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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32:07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哈尔滨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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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děng】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xué】校名称为哈【hā】尔滨学【xué】院,注册地【dì】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gǎng】区中【zhōng】兴大道109号。

第三条  学校实施黑龙江省【shěng】、哈【hā】尔滨市共建,以【yǐ】市【shì】为主【zhǔ】的管【guǎn】理方式。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学校设有本科【kē】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dìng】招生【shēng】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dìng】招生【shēng】重大【dà】事宜。

第六条【tiáo】  教务处招生办公【gōng】室是学【xué】校【xiào】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fù】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dì】七条【tiáo】  学校设立招【zhāo】生工作【zuò】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bā】条【tiáo】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省【shěng】教【jiāo】育厅下【xià】达、教育部核【hé】准的计划为准。按照国家教【jiāo】育部最新颁【bān】布的本年度《教育【yù】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gōng】作通知》等【děng】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shěng】、市、自治【zhì】区【qū】招生【shēng】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实【shí】行【háng】“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dìng】,一般不超过招【zhāo】生【shēng】计划的105%。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九条  依据《教【jiāo】育部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招【zhāo】生工作【zuò】通【tōng】知》要求,认真执行《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měi】,择优【yōu】录取。

第十【shí】条  录取【qǔ】时,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qū】)招考【kǎo】主【zhǔ】管部门的有关文【wén】件规定执行,对加分【fèn】投档的【de】考生,按原【yuán】始成绩【jì】分【fèn】配专业。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下【xià】,优【yōu】先录取政策【cè】照顾加分考生或【huò】按单科成绩的【de】排列顺【shùn】序:文史【shǐ】类为【wéi】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xué】,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bì】须与报考专【zhuān】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zhào】高【gāo】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fèn】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zhí】行【háng】。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lù】取,录取【qǔ】专【zhuān】业时【shí】高考文化课成绩包含高考加分【fèn】,成绩相同的情况【kuàng】参照【zhào】本章程第【dì】十一条执行【háng】;音乐类招生实行按照【zhào】内蒙【méng】古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yuàn】清【qīng】”录取原【yuán】则录【lù】取【qǔ】。

第十二条  学【xué】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jiǎn】标准【zhǔn】》的有关【guān】规定。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与【yǔ】韩国世明【míng】大学合作【zuò】举办的食品科学【xué】与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是经教育部批准【zhǔn】的【de】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学生在哈尔【ěr】滨学院学习,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学制四年。该专业语种不限。

第【dì】十【shí】四条 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xiān】”的【de】原则录取,不设专【zhuān】业志【zhì】愿级差;对达到我【wǒ】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rù】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理。

第【dì】十五条  英【yīng】语【yǔ】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限【xiàn】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bú】限【xiàn】。

第十六条 英语专【zhuān】业【yè】、商务英语专业、俄【é】语专【zhuān】业单科成绩无【wú】小分限制。俄语专业【yè】语种不限【xiàn】。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wǒ】校环【huán】境设计专业【yè】、视觉【jiào】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服【fú】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绘画专业、动【dòng】画【huà】专【zhuān】业、摄【shè】影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wǔ】蹈编导【dǎo】专业【yè】录取【qǔ】时,在省级【jí】招生考试院投放的【de】考生电子档【dàng】案【àn】范围内,按照【zhào】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zhuān】业【yè】课成绩相同,按文【wén】化课成绩【jì】择【zé】优录取;如专业【yè】课成绩【jì】相【xiàng】同,文化课【kè】成绩也相【xiàng】同,艺术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pái】序【xù】择优录取,艺【yì】术理科考生按照数【shù】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cì】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de】艺术【shù】类考生,可【kě】按【àn】相【xiàng】应生源所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 招【zhāo】生考试院的【de】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zhuān】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àn】照专业课(术【shù】科)统考【kǎo】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chéng】绩【jì】择优【yōu】录【lù】取;如专业课成【chéng】绩【jì】相同,文化【huà】课成绩【jì】也【yě】相同,体育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wài】语、数学单科成绩【jì】依次【cì】排序择【zé】优【yōu】录取,体育理科【kē】考【kǎo】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chéng】绩【jì】依次排序择【zé】优录取。对享【xiǎng】受加分政【zhèng】策【cè】的体育类考【kǎo】生,可【kě】按相应生【shēng】源【yuán】所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dìng】加分提档,进行专【zhuān】业录取时,以实【shí】际【jì】考分为准。

第十【shí】九【jiǔ】条 往【wǎng】届考生的录取按【àn】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yuàn】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湖南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等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章  其他

第【dì】二十【shí】二条  学校根据黑龙【lóng】江【jiāng】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lóng】江【jiāng】省【shěng】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shōu】取学费

第二十三【sān】条  学生【shēng】在学校【xiào】规定的年限内,达【dá】到【dào】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fā】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xué】位授予条【tiáo】件【jiàn】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等多项【xiàng】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jīn】;学校【xiào】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办理在校【xiào】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xué】贷【dài】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xiào】园地国【guó】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èr】十六条  学校【xiào】网址:www.hrbu.edu.cn

E-mail:zsb@hr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huà】: 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

附则

第二十七【qī】条  学校以【yǐ】往有【yǒu】关招生工【gōng】作的【de】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xiàng】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jiā】法律【lǜ】、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相【xiàng】抵触,以【yǐ】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zhāng】、规【guī】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指【zhǐ】令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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