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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1:51:24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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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维护【hù】学校和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yù】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yǒu】关文【wén】件【jiàn】精神,结合【hé】学【xué】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本章【zhāng】程适【shì】用【yòng】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shēng】工【gōng】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jì】职业学院招生工【gōng】作坚持“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miàn】考核【hé】、综【zōng】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sān】条 山东科【kē】技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méi】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校【xiào】名称:山东科技【jì】职业学院【yuàn】 学校代码 1281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dì】三章    组织机构【gòu】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yào】领导为组长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制定招生政策【cè】和招生计划,讨论决【jué】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jù】体负责学【xué】校【xiào】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dì】十条【tiáo】 山东【dōng】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全程监督。

第【d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面向【xiàng】全【quán】国相关省【shěng】(自治区)招收三年【nián】制【zhì】专科生,各专业【yè】招生计划以各省(自【zì】治区)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gōng】布的为【wéi】准。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shěng】(自治区【qū】)分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qū】)的生【shēng】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biān】制,并通过【guò】各【gè】省【shěng】(自【zì】治区)招【zhāo】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děng】形式向【xiàng】考生【shēng】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dìng】的投档【dàng】比例调【diào】阅考生【shēng】档案,具体比【bǐ】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确定。

第【d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qiú】,高校招生实行【háng】“学校负责【zé】,招【zhāo】办监督【dū】”的录取原【yuán】则【zé】。坚【jiān】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zh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dì】十【shí】五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àn】照教育部【bù】和各省(自治区)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yuàn】的【de】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de】省(区),执行【háng】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dàng】规定,在【zài】满足已公【gōng】布的招生专业【yè】选考科目范围的【de】前【qián】提下,根据【jù】考生的【de】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数【shù】,依次录取进档【dàng】考生,对【duì】未【wèi】完成计划的专业【yè】,进行征集【jí】志【zhì】愿录取。

(二)在未【wèi】实施高【gāo】考综合改革试点【diǎn】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各专业按照考生专【zhuān】业志愿填报顺序【xù】,由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fú】从专业【yè】调剂的【de】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de】专【zhuān】业,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将【jiāng】被退【tuì】档。如【rú】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mén】有其它录【lù】取规则【zé】要求【qiú】,我校按其【qí】要【yào】求执行【háng】。

(三)在【zài】确定【dìng】录取资【zī】格【gé】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qíng】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yào】求。

(四)山东省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dōng】科【kē】技职业【yè】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章【zhāng】程》以【yǐ】及教育【yù】部、山东省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五)艺术类专业投档原【yuán】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科技【jì】职业【yè】学院2024年艺【yì】术【shù】类招【zhāo】生章【zhāng】程》以及教【jiāo】育部、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考生思想品【pǐn】德考核须【xū】合格。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文件规【guī】定。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àn】照《山东【dōng】省发【fā】展和【hé】改革委员会【huì】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yù】厅关于规范完善【shàn】高校学费收【shōu】费【fèi】政策【cè】的【de】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wén】件【jiàn】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d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绿色通道”、奖助【zhù】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gōng】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jiàn】和【hé】标准由学校根据学【xué】生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情况,按照【zhào】省【shěng】财政厅【tīng】、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shān】东省学【xué】生资助资金管理【lǐ】办法》(鲁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yù】厅【tīng】有关规定【dìng】对新【xīn】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不【bú】符合条件【jiàn】的考【kǎo】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àn】照上级【jí】有【yǒu】关【guān】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代【dài】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对以山【shān】东科技职业【yè】学【xué】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或个【gè】人,学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zé】任【rèn】的权利。

第二十四【sì】条 本章程若【ruò】有与【yǔ】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8187768

咨询QQ群:461549773、75254441

学【xué】校【xiào】网址: https://www.sdvcst.edu.cn/

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https://zhaosheng.sdvcst.edu.cn/

乘车路线:

浮烟山【shān】校区:潍【wéi】坊【fāng】火车站广场乘坐69、71、101路公交车【chē】到山东科【kē】技职业学院站【zhàn】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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