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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46:13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新乡【xiāng】医学【xué】院三全学【xué】院单【dān】招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的合【hé】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jiāo】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píng】、公正、公开【kāi】、择优”的【de】原则,并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考【kǎo】生、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七条 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dìng】,学校【xiào】成立招生委员【yuán】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bàn】公室、招生录取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lǜ】监督工作小【xiǎo】组【zǔ】。招生【shēng】委员会【huì】是学校【xiào】对【duì】招生工作进行统一【yī】领导的组【zǔ】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biǎo】、学生代【dài】表【biǎo】、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委【wěi】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bù】和有关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的有【yǒu】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zuò】政策,负责制【zhì】定招【zhāo】生【shēng】章【zhāng】程【chéng】、招生规定【dìng】和实施细则、确【què】定招生规模,领【lǐng】导、监【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q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zhí】责是根据【jù】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shí】施细【xì】则,编制招生计划【hu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zuò】,处理招生【shēng】的日常事务。领导【dǎo】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shì】设在【zài】教务部【bù】,负责【zé】招生【shēng】日常工作的组织和【hé】协调【diào】。

第【dì】十四条 招生录取纪【jì】律监督工【gōng】作小组主要职【zhí】责是【shì】对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环【huán】节和过程进【jìn】行【háng】监督、检查;配合上级【jí】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yǒu】关违纪问题。工作【zuò】小【xiǎo】组【zǔ】下设办公【gōng】室,办公室设在纪【jì】检监察审【shěn】计部。考生【shēng】申诉渠道:联系电话:0373-7375672,电子邮箱【xiāng】:sqjjjc@sqmc.edu.cn。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流程和考生类别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一【yī】)已通过【guò】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yī】考【kǎo】试(以【yǐ】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名流程

考生可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dēng】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kǎo】生服【fú】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háng】网【wǎng】上【shàng】志愿填报。在【zài】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yī】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bú】超过两次的【de】志愿【yuàn】修改【gǎi】,以【yǐ】网上最【zuì】后一次保存的志愿【yuàn】为准【zhǔn】。填报时【shí】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bào】和更改,广大【dà】考生要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五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 2024年我校高职单【dān】独考【kǎo】试招【zhāo】生专业【yè】为康复辅【fǔ】助器具技术【shù】、老年【nián】保健与管理、智能医疗【liáo】装备【bèi】技【jì】术、医疗【liáo】器械【xiè】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wù】、虚拟【nǐ】现实技术应用,社区康复,总计划数【shù】为90人。分专业招生计【jì】划如下: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老年保健与管理: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13人(理科12人、对口招生1人)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13人(理科12人、对口招生1人)

医【yī】疗器械经营【yíng】与服务:13人【rén】(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社区康复:12人(理科6人,文科5人、对口招生1人)

第十八条 考试科目及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zuò】在河南省教育厅【tīng】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hé】监督【dū】下【xià】进【jìn】行【háng】。采取“文化素【sù】质+职【zhí】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其【qí】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原则【zé】上不【bú】低于总分值的50%。考试由学校自主命【mìng】题、组织考试和【hé】评【píng】卷。

(一)中【zhōng】职生【shēng】文化【huà】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yè】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xué】标准》为基本【běn】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以《中等【děng】职【zhí】业教育专业简【jiǎn】介(2022年修订)》为基【jī】本【běn】依据,重点考查【chá】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lì】、岗位技【jì】能、通用【yòng】技术等。

(二)高中生【shēng】文化【huà】素质考试【shì】采用省教育考【kǎo】试院向学校提【tí】供的【de】考【kǎo】生高中学业【yè】水平考试成绩【jì】等级或部分【fèn】科【kē】目成绩等【děng】级;由学校【xiào】按统【tǒng】一标准置换为文化【huà】素质考试【shì】分数;职业技【jì】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yè】素养、科学素【sù】质、职业【yè】潜能【néng】和职业倾向。

