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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57: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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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开选【xuǎn】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qǔ】”的原则。

第【dì】四条【tiáo】  阳泉师【shī】范高等专【zhuān】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代码:14271

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shí】二条  办学地点:山【shān】西省【shěng】阳泉市平【píng】定县上城街【jiē】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阳【yáng】泉师【shī】范高【gāo】等专【zhuān】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yǒu】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fù】责全校的普通【tōng】高考【kǎo】专科及对【duì】口升学招生工作,制定招【zhāo】生【shēng】政【zhèng】策和招生计【jì】划,讨论决定【dìng】招【zhāo】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hé】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gōng】作的常【cháng】设机【jī】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gēn】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专【zhuān】业布局、教学条【tiáo】件、师资等办学资源【yuán】,确定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及规【guī】模。

第十六条  积极响【xiǎng】应教育部、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推进高职教【jiāo】育发【fā】展的【de】政策规【guī】定,结合我【wǒ】校实际,合理分配普通高考【kǎo】分专业【yè】、分【fèn】省招【zhāo】生计划,扩大区域经济【jì】建设、社【shè】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对【duì】口【kǒu】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zhào】上级【jí】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shí】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guò】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xué】校招【zhāo】生简章和【hé】学校网站等形式向【xiàng】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zuò】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zhí】行教【jiāo】育部规定的“学校【xiào】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lù】取【qǔ】机制【zhì】。

第二十条  面向【xiàng】全【quán】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háng】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确定【dìng】的【de】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原【yuán】则,按照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mǎn】足考生的专【zhuān】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kē】成绩依次从【cóng】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xù】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lèi】考生【shēng】依【yī】次比【bǐ】较语文、数学、文科综【zōng】合【hé】,理工【gōng】类考生依次比较【jiào】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参加由【yóu】省级组【zǔ】织的专业测试,使用【yòng】省级统【tǒng】考成【chéng】绩作为专【zhuān】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zhuān】业,在考生高考文化【huà】课成绩和省级统考【kǎo】成绩均达到我省艺【yì】术类专【zhuān】业录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yī】据考生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jì】和【hé】省级【jí】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de】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suǒ】占比例为 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hé】分保留【liú】两位小【xiǎo】数。综【zōng】合【hé】分【fèn】 = 文化课成绩 x50% + 专业统【tǒng】考成绩 x2.5x50%,综合分满【mǎn】分 750 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yǔ】设计【jì】类、播音与主持类、法类专【zhuān】业。投【tóu】档成【chéng】绩排【pái】序规则是【shì】:先按考生综【zōng】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shēng】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zǒng】成绩从高到低排【pái】序;考生文化【huà】课总【zǒng】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wén】化课单科成绩【jì】排【pái】序的【de】科【kē】目顺序为【wéi】:语文、数学【xué】、外语。(本条适用于【yú】山西省生源)

第二【èr】十三条  采【cǎi】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jì】从高到低的顺序【xù】满足【zú】考【kǎo】生专业志【zhì】愿。当考生所有专业【yè】志【zhì】愿不能满【mǎn】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调剂到计划未【wèi】满的【de】专业【yè】;不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tuì】档。

第二十四条  对口【kǒu】升【shēng】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shēng】学招生【shēng】录【lù】取工作实施【shī】意见【jiàn】”的相关【guān】规【guī】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zuì】低录【lù】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对口升学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bàn】规定的最低【dī】录取【qǔ】控制线,按【àn】考生志愿【yuàn】和专【zhuān】业测【cè】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上述专【zhuān】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zhāo】办【bàn】划【huá】定【dìng】的最低【dī】录取控制线,按考生【shēng】志愿和【hé】录取总成绩【jì】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wǔ】条  我校【xiào】招生的初【chū】中起点五年一【yī】贯【guàn】制学生【shēng】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lǐ】,后二年【nián】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wán】成前三年中专【zhuān】阶【jiē】段学业【yè】成绩合【hé】格【gé】的学生,准【zhǔn】予学籍【jí】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xué】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阶段【duàn】学业并【bìng】成绩【jì】合格后,由阳泉【quán】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xué】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zhuān】科)毕业证【zhèng】书【shū】。

第二【èr】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gé】、统【tǒng】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xiàn】,且【qiě】符【fú】合提档要【yào】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yuàn】,依【yī】据考生【shēng】高考分数高【gāo】低和专业志愿的先【xiān】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tiáo】  我【wǒ】校各专【zhuān】业外语【yǔ】语种不限,只提供英语【yǔ】教学。

第二十八条【tiáo】  按照【zhào】教育部【bù】、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xué】后,学校按有关【guān】规定要统【tǒng】一体检和【hé】新生入学资【zī】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shí】弄虚【xū】作假者【zhě】按规定做出相应【yīng】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zài】学校规【guī】定学习【xí】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guī】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xiào】毕业要求的,学校【xiào】应当准【zhǔn】予毕业【yè】,并在学生离校【xiào】前颁【bān】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xué】校毕业证【zhèng】书。

第【dì】三十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qǔ】通知书签【qiān】发人【rén】为党委副书记【jì】、校长。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工作

第三十一【yī】条  招生专【zhuān】业【yè】和【hé】收【shōu】费【fèi】标【biāo】准按照省物价【jià】局、省【shěng】教【jiāo】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nián】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de】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执行。

专   业收费标准(每生每年)学制备注
小学语文教育2600元3
小学英语教育3300元3
小学数学教育2600元3
现代教育技术3300元3
特殊教育2600元3
音乐教育5000元3
美术教育5000元3
体育教育3000元3
学前教育2600元3
早期教育2600元3
社区康复(儿童康复方向)4000元3非师范
摄影摄像技术5000元3非师范
大数据技术5000元3非师范
康复治疗技术5000元3非师范
工艺美术品设计5000元3非师范
歌舞表演5000元3非师范
书画艺术5000元3非师范
网络新闻与传播4000元3非师范
中文4000元3非师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4000元3非师范
数字媒体技术5000元3非师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000元3非师范

第三【sān】十二条   住宿条件及收费标【biāo】准按【àn】照【zhào】省【shěng】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děng】学校和中【zhōng】等专业学校公寓【yù】收费的【de】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执行。9-21人间1000元【yuán】/人年,6人间800元/人【rén】年,8人间400/人【rén】年,由学校统【tǒng】一安【ān】排。

第三十三条  学【xué】校设有【yǒu】国家奖【jiǎng】学金8000元/学【xué】年,励志奖学金【jīn】5000元/学年;国家【jiā】助学金特困【kùn】生每【měi】年补助最高4000元;学校给学生提供【gòng】各种校内外【wài】勤【qín】工助学岗位,多渠道筹【chóu】集资金【jīn】,帮助贫困【kùn】家庭学生学【xué】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方式:

联【lián】系电【diàn】话:0353-6160071  6166071

传    真:0353-6160071

通讯地址:山西省阳泉市【shì】平定【dìng】县上城街59号【hào】阳【yáng】泉师范高等【děng】专科学校招【zhāo】生就业【yè】处

邮    编:045200

网    址:http://www.sxyqsz.cn

电子邮箱:pdsf_wxh@163.com

第三十五条【tiáo】  本章程由阳泉师范高【gāo】等专科【kē】学校【xiào】招生就业【yè】处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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