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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43:4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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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shí】招生“阳【yáng】光工【gōng】程”,规范招【zhāo】生行为,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保【bǎo】证【zhèng】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shí】际情况,特制【zhì】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第三条 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以院党委记、院领导【dǎo】和有关部【bù】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fù】责学院招生工作【zuò】,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shì】负责招生的日【rì】常事务;成立【lì】以院纪检部【bù】门【mén】负【fù】责人为组【zǔ】长,有关部【bù】门【mén】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shēng】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xué】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shēng】比【bǐ】、生均教学行政【zhèng】用【yòng】房【fáng】和生【shēng】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shù】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de】情况,统【tǒng】筹调整招生计划【huá】。招生【shēng】计【jì】划以省【shěng】级【jí】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下达、各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zhāo】生考试成【chéng】绩为主要依据,德、智【zhì】、体全【quán】面【miàn】衡量,坚持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对进档【dàng】考生以专【zhuān】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cóng】高到【dào】低录【lù】取,按照【zhào】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lù】取【qǔ】。当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调剂到【dào】录取计划【huá】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jiāng】予【yǔ】以退档。

4.艺术类录【lù】取在高考文化课和省【shěng】级【jí】统考【kǎo】成【chéng】绩均达到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5.根据教【jiāo】育部【bù】文【wén】件精神,我院【yuàn】认【rèn】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yǒu】关加分和【hé】优【yōu】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wéi】准,分数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qǔ】加分考【kǎo】生。

6.三二转段录取【qǔ】 严格执行山【shān】西省教育厅及【jí】山西省招【zhāo】生考试管【guǎn】理中心相【xiàng】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guī】定。

7.对口升学【xué】录【lù】取【qǔ】执行国家及【jí】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dìng】。

8.学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9.被录取的考生,必【bì】须【xū】按学院规【guī】定的日【rì】期【qī】到学院报【bào】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qì】入学资格【gé】。

10.新生入【rù】校【xiào】后【hòu】,学院按【àn】照有关规【guī】定进【jìn】行新生入学【xué】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yǒu】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生资【zī】助:学院执行国家相【xiàng】关资助政策,制【zhì】定学生资【zī】助系列办【bàn】法。学生在校【xiào】期间【jiān】可以享受: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xué】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qín】工助学【xué】资助,合作企业助【zhù】学金等;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依【yī】据【jù】国家与【yǔ】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可以申【shēn】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jīn】。

第五条 体检【jiǎn】要求:执行【háng】教育【yù】部和卫生部的【de】《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毕业证【zhèng】颁发: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毕业时颁【bān】发“山【shān】西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毕【bì】业证书

第八条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将及时在校【xiào】园【yuán】网上【shàng】公布【bù】录取【qǔ】结果。

第九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邮    编:030031

学院【yuàn】网址【zhǐ】: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zī】询电话:0351-7973253  7972696

监督电话:0351-7978552

第十条 附 则:

1.本校参与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筹)的筹建工作。

2.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