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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27:38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措施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有关法律法【fǎ】规【guī】,特【tè】制定贵州文化旅【lǚ】游【yóu】职业学院2024年【nián】普通高考【kǎo】招【zhāo】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6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31号(清镇校区)

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46号(南校区)

学院简介:

贵州【zhōu】文化旅游【yóu】职业学院【yuàn】,是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tīng】直管,贵【guì】州【zhōu】省唯一以【yǐ】“文化旅【lǚ】游”命名的【de】全【quán】日制公办普通【tōng】高等专科院校。目前【qián】办学规【guī】模为【wéi】6000人,教职工200余人,是集【jí】教育【yù】、培训、技能等级【jí】评定为【wéi】一【yī】体,以培养【yǎng】文化旅游类技能型【xíng】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全国旅游人才【cái】培训基地”、“省级【jí】职【zhí】业院校旅游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dì】”、“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zhǎng】单位”。

在围【wéi】绕“四新”主攻“四【sì】化”发展【zhǎn】战略指引下,学院紧紧围绕“旅游【yóu】产业化”布局【jú】专业设置,开设了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美容美体艺术、歌【gē】舞表演【yǎn】、大数据与财务【wù】管理等14个专业【yè】。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xué】院将【jiāng】努力打造成为贵州文旅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yuàn】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guān】职能部门【mén】负责人组成【chéng】的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贯彻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yǒu】关招生工作【zuò】政策【cè】,负【fù】责制定招生章【zhāng】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zhāo】生【shēng】规模和调整专业【yè】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工作【zuò】,协调相关【guān】重大【dà】事项。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háng】机构,其主要职【zhí】责是【shì】根据学院【yuàn】的招【zhāo】生规定和实施【shī】细则,编制招生计【jì】划【huá】,组织招生宣【xuān】传【chuán】和录取工作【zuò】。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xué】院设立由纪检【jiǎn】监察室组成的招【zhāo】生监督小【xiǎo】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gè】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yán】禁【jìn】”和“30个不得”的规【guī】定,确保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公开、公正、公【gōng】平,维【wéi】护广大考【kǎo】生的合法【fǎ】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以贵州【zhōu】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jiàn】省招生【shēng】考试【shì】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招【zhāo】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míng】条件:符合贵州【zhōu】省普通【tōng】高考报考资格【g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zhì】品德【dé】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yù】部《2024年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zuò】规定【dìng】》的【de】考生,且品行端正,口齿清晰,面部没有明显疤【bā】痕,身【shēn】体无纹身,四【sì】肢健全【quán】。

第八条【tiáo】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hé】报考资格的应(往)届【jiè】普【pǔ】通高中【zhōng】毕业生考生【shēng】,须根【gēn】据省招生考试院【yuàn】公布的《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gāo】校招生专业目录【lù】》,登【dēng】录省招生考【kǎo】试院网【wǎng】站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严【yán】格【gé】按照【zhào】教育【yù】部颁发【fā】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规定》和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有关【guān】文件规定【dìng】的【de】招生政策,贯【guàn】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4年高考的应【yīng】(往)届【jiè】高中毕【bì】业生【shēng】。实行考生自【zì】由报考,录取【qǔ】分数标准,执行【háng】贵州省招生考试【shì】院确认的【de】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zhǔn】执行教【jiāo】育【yù】部【bù】、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guī】定。

第十二条

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一【yī】轮投档【dàng】”的原则,按照考【kǎo】生【shēng】投档排序位【wèi】次进行【háng】投档。

艺术类在高【gāo】考总成绩、省级统【tǒng】考成绩合格的生【shēng】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yuàn】校要求【qiú】投【tóu】档。

第十三条

普通【tōng】类考生【shēng】文化成【chéng】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yǔ】单科成绩、首【shǒu】选科【kē】目成绩、再选科目单【dān】科【kē】最高【gāo】成绩【jì】、再【zài】选【xuǎn】科【kē】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lèi】考生综合成绩相同【tóng】时,首先【xiān】比【bǐ】较高【gāo】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zé】依次【cì】比较,由高到低【dī】排序。

