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兰州石化【huà】职业技术【shù】大学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shēng】简章,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zhāo】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xiàn】代职业教【jiāo】育发展,拓宽职业教育人【rén】才【cái】培养渠【qú】道,进一步做【zuò】好我【wǒ】校2024年综合评【píng】价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通知》(甘招委【wěi】发〔2024〕3号)文件【jiàn】精【jīng】神,结【jié】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9
【学校地址】
西固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西固西校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539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新区贺兰山大道北段1169号
【办学类型】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办学历史】兰州【zhōu】石化【huà】职业技术大【dà】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de】几何中心【xīn】、美丽的黄【huáng】河之滨——金城兰州。学【xué】校与新中【zhōng】国第【dì】一座现代化炼油【yóu】厂和第【d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dì】相伴而生,办学【xué】历史可【kě】追溯【sù】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lán】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lán】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zhuǎn】制【zhì】为甘肃省【shěng】第一【yī】所独立设置的【de】公【gōng】办高等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guān】院校办学资源,设置【zhì】公办本【běn】科【kē】层【céng】次的职业技术【shù】大学。(详见【jiàn】https://www.lzpcc.edu.cn)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考试方式
综合评价【jià】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yè】技【jì】能”的【de】考试评价方式【shì】,具【jù】体如下:
1.文化素质。文化【huà】素质【zhì】以考【kǎo】生【shēng】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dài】学生报【bào】到入学后,由招【zhāo】生【shēng】学【xué】校根【gēn】据现【xiàn】有的校企合作模【mó】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dìng】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jì】能型人【rén】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tè】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zhī】职业【yè】适【shì】应性测试【shì】。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sù】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zhì】愿【yuàn】填报【bào】。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3月25日8:9-21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4月2日8:9-21:00。
注:参加【ji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yīng】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甘【gān】肃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网站填报【bào】志愿,填报时【shí】间【jiān】截止【zhǐ】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xiào】志愿可分别【bié】报考6个专业选【xuǎn】项【xiàng】和1个专【zhuān】业调【diào】剂选项。第【dì】一次投档录取未【wèi】满【mǎn】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jí】志愿设置【zhì】与第一次【cì】填报志愿相同。
五、招生专业
(一【yī】)2024年综【zōng】合【hé】评价【jià】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wéi】准)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就读校区 |
1 |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西固 西校区 |
2 | 470208 | 分析检验技术(油品分析) |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460120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西固 东校区 |
4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
5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
6 | 46030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
7 | 数媒与印刷工程学院 | 480304 | 印刷设备应用技术 | |
8 | 480303 |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 ||
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
10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音视频制作) |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过程控制方向) | 新区校区 |
12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
1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
14 | 汽车工程学院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15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
16 | 国际商务学院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
17 | 530701 | 电子商务 | ||
18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
19 | 土木工程学院 | 450203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
20 | 420303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
21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
22 | 420304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
23 | 430704 |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
24 | 国际教育学院 | 570202 | 应用英语(涉外工程) | |
25 | 570201 | 商务英语 | ||
26 | 资源环境工程学院 | 420201 | 工程地质勘查 | |
27 | 420501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
28 | 420504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
29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
30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43010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
31 | 430201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
32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二)2024年综合评【píng】价特色学徒制【zhì】拟招【zhāo】生专【zhuān】业(最终以教【jiāo】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为【wéi】积极【jí】推行特色学徒制订【dìng】单招生及人才培养工【gōng】作,实现【xiàn】招生即招【zhāo】工,入学即就业,切实【shí】提【tí】高人才培养【yǎng】的质量与针对性。2024年我【wǒ】校在【zài】综合评价【jià】录取阶段拟与6家优质【zhì】企业合【hé】作推【tuī】行特色学徒【tú】制【zhì】订单招生与人才培养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学制 | 合作企业 | 就读校区 |
1 |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 高分子合成技术 | 470206 | 三年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西固西校区 |
2 |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 470201 | 三年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3 |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 470201 | 三年 |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 |