(三)社【shè】会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sù】质考试,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根据报考专业参【cān】加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或职业技能【néng】测试【shì】。

(四)退役士兵考生可【kě】申请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学校组织【zhī】的【de】职业适应性测【cè】试或职业【yè】技能测【cè】试。申请【qǐng】享受免文化素【sù】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àn】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guān】于做好【hǎo】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míng】工作的【de】通知》(豫考院〔2023〕40号)要求【qiú】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háng】“资【zī】格条件【jiàn】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shēng】,可于9-21至9-21到报名所在地县【xiàn】(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bǔ】申【shēn】报手【shǒu】续并完成资格审【shěn】查。

(五)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技能【néng】拔尖【jiān】人才【cái】免试入学【xué】,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jí】进高职教育考试招【zhāo】生制【zhì】度改革的指导【dǎo】意见》(教学〔2013〕3 号【hào】)文件精神【shén】,对于以下情【qíng】形之【zhī】一【yī】的【de】,考【kǎo】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shēng】申请免试专业【yè】须与获奖【jiǎng】项目或取得的职业【yè】资格相关【guān】,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shì】录取。免试录取考生【shēng】计划纳入招生院【yuàn】校年度【dù】招生总计划【huá】,高【gāo】校可根据实际情况【kuàng】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外单列执行。计划具体【tǐ】分配情况由高校【xiào】自主确【què】定。

1.获得【dé】由教育【yù】部主办或联办【bàn】的全【quán】国【gu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省【shěng】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zhí】业院校技能大【dà】赛一等【děng】奖的中【zhōng】职毕业生。

2.具有高【gāo】级工或技师资格【gé】、获【huò】得县【xiàn】级劳【láo】动模【mó】范先进【jìn】个人以【yǐ】上称号的在【zài】职在岗中职毕业生【shēng】,没有【yǒu】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需正常参加考试。

符合【hé】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jiàn】的考生【shēng】需要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xiě】《河南【nán】省【shěng】普通高等学校【xiào】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cái】免试录取考【kǎo】生【shēng】申请表》,提【tí】出免试入学申【shēn】请。由生源学【xué】校【xiào】负责确认【rèn】考生获奖情况。

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liào】以安全方式送达考生申请免【miǎn】试入学的高【gāo】校。高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chá】,审查合格后,将【jiāng】《河南省普【pǔ】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 2024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shì】录取考生【shēng】信息汇【huì】总表》及【jí】考生个人《河南省【shěng】普通高等【děng】学校2024年技【jì】能拔尖【jiān】人才免试【shì】录【lù】取考生申请表》、身【shēn】份证【zhèng】复印件【jiàn】、技能竞赛获奖【jiǎng】证复印【yìn】件报【bào】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yǔ】成人教育【yù】处备案(联系电话:0371-69691983)。备【bèi】案时间集中安【ān】排在9-21至【zhì】9-21,逾期不予受理。

备案【àn】通过后,高校须在本校官【guān】方网【wǎng】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rì】。公示无异议者【zhě】,高校将【jiāng】名单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办【bàn】理录取手续,并【bìng】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lù】取通知【zhī】书。被免试录【lù】取的【de】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规定科目考试。

(一)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2024年4月8日10:00至12:00;

职业技能考试:2024年4月8日14:00至16:00。

(二)考核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dào】西段新乡医学【xué】院【yuàn】三全【quán】学院平原校【xiào】区(详【xiáng】见准考【kǎo】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dì】二十条  学校优先【xiān】录取符合技能拔尖人【rén】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shēng】,其【qí】余考生按照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根【gēn】据总分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同类【lèi】别成绩排【pái】序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sù】质考【kǎo】试成【chéng】绩【jì】排序。通过以上规则排【pái】序后,如【rú】仍【réng】存在同分情况,则增加面试环节,依次按面试成绩排序。

