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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6: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财经【jīng】大学珠江【jiāng】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gāo】职【zhí】分类考试招生【shēng】章程(面【miàn】向中职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guān】法律【lǜ】法规【guī】,为了【le】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依法招生,结【jié】合【hé】天津财【cái】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jīn】市高【gāo】职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běn】章程是【shì】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dà】学【xué】珠江学院有【yǒu】关天津市高职分【fèn】类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xiàng】关【guān】信息的主要渠道,是【shì】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kāi】展天津【jīn】市【shì】高职分类考【kǎo】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zuò】的【de】主要【yào】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六、学校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xué】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jīng】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cái】经大学【xué】与【yǔ】广东珠江投资股【gǔ】份有【yǒu】限公司按照【zhào】独立学院模式【shì】和机【jī】制合作建立的一【yī】所本【běn】科层【céng】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举办方实力【lì】雄【xióng】厚【hòu】,举办方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zhī】一,拥【yōng】有六十余【yú】年的办学史,积淀深厚【hòu】,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hé】我国北方培【péi】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jī】地;另一举办【bàn】方广东珠【zhū】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集【jí】城市【shì】更【gèng】新、能源与基【jī】础【chǔ】设施【shī】、商业、产业【yè】、住宅、教育、医【yī】疗、文化、科技、金融十大业【yè】务板【bǎn】块于一【yī】体的大型【xíng】多元化企业集团。

天津财【cái】经大【dà】学珠【zhū】江学院坐落【luò】于天津市宝坻【dǐ】区【qū】京津新城,毗邻津蓟高速公路。校区占地【dì】面【miàn】积近900亩【mǔ】,办【bàn】学设施完备。学【xué】院管理严【yán】格规范,秉持“以学生为本、以【yǐ】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致【zhì】力于【yú】培养具【jù】有国际【jì】视野、创新与追求卓越【yuè】精神、高度社会责【zé】任感和可持续【xù】发【fā】展潜【qián】质的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xué】院成立【lì】招生委员【yuán】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shēng】工作,制定招生【shēng】政策【cè】、招生计划【huá】、讨论决定有关【guān】招【zhāo】生的重【chóng】大【dà】事宜并【bìng】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dì】五条天【tiān】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shī】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gòu】,负责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liù】条天津【jīn】财经大学【xué】珠江学院【yuàn】根【gēn】据【jù】发【fā】展规划、办【bàn】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xū】求,设置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bìng】向社会公布。

2024年天【tiān】津市【shì】高【gāo】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为【wéi】酒【jiǔ】店管理专业【yè】,专业【yè】计划数详见市高【gāo】招办【bàn】相关文件,或登录天津【jīn】招考【kǎo】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hé】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年1500元。收费标准如有调整【zhěng】,以我市物价主管【guǎn】部门【mén】批准的文件【jiàn】执【zhí】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dì】八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遵循【xún】公平【píng】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xù】的【de】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hé】天津市【shì】招生委员会制定的【de】录【lù】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控制分数范【fàn】围内,以考【kǎo】生志愿和考试总【zǒng】成绩为【wéi】主要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chéng】中,自觉接受【shòu】天【tiān】津市招生委员【yuán】会【huì】、纪检监【jiān】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九条对政【zhèng】策照顾考生【shēng】的录取【qǔ】,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de】加分【fèn】政【zhèng】策和【hé】录取规定。

第十条 当【dāng】若干名考生考试【shì】总成绩相同【tóng】时【shí】,将按照语文、数【shù】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dān】科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shí】一【yī】条依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háng】审查和【hé】复查,对不【bú】符合标准的按【àn】指导意见【jiàn】的相【xiàng】关规定处【chù】理。

第【dì】十【shí】二【èr】条酒店管理专业的公【gōng】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xiǎo】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sān】条已【yǐ】被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yuàn】天【tiān】津【jīn】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jiā】秋【qiū】季普通【tōng】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xué】校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yǐ】书【shū】面形式向学院【yuàn】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zhǔn】,请假期【qī】限一般【bān】不得超过【guò】两【liǎng】周【zhōu】。未请假【jiǎ】或者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bú】可抗力【lì】等【děng】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qì】入学资【zī】格。

第十五条天津财【cái】经大学珠江学院是独【dú】立学院,属【shǔ】于【yú】民【mín】办【bàn】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miǎn】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shèn】重填报【bào】。目前,学院设有【yǒu】奖学【xué】金、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gǎng】位。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bì】业生学【xué】士学位授【shòu】予【yǔ】工作【zuò】,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huì】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办理。符合国【guó】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yè】生,授予【yǔ】我院学士学位【wèi】,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d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yòng】于2024 年天【tiān】津【jīn】市高职分类考试【shì】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dì】十九条【tiáo】本章程自公布之【zhī】日起【qǐ】开始执行【háng】。凡【fán】以前有关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政【zhèng】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zhǐ】,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jiā】法律、法规【guī】、规章和【hé】上级有关政策【cè】变化【huà】,以变化后的【de】规定为准【zhǔn】。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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