4 |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 | 470201 | 三年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智能焊接技术 | 460110 | 三年 |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西固东校区 |
6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 460308 | 三年 |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7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三年 |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 新区校区 |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即【jí】按考生【shēng】排【pái】序成绩分类别【bié】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wèi】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kǎo】生平行志【zhì】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xué】校,即【jí】向【xiàng】该【gāi】校【xiào】投档【dàng】。考【kǎo】生排【pái】序成绩计算方式【shì】如下【xià】:
综合【hé】评价录取由考生【shē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等【děng】级A、B、C、D、E分别赋分【fèn】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shì】中涉及的【de】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zhī】和生成逻辑【jí】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yīng】语单科顺【shùn】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pái】序。投档过【guò】程中【zhōng】各【gè】学校【xiào】最【zuì】低投档线【xiàn】同分同【tóng】位次【cì】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huá】完成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录取。当考【kǎo】生成【chéng】绩无法满【mǎn】足考【kǎo】生所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学校【xiào】根据考生投档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招生【shēng】计划【huá】尚【shàng】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shēng】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则【zé】作退档【dàng】处理【lǐ】。
3.录取【qǔ】过程【chéng】中,原【yuán】则上按【àn】已公【gōng】布的各专业的招【zhāo】生计【jì】划执行录取。当【dāng】出现各【gè】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xiàn】上生源不足【zú】的【de】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相应增加生【shēng】源充【chōng】足的【de】专业招生计划。
4.特色学徒制招生【shēng】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háng】,录【lù】取时【shí】只录取填报有【yǒu】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特【tè】色学徒制订单培养【yǎng】专业学【xué】生【shēng】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jiāng】取消特色学徒制【zhì】订单培养资【zī】格【gé】,由【yóu】此产生的后【hòu】果【guǒ】自【zì】行承担。
5.已【yǐ】被【bèi】综合评价【jià】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得再【zài】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和其他【tā】形【xíng】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综【zōng】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kě】继续参【cān】加普通高校【xiào】招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
(三)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第一次志愿录取于9-21至9-21进【jìn】行,征集志愿【yuàn】录取于【yú】9-21进行,录【lù】取结果于【yú】9-21公布。
七、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一)录取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jù】录取【qǔ】原则确定拟录【lù】取【qǔ】考生【shēng】名单并予以公示,考生可登录【lù】甘肃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xī】网【wǎng】(https://zsjy.lzpcc.edu.cn/zsxxw)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结果确认
综合评价录【lù】取【qǔ】考生于9-21至9-21需在报【bào】名系统中对录取【qǔ】结果进行确认【rèn】,如考生超过【guò】确认截止时间且【qiě】没有【yǒu】确【què】认的【de】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gēn】据【j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 甘【gān】肃省财政厅关于【yú】我【wǒ】省高【gāo】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fèi】[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yuán】/人•学年,文【wén】史类专【zhuān】业4300元【yuán】/人•学【xué】年。
住【zhù】宿【xiǔ】费:根据《甘【gān】肃省发展和【hé】改革【gé】委员会 甘【gān】肃【sù】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jiàn】收费标【biāo】准,800-1100元/人【rén】•学【xué】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àn】照相【xiàng】应标【biāo】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二)奖助贷政策
学校【xiào】有一套完善的奖【jiǎng】、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励品【pǐn】学兼【jiān】优学生,资助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1)获国【guó】家奖学金【jīn】者8000元/学【xué】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金者【zhě】5000元/学【xué】年【nián】,国家助学金平【píng】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生【shēng】;(2)学校设一【yī】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3)对【duì】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shēng】,采【cǎi】取生源地助【zhù】学贷款、勤工助【zhù】学、学校贫困【kùn】生【shēng】资助金等【děng】形式给予【yǔ】资助;(4)对品学兼优、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设【shè】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特色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jīn】;(6)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hòu】,学校【xiào】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pǐn】德、身【shēn】体状况和资格等方【fāng】面的复查,复【fù】查不【bú】合格者【zhě】,学校将报【bào】上级【jí】主管部【bù】门【mén】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bào】名过程中有【yǒu】弄虚【xū】作假或其他违纪违【wéi】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并将其【qí】档案退回考【kǎo】生【shēng】原所在学校。对在新【xīn】生复查中发现的【de】其他问题【tí】,按按学【xué】校相关制度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gōng】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qiáng】过程管理【lǐ】,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xiào】纪检监【jiān】察部【bù】门全【quán】程参与【yǔ】,接受【shòu】社【shè】会监督和投【tóu】诉。
监督电话:0931-7941243。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s://www.lzpc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jy.lzpcc.edu.cn/zsxxw/
联系电话:(0931)7941626 7941613
传真:(0931)7941364 微信【xìn】公众号【hào】:shzsjy
说明:
1.本【běn】简章若有与国【guó】家或甘肃省有【yǒu】关招生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家和甘肃【sù】省有关政【zhèng】策规【guī】定为准。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