevc.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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