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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46:32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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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bù】、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济南护【hù】理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tǐ】情况【kuàng】,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yī】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济【jì】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jì】南【nán】护理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条  济南【nán】护理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lǐ】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lǐng】导为组长的【de】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xiǎo】组,领导【dǎo】小组负责【zé】制定招生政策和【hé】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de】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gōng】作【zuò】的常设【shè】机【jī】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yè】学院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十【shí】条  济【jì】南护理职业学院【yuàn】纪检监察室对【duì】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huà】:0531-582381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tiáo】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依据【jù】上级主【zhǔ】管【guǎn】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zhāo】生计【jì】划。

2024年学院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湖南江西陕西等【děng】十余个省、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tǐ】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及计划按照教育【yù】部核准的各生【shēng】源省、自治区【qū】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执行。

第十【shí】二条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请到“济【jì】南【nán】护理职业学院”官【guān】网(https://www.jnnvc.edu.cn)查询。我【wǒ】院可【kě】根据生【shēng】源情况【kuàng】,适当调整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各【gè】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mén】审核后,最【zuì】终【zhōng】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bù】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wéi】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shēng】中,学院【yuàn】按【àn】照【zhào】各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规定的投档【dàng】比例调阅考生【shēng】档案,具【jù】体比例由各省、自治【zhì】区招生主管部门确【què】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bù】要【yào】求,实行学【xué】院负责、招办【bàn】监督【dū】体制【zhì】,按【àn】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gōng】正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zhǒng】要求:各招【zhāo】生【shēng】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xué】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yīng】语【yǔ】。

第十【shí】六条  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yè】原【yuán】则上只招收女生,男生慎重报考;其他【tā】专业【yè】不限【xiàn】男女比例。

第十七【qī】条  考生思【sī】想【xiǎng】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tǐ】检【jiǎn】中【zhōng】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录取:

(1)在实施【shī】高考综合【hé】改革试点的省份【fèn】录取时,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huá】,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yuán】则进行【háng】录取。录取时,各专业均【jun1】不提选【xuǎn】科要【yào】求,根据【jù】考【kǎo】生的专业志愿、文【wén】化总分,按照各专业【yè】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qǔ】。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的【de】省份录取时,根【gēn】据考生的专业【yè】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d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zhuān】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dì】二专业志愿【yuàn】,依【yī】此类推。若【ruò】所有【yǒu】专【zhuān】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按分数优先原【yuán】则调剂到招【zhāo】生计划未【wèi】完【wán】成的专业【yè】,否则作退档处理。

3.认可各省、自治区教【jiāo】育行政主管部门【mén】、招生考试【shì】机构有【yǒu】关加分【fèn】或降【jiàng】分投档【dàng】的政【zhèng】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shēng】就业处咨询【xún】电【diàn】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jù】考生【shēng】报【bào】名时提【tí】供的【de】通讯【xùn】地【dì】址邮寄录取通知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biāo】准按照《山东省发【fā】展和【hé】改革委员【yuán】会 山东省财政【zhèng】厅【tīng】 山东省【shěng】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zhèng】策的【de】通【tōng】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jiā】和省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一条  学院通过奖【jiǎng】、贷、助、补、免等多种资【zī】助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xué】业【yè】。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色【sè】通道【dào】”、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yóu】学院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jīng】济情况,按【àn】照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tīng】等【děng】5部门印发的《山东【dōng】省学生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法【fǎ】》(鲁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yuàn】相关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院按照教育部和山【shān】东省教育厅的有【yǒu】关文【wén】件规定对新【xīn】生入学资【zī】格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如发现伪【wěi】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zhě】、冒【mào】名顶替者或体检【jiǎn】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入学体检不【bú】合格【gé】者,按【àn】照有【yǒu】关规定【dìng】予以清【qīng】退。

第二十三条【tiáo】  颁【bān】发【fā】学【xué】历证【zhèng】书的学校名称和【hé】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gāo】等教【jiāo】育专科【kē】学历证书。学历【lì】证书可【kě】进【jìn】入教育【yù】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èr】十四条【tiáo】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tīng】等部门《关于调整驻【zhù】鲁普通高【gāo】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hù】口迁移政策【cè】的通知》(鲁【lǔ】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zhù】鲁普通高校【xiào】录【lù】取的省内新【xīn】生可自愿【yuàn】选择将户口迁至学院所在地【dì】。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zhǔ】管部门【mén】文件【jiàn】精神及【jí】学院具【jù】体管理【lǐ】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专【zhuān】升【shēng】本政【zhèng】策依【yī】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dōng】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七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tiáo】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rén】办理【lǐ】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nán】护理职业学院【yuàn】名义【yì】进行非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dòng】的机构或【huò】个人,学院【yuàn】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èr】十九条  本【běn】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家【jiā】和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j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sān】十【shí】条  本章【zhāng】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zé】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邮政编码:250102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531)58164412、59532205、59822206

网址:https://www.jnn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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