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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39:19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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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guó】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和上级教育主管【guǎn】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hé】我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实【shí】际【jì】情况,本着依法办【bàn】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tōng】高职(专科【kē】)招生录取工作。

第【dì】三条 我校【xiào】招生录取工【gōng】作贯彻“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dé】智【zhì】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qǔ】”的原则。

第四【sì】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其【qí】家【jiā】长【zhǎng】以及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七条【tiáo】 办学【xué】性质及【jí】类型【xíng】:民办;全日【rì】制普【pǔ】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校【xiào】地址:山东省【shěng】济南市历山北路【lù】黄台山庄109号【hào】(邮编:25003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由学校主要领导担【dān】任【rèn】组长,分管教学【xué】、招生、纪检的校【xiào】领导担任【rèn】副组长,相【xiàng】关处【chù】室和二级学【xué】院主【zhǔ】要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责统筹负责制定学【xué】校【xiào】当年招生录【lù】取政策,讨论决【jué】定【dìng】招生录取【q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dǎo】小组下设办【bàn】公室【shì】,办公室【shì】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办理与学校招生录取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wǒ】校共【gòng】有13个艺【yì】术类专业和16个普通文理类三年制【zhì】高职(专【zhuān】科)专业面【miàn】向【xiàng】山东省和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招生专【zhuān】业【yè】通【tōng】过【guò】各【g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官方网【wǎng】站【zhàn】和招生简章等形【xíng】式【shì】向【xiàng】社会公布【bù】。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三条 我校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kǎo】工作文件【jiàn】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de】原则,实施“阳光招【zhāo】生【shēng】”工程,以【yǐ】高考成绩【jì】为主要依据,同【tóng】时兼顾“德、智、体、美”全【quán】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qǔ】。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yì】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shēng】源地有省级相【xiàng】关【guān】专业【yè】统【tǒng】(联【lián】)考,专【zhuān】业成【chéng】绩须达到2024年报考专业统(联)合格水平。若相关专业没【méi】有省级统(联)考【kǎo】的,考生须取【qǔ】得所在【zài】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bù】门认可【kě】的本科【kē】院校【xiào】相关专业合格【gé】证。此外,考生的文化考试【shì】成绩还应达到相应【yīng】层次和专业【yè】类别【bié】的最低【d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èr】)山东【dōng】省【shěng】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bào】考【kǎo】我校【xiào】美术类【lèi】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fèn】由高到低依次录取【qǔ】。综合【hé】分折算办法为【wéi】:专业成绩和文化【huà】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hé】分=专【zhuān】业成【chéng】绩【jì】×750/300×50%+文化成【chéng】绩×50%)。其【qí】他情况由我【wǒ】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tǐ】决定录取【qǔ】结果【guǒ】。

(三)山东省法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书法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按综【zōng】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suàn】办法为: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hé】分【fèn】=专业成绩【jì】×750/300×40%+文化成【chéng】绩×60%)。其【qí】他情况由【yóu】我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jié】果。

(四)山东省播音与【yǔ】主持类专业录取规【guī】则:山【shān】东【dōng】省【shěng】内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yǔ】主持类各【gè】专【zhuān】业实【shí】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按综合【hé】分【fèn】由【yóu】高【gāo】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chéng】绩【jì】占【zhàn】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huà】成绩【jì】×7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guǒ】。

(五)山东省音乐、舞蹈、表(导)演【yǎn】类专业【yè】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shēng】报考【kǎo】我校音乐、舞蹈【dǎo】、表(导)演类各【gè】专业实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dī】依次【cì】录取。综【zōng】合【hé】分折算办法为:专【zhuān】业成绩【jì】占50%,文化成绩占【zhàn】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huà】成绩×50%)。其他【tā】情况由【yóu】我【wǒ】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jué】定录【lù】取【qǔ】结果。

(六)山东省非【fēi】艺术专业录取规则【zé】:按考【kǎo】生【shēng】文【wén】化成绩由高到低排【pái】名依次录取。

(七)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bú】与【yǔ】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xià】,生源地有【yǒu】省【shěng】统考的艺【yì】术类【lèi】专业,在文化和【hé】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chǔ】上,我校按专【zhuān】业成绩排【pái】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qǔ】。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pái】名由高到低依【yī】次录取;文【wén】化【huà】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yǔ】文、英语【yǔ】、数学、政治【zhì】、历史【shǐ】、地理、物理、化【huà】学、生【shēng】物【wù】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jì】由高到低排【pái】名【míng】依【yī】次录【lù】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zǔ】集体决定录取【qǔ】结果。

(八)普【pǔ】通【tōng】文理类专业录取规【guī】则:以各省考试院【yuàn】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wéi】排名依据,从高到【dào】低【dī】按专业计划【huá】依次【cì】录取。当【dāng】考生高考总【zǒng】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照高考【kǎo】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lǐ】、化学、生【shēng】物的科目【mù】顺序,按考生【shēng】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míng】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wǒ】校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zǔ】集体【tǐ】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tiáo】 我校所有专业对【duì】考生高考时【shí】的【de】外语【yǔ】语种不作限制,但【dàn】入校后【hòu】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yǔ】授课。

第十七【qī】条 我【wǒ】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院正【zhèng】式公布【bù】的名册为准。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三【sān】个【gè】月内,我校将对所【suǒ】有新【xīn】生进行入学资【zī】格复核,对艺术【shù】类专业【yè】考【kǎo】生组织【zhī】专业复试,如发现不【bú】符合报考或专业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qí】入学资格【gé】。

第十九条 考【kǎo】生思想品德考【kǎo】核须【xū】合【hé】格【gé】。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dìng】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bú】合格【gé】者,取消其入学资格【gé】,考生档案退回【huí】原籍。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shān】东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yuán】会 山东【dōng】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tōng】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退【tuì】费按照国家和省【shěng】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一【yī】条 学校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种资助【zhù】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道”、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费减【jiǎn】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jiāo】育【yù】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法》(鲁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及【jí】学【xué】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mǎn】,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yuàn】学【xué】籍管【guǎn】理规定的毕业条【tiáo】件时,颁发山【shān】东艺术设计职业学【xué】院普通高等【děng】教育【yù】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shí】三【sān】条 专升【shēng】本政策【cè】依照【zhào】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háng】。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bú】委托【tuō】任【rèn】何机构和个【gè】人代理招【zhāo】生工作【zuò】。对【duì】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机【jī】构或个人,依法【fǎ】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rèn】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yǒu】与【yǔ】上【shàng】级政策文件不【bú】一致的,以上级【jí】文【wén】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àn】省【shěng】、市、学校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5914917

传    真:0531-85914927

电子邮箱:sysdangzhengban@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31-8984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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