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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2:52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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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规范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和【h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fǎ】》等相关法律和【hé】教育【yù】部【bù】、山【shān】东省教育厅【tīng】等有关规【guī】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yú】山【shān】东药品食品职【zhí】业学【xué】院(以下简称学【xué】院)2024年普【pǔ】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按照国【guó】家教育部规定【dìng】要求【qiú】,坚持“十【shí】公开”,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míng】,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取”的【de】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tǐ】、考【kǎo】生【shēng】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dū】。监督电话:0631-5712916。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9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zǔ】,全面负责贯彻【chè】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和有关省(自【zì】治【zhì】区)招【zhāo】生工作政策。凡属【shǔ】计【jì】划调【diào】整、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shì】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常【cháng】设机构,负责【zé】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调【diào】处理学院的招生【shēng】日常事务【wù】。

第十条 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门(纪委【wěi】办公室)负责对【duì】招【zhāo】生工作实施监【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dì】十一条 学院2024年招【zhāo】生专业【yè】和招生计划,通过各【gè】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xué】院招生信息网【wǎng】等【děng】形【xíng】式向社会公布。

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以各【gè】省(自治【zhì】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公【gōng】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针对不同高考考生,录取原则不同,具体如下:

(一)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二【èr】)夏季高考录【lù】取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bù】的当年度【dù】《教育部关【guān】于做好普通高等【děng】学【xué】院【yuàn】招生工作的通知》和【hé】各省(自治区【qū】)教育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原则【zé】,各专业按照【zhào】招生计划对考生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相关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符合【hé】教【jiāo】育【yù】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jiàn】康要求的规【guī】定【dìng】,身体【tǐ】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所【suǒ】列条款【kuǎn】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dìng】。考生思想品德【dé】考核须合格。

第【dì】十【shí】七条 录取结果可在各省【shěng】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同时通【tōng】过我院【yuàn】“招生信息网【wǎng】”(http://zsxxw.wzq.sddfvc.edu.cn/)予以公布,并以特【tè】快专递【dì】形式及时给正式【shì】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biāo】准按【àn】照《山【shān】东省发【fā】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 山东省财【cái】政厅 山东省【shěng】教育厅关【guān】于【yú】规范完【wán】善高【gāo】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lǔ】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háng】。退费按照国家和省【shěng】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九条【tiáo】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zhǒng】资【zī】助方【fāng】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申请【qǐng】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zhù】学金、学费减【jiǎn】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yóu】学院【yuàn】根【gēn】据学【xué】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tīng】、省教【jiāo】育厅等5部门印发【fā】的《山东省学【xué】生资助【zhù】资【zī】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tiáo】 新【xīn】生入校【xiào】后,学院按照【zhào】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rù】学资【zī】格复查,对【duì】资格复查【chá】不合格的学生【shēng】,按照上级【jí】有关规定进行【háng】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xué】历【lì】证【zhèng】书【shū】的学校名称:山【shān】东药品【pǐn】食【shí】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shū】。

第八章 其它

第二【èr】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huì】机【jī】构【gòu】代为发布【bù】招【zhāo】生广【guǎng】告或代理招【zhāo】生,不安排校外人【rén】员【yuán】协助发布招生宣【xuān】传资料。对以山东【dōng】药品食【shí】品职业学院名【míng】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gè】人,学院【yuàn】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学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yǒu】与国【guó】家政策【cè】不一致之处,以上【shàng】级的有关【guān】政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咨询【xún】电话: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电话传真:0631-5712666

学院网址:http://www.sdd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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