第二【èr】十【shí】一条【tiáo】  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zuò】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kě】以不予【yǔ】录取”“学校有【yǒu】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zhuān】业【yè】”疾病【bìng】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学校录取对考生男【nán】女性别【bié】比【bǐ】例不限定。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根据录【lù】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míng】单,报学校单独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审核【hé】、批准、公示。公示结【jié】束后上报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审批、备【bèi】案,并办【bàn】理【lǐ】录取手续。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我【wǒ】校【xiào】招生【shēng】信息网上公【gōng】布。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de】高中考生、中职考【kǎo】生与【yǔ】社【shè】会考生、退役士兵【bīng】考生在【zài】录取【qǔ】时分别排名。学校可【kě】依据生源人数【shù】对各类【lèi】考生的【de】专业计划进【jìn】行适当调【diào】整。

第二【èr】十四【sì】条  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kǎo】生按照【zhào】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dào】生源【yuán】不足的专业,对【duì】不【bú】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dàng】处理【lǐ】。

第七章  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二十五条  通过高【gāo】职单招【zhāo】考试、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fèn】证【zhèng】、《录取通【tōng】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报【bào】到,并【bìng】接受全【quán】日制培养。学校按照国【guó】家【jiā】和【hé】省相【xiàng】关规定、程序【xù】为学生注册专科学【xué】籍。学生【shēng】在校期间与【yǔ】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tóng】等待遇,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chéng】绩合格,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的,准【zhǔn】予【yǔ】毕业【yè】,由学校颁【bān】发新【xīn】乡【xiāng】医学【xué】院三全学【xué】院普【pǔ】通全日制【zhì】专【zhuān】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

每生每年12000元。

(二)住宿费

我【wǒ】校作为【wéi】河南【nán】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根据【jù】豫发改收费[2017]17号【hào】文件要求,住宿费标准【zhǔn】如下【xià】:

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

平原校区【qū】:四人间【jiān】1800元/生/年,六人【rén】间1400元/生/年。

(三)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为主体,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临时困难补【bǔ】助、学费【fèi】缓交、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为补【bǔ】充的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奖【jiǎng】、贷、助、勤、缓、补”等【děng】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shēng】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bú】因家庭【tíng】经济困难而失【shī】学。其中【zhōng】: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zhì】奖学金每生【shēng】每年【nián】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贫困【kùn】程度,可【kě】申【shēn】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sān】档【dàng】;国家助学贷款每生【shēng】每年【nián】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校内【nèi】奖【jiǎng】学【xué】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zhì】测【cè】评成绩,可以申【shēn】请【qǐng】1500元/生【shēng】/年,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档;鼓【gǔ】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de】前【qián】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cān】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zhù】学活动,通过劳【láo】动取【qǔ】得【dé】合法【fǎ】报酬,改善学【xué】习和【hé】生活条件;针对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给予相【xiàng】应【yīng】的校内【nèi】临时困难补助;每【měi】学年根据学【xué】生家庭【tíng】经济状况给予【yǔ】每生最高【gāo】16000元学费【fèi】缓交政策优惠;对于服兵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给予【yǔ】每生每【měi】年最高不超【chāo】16000元【yuán】学【xué】费【fèi】补偿及减免,全【quán】日制【zhì】在校退役士兵【bīng】学生全【quán】部享受本专【zhuān】科生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33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wǒ】校【xiào】未委【wěi】托【tuō】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lù】取工作,请【qǐng】考生和【hé】家长不要【yào】轻【qīng】信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fēi】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等【děng】活【huó】动【dòng】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èn】。

第二十八条【tiáo】  本章【zhāng】程【chéng】以【y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依据。学【xué】校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要求【qiú】、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jí】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zhǔ】管部门【mén】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准。

第【dì】二十九条  本章程【chéng】自河南省教育【yù】厅批准后生【shēng】效,解释权【quán】归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所【suǒ】有。

联系单位: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

联系电话: 0373-7375783   7375432

电子邮箱:  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q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