第十四条

考生填【tián】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mù】要【yào】求。普【pǔ】通类按【àn】物理科目组合【hé】编制的【de】招【zhāo】生专业,仅【jǐn】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àn】历史【shǐ】科目【mù】组合编制的招【zhāo】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wéi】历史【shǐ】的考【kǎo】生填【tián】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首选科目【mù】为物理【lǐ】或【huò】历史的考生【shēng】均可填报。

对【duì】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教育部【bù】及有关【guān】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guī】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lù】取结果【guǒ】将通过【guò】生源省、市、自治【zhì】区招生主【zhǔ】管部门规定【dìng】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bù】。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于2024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到校报到入【rù】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zhào】教育部的【de】规定对【duì】新生入学【xué】资【zī】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被我【wǒ】校【xiào】录取【qǔ】的新生,应在【zài】学校【xiào】规定【dìng】的期限【xiàn】内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zhě】,应向学校请假【jiǎ】。未请假或【huò】请假【jiǎ】逾【yú】期未报到【dào】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tiáo】  严格按贵州省【shěng】价格主管部【bù】门【mén】备案的项【xiàng】目【mù】及标准执行。

学费:普【pǔ】通【tōng】类专业3500元/年【nián】/生;艺术类专【zhuān】业7000元/年/生(歌舞表演【yǎn】专业【yè】、工艺【yì】美术品设计【jì】专业)。

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六至八人间)9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

3. 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jiā】开发银行贵州【zhōu】省分行向符合【hé】条件的全日制普通【tōng】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发放,在学生【shēng】入【rù】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qū】)教育局学【xué】生资助中心办理。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6000元/年。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xiàng】: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hòu】复学或【huò】入学的【de】全日制【zhì】毕业或在校学生【shēng】。

标准:学【xué】费补偿或【huò】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代偿【cháng】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de】学费或获【huò】得的国家助学贷【dài】款(包括【kuò】本金【jīn】及其全【quán】部偿还之前【qián】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zhě】执行【háng】;复学或新生入学后【hòu】学【xué】费减【jiǎn】免【miǎn】金额,按我院实际收取学费金【jīn】额执【zhí】行;学【xué】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dài】偿以及学【xué】费减免的标准,每【měi】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cháng】、代偿或减免【miǎn】。

6. 国家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学生;

标准:毕业【yè】生不【bú】低于6000元【yuán】/人,在校生不低于5000元/人,新生不低【dī】于4000元【yuán】/人。

7. 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标准:符合条件的全日【rì】制本【běn】专科(高职【zhí】)学生,可以获得学【xué】费【fèi】补【bǔ】偿国家助【zhù】学贷款代偿【cháng】,不超过6000元/生【shēng】/年。

8.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的原贵州省建档立卡含脱贫学生;

标准:扶贫【pín】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zhù】)学费3500元/生/年。

9. 勤工助学

对象【xiàng】: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shēng】可申请,按照《贵州文化旅【lǚ】游职【zhí】业学院【yuàn】学生勤【qín】工助学实施细则【zé】(试行)的通知》执行;

标准:每生350元/月。

10.临时困难补助

对象: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200元-6000元。

11.绿色通道

学院针对被录取入学但【dàn】无法缴【jiǎo】纳学费的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新生设立【lì】了绿色通道,报到【dào】当【dāng】天一律先办理入学手【shǒu】续【xù】,根据核实后的情【qíng】况,采取不同【tóng】办法【fǎ】予以资助。

12.校内奖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机制。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dì】二十条【tiáo】 学生在规定【dìng】的年限内,修完教学【xué】计【jì】划规定的内【nèi】容,达到【dào】毕业要求,发给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xué】籍、学历【lì】电子注册的贵【guì】州【zhōu】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yuàn】推荐就业【yè】,也可【kě】以根据【jù】自【zì】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dì】二十二【èr】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yè】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yī】考【kǎo】试,升入我省【shěng】普通【tōng】本科院【yuàn】校相同或相近【jìn】本科专业【yè】学习。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gzwhlyzy.cn

通讯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31号(清镇校区)

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46号(南校区)

邮   编:551400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咨询

QQ一群:685219106

QQ二群:363276784

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0851—82508005

第二十四【sì】条   本章程【chéng】未尽【jìn】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háng】。

第【dì】二十五条   本章程【chéng】由贵州文化旅游职【zhí】业学院【yuàn】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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