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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54:20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收中职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tiá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fǎ】》等相关【guān】法律【lǜ】法规和【hé】教育部、天【tiān】津市的有【yǒu】关规定,为了维【wéi】护学院和考【kǎo】生的合法权【quán】益,依法招生,结【jié】合学【xué】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zhāng】程【chéng】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zhāo】生政【zhèng】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zhǔ】要【yào】渠道【dào】,是学院开展招生咨【zī】询【xún】和录【lù】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shì】西【xī】青区杨柳【liǔ】青柳口路【lù】99 号【hào】六、学院简介: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huán】信息学院是【shì】2005年经【jīng】教育部【bù】批准设立,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zǐ】信【xìn】息集团有【yǒu】限公【gōng】司联合创办的全日【rì】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zuò】落于千【qiān】年古镇杨柳青【qīng】。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rén】才为己任,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lǐ】、管多【duō】学科协调发【fā】展,具有产教协【xié】同育人特【tè】色【sè】的应【yīng】用型【xíng】大学。2020年,学院被批准【zhǔn】为天津市硕【shuò】士学位授予【yǔ】单位【wèi】立项建设【shè】高校。目【mù】前,学院在校【xiào】生8500余【yú】人。

学院专业设置科学规范,专业建设特【tè】色鲜【xiān】明,教育教学成效显著,设有自【zì】动【dòng】化【huà】工程【chéng】系、机【jī】械工程系【xì】、电子信息工【gōng】程系、计算机工【gōng】程系、经济与管理【lǐ】系【xì】5个教学系;开设自【zì】动化【hu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qì】工程与智能【néng】控制【zhì】、智能【néng】电网信息工程、机【jī】械设【shè】计制【zhì】造【zào】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xī】科【kē】学【xué】与技术【shù】、电子【z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chéng】、人工【gōng】智能、计算【suàn】机科学与技【jì】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shù】、数据科【kē】学【xué】与大数据技【jì】术【shù】、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guǎn】理等20个【gè】本科专业;拥有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shè】课程【chéng】9门【mén】、天【tiān】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shì】范课程1门。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chéng】立招生委【wěi】员会,全面负责【zé】学院【yuàn】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jué】定有关招生的重【chóng】大【dà】事【shì】宜。招【zhāo】生委【wěi】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shì】学院组织【zhī】和实【shí】施【shī】招生工作【zuò】的【de】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实施【shī】全程监督,设【shè】立【lì】招生【shēng】监督举报电话,全面【miàn】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tiáo】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qiú】,编制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shì】本科招生计划【huá】,并向社会【huì】公布【bù】。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yè】为数【shù】字媒体技术,具体计划详【xiáng】见《2024年【nián】天津【jīn】市高职【zhí】分【fèn】类【lèi】考试本【běn】科【kē】招生计划【huá】》,或登录天津招考【kǎo】资【zī】讯网【wǎng】(www.zhaokao.net)和学院网站。

第八条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449号文件精神,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住宿由学院【yuàn】统一安排【pái】,根据不同的住宿条【tiáo】件,住宿【xiǔ】费为每生每学年【nián】1000-1200元。如政府对【duì】当【dāng】年【nián】度学【xué】费标准进【jìn】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biāo】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lù】取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xù】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tiān】津市招生委员会制【zhì】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chéng】的【de】相关规定【dìng】,以【yǐ】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de】“文【wén】化基础+职业技能【néng】”考【kǎo】试总成绩为主要依【yī】据,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hé】,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jiǎn】监察部门【mén】、考【kǎo】生和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十条【tiáo】招生专业【yè】按照招生计划【huá】,以考生文化基础考【kǎo】试成绩【jì】、职业技能考试成【chéng】绩相加后的总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fèn】分别【bié】确定【dìng】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dì】十一条【tiáo】当若【ruò】干【gàn】名考生考试总成绩【jì】相【xiàng】同时,将按照考试成绩的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顺序,优【yōu】先录取单科【kē】成【chéng】绩较【jiào】高的考生。

第十二【èr】条【tiáo】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qǔ】,执行天津【jīn】市招生委员会【huì】制【zhì】定的加分政【zhèng】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shí】三条依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市高【gāo】招办会同天【tiān】津【jīn】市卫生健康部门制订的体检【jiǎn】工作规定【dìng】对考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进【jìn】行审查和复【fù】查。对不【bú】符合标准的,按【àn】指导意见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shì】高招办【bàn】审核批准录【lù】取的考生,通【tōng】过学【xué】院招生网站【zhàn】公【gōng】布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学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已【yǐ】被学院分类【lèi】考试(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zài】参加秋【qiū】季【jì】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院【yuàn】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de】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相【xiàng】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xué】的,应当【dāng】向学【xué】院请【qǐng】假【ji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rù】学资【zī】格。学院在报到【dào】时【shí】对新生入【rù】学【xué】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chá】合格的办【bàn】理入学手续【xù】,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wǔ】弊等【děng】情形的【de】,确定【dìng】为复查不合【hé】格【gé】,应当取消【xiāo】学籍。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院依据《天津理【lǐ】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dìng】》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lǐ】;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xiào】期【qī】间须在学【xué】生公【gōng】寓统【tǒng】一住宿。

第十八条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院级各级奖学金。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fú】合《天津理工大【dà】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shì】学位授予【yǔ】工【gōng】作规【guī】定》要求的毕【bì】业【yè】生,授予学士学位【wèi】,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huán】信息【xī】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招生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技术:本专业培养学生系统学习计【jì】算机科【kē】学【xué】与技术的基【jī】础理论【lùn】和专业知识,强化【huà】实践能力的【de】训练;掌握数字内【nèi】容创作【zuò】、计算机软硬件开发【fā】及应用、创意设计【jì】、新媒体开发和【hé】综合应用的专【zhuān】业技能;培养具有良好人【rén】文素【sù】质、艺术修养【yǎng】和【hé】审美能力【lì】,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zhǎn】,具有较开阔【kuò】的视野【yě】和良【liáng】好的沟通能力的【de】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cái】。数字媒【méi】体技术专业服【fú】务于社【shè】会发展与文化建设,体现科学【xué】与艺术【shù】深【shēn】度融合;毕业生能够在影视公司、网络【luò】传媒、广告公司和创意产业部门【mén】及文化产业相【xiàng】关领域从事【shì】技术应【yīng】用及开发、制作、传【chuán】播【bō】、运营或【huò】管理工【gōng】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èr】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理【lǐ】工【gōng】大学【xué】中环【huán】信息学院【yuàn】高职【zhí】分类考【kǎo】试(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běn】章程【chéng】自公布之日【rì】起施行【háng】。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xìn】息学院【yuàn】有关【guān】高【gāo】职分【fèn】类考试(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cè】、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zhì】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zhāng】程规定为准。本【běn】章程若有【yǒu】与【yǔ】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shí】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从事招生活【huó】动。对【duì】考生【shēng】及其家【jiā】长因参【cān】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zào】成的【de】损失,学院【yuàn】概不负责【zé】。

第二十四条学院是独立【lì】学院【yuàn】,尚【shàng】未开【kāi】展【zhǎn】减免学费工作【zuò】,符合一【yī】定条件的学生可【kě】向户籍所【suǒ】在地的学生资助管【guǎn】理中心【xīn】或金融机【jī】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考【kǎo】生请慎重填【tián】报。

第【d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tiān】津【jīn】理工大学中环【huán】信息学院招生工作办【bàn】公室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zhic.edu.cn

E-mail:tjzhiczs@126.com

咨询电话:022-86437526、86437512

监督电话:022-86437600

传真:022-8643752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邮编: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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