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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2:39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南京交【jiāo】通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bào】考条件【jiàn】、招生计【jì】划、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guī】范【fàn】招生【shēng】行为,切实【shí】维护【hù】考生合法权益,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yù】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bù】门有【yǒu】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tiáo】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tōng】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学【xué】校【xiào】标识码:4132012804。学校在【zài】各【gè】招生省【shěng】份代码以各省招生【shēng】部门公布的【de】为准。学【xué】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nán】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位于江【jiāng】苏【sū】省南京市。学院【yuàn】创办【bàn】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yōu】久【jiǔ】,2001年【nián】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dú】立升格为高等职【zhí】业院校。学院占地56.9万平【píng】米,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mǐ】,资产【chǎn】总【zǒng】值近【jìn】12.5亿元,教学仪器【qì】设【shè】备总值2亿元,现有全日【rì】制在校【xiào】生13000多名。

第五条【tiáo】 学校经各省【shěng】、市招【zhāo】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批准后,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chēng】为:南京交【jiāo】通职业技术学院【yuàn】。对【duì】在【zài】规定的【de】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xiào】根据需【xū】要组建赴【fù】各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fù】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zhāo】生宣传工作【zuò】组成【chéng】员由【yóu】学校在【zài】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接【jiē】受教育【yù】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jí】考生【shēng】和【hé】家长等【děng】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qíng】况,统【tǒng】筹考虑各省【shěng】份高考【kǎo】人【rén】数【shù】、区域协调发展等因【yīn】素,结合近年来本校【xiào】分【fèn】省招生计划【huá】编【biān】制情【qíng】况,综合确定我校【xiào】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招生【shēng】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yè】代码、学制等信【xìn】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yī】条 凡符合【hé】生【shēng】源所【suǒ】在地各【gè】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kǎo】生【shēng】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颁【bān】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yì】见》及有【yǒu】关规定。学【xué】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bù】和【hé】有关【guān】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对高【gāo】校招生录取工作的【de】要【yào】求,实行我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bù】门监【jiān】督【dū】的录取体制,坚持【chí】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píng】、公开、公正和【h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xiào】严格【gé】按教育部【bù】和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dìng】执行加【jiā】分优惠【huì】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lèi】、艺术类)分类分【fèn】代【dài】码录取【qǔ】,高考综合改革试点【diǎn】省份【fèn】按其高【gāo】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dìng】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gēn】据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相关【guān】规定【dìng】确定调【diào】档比【bǐ】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píng】行院校【xiào】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shù】类进档考【kǎo】生,我校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结【jié】合普通高中【zhōng】综合素质评价”的【de】录取【qǔ】方【fāng】式。当考【kǎo】生投档分相【xiàng】同【tóng】时,普通类专业依次按【àn】语文数学两【liǎng】科【kē】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jì】、外语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安排专业;艺【yì】术类【lèi】专业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kǎo】成绩、语文【wén】数学两科之和【hé】。

第十九条【tiáo】 普通高考【kǎo】招生专业【yè】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yǔ】语种【zhǒng】,我校【xiào】的公【gōng】共【gòng】外语课目前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xué】校录取的考【kǎo】生,经【jīng】各省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fā】录取通知【zhī】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sū】省【shěng】物【wù】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sū】价费[2014]136号按【àn】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rén】民【mín】币【bì】):文科类专【zhuān】业4700元/学年【nián】,理科【kē】类专业5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yè】5300元/学年,艺术【shù】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生公【gōng】寓住宿费收【shōu】费【fèi】标准:六人间【jiān】1200元/年、四人间【jiān】1500元/年。

第二十三【sān】条 新生【shēng】入校【xiào】后,学校将在【zài】三个【gè】月内【nèi】进行新生入【rù】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fù】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xiàng】关规定处理,凡发现【xiàn】弄虚作【zuò】假者,一律取【qǔ】消其【qí】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lì】“奖【jiǎng】、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tǐ】系【xì】。学【xué】校【xiào】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jīn】、院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十余【yú】种奖学【xué】金,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dài】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学【xué】校自设的【de】资助项目【mù】包括勤工助学、临【lín】时困难【nán】补【bǔ】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

第二十【shí】五条 学校【xiào】通讯地【dì】址:江苏【sū】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mián】大【dà】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招生咨询电话: 025-86115806、86115809、86115792;

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jit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及学院【yuàn】向社会【huì】发【fā】布【bù】,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yǐ】我校公布的完整【zhěng】的招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yǐ】往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政【zhèng】策、规定【dìng】如与【yǔ】本【běn】章程相冲突,以【yǐ】本章【zhāng】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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