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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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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01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0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以【yǐ】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有【yǒu】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实【shí】际,特制【zhì】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原则【zé】,并接受【shòu】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

03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dōng】省【shěng】东【dōng】莞市厚街【jiē】镇学【xué】府路1号;邮政编【biān】码:5239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shí】条  毕(结【jié】)业颁证:按国家招生【shēng】管理【lǐ】规定录取并【bìng】取【qǔ】得【dé】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xiào】期间【jiān】完成教【jiāo】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huán】节,成绩【jì】合格【gé】,获得规【guī】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zhě】,颁发相应普通高【gāo】等学校毕(结)业证。颁发证书学校【xiào】名称【chēng】:广【guǎng】东酒【jiǔ】店【diàn】管理职业【yè】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gāo】等学校毕(结【jié】)业证书。退学者,视具【jù】体【tǐ】情况发放肄业证【zhèng】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04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yī】条  学校【xiào】招生委员会负责制【zhì】定招生【shēng】章程、招生计【jì】划【huá】、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shī】,建立监督【dū】协调机【jī】制,处理春季【jì】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shí】二【èr】条  广东酒店管理【lǐ】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为招【zhāo】生委员会的【de】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cháng】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xué】校设【shè】立由校领导【dǎo】和纪检监察【chá】部门组成【chéng】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zǔ】,安排【pái】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de】申诉【sù】、投诉【sù】等信【xìn】访事【shì】项。

05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xiào】春【chūn】季高【gāo】考招生含“依据【jù】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qǔ】(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shōu】中【zhōng】等职业学校【xiào】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lù】取【qǔ】(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jù】体分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shēng】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校春季高考【kǎo】统一【yī】招生【shēng】专业目录》为准。

06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shí】五条  报【bào】考本【běn】校“依【yī】学考录【lù】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dōng】省招生委员会《关【guān】于做好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tiáo】件,并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考报【bào】名及2024年1月【yuè】广东省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kē】目考【kǎo】试。

艺术类【lèi】(含音乐【lè】类、美术与【yǔ】设计类,下同【tóng】)考生须同时参【cān】加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艺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qǔ】”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qiú】详见《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gāo】考统一【yī】招【zhāo】生专业【yè】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běn】校【xiào】“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hé】广东省招【zhāo】生委员会【huì】《关于做好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shēng】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zhī】》(粤招〔2023〕7号)规定【dìng】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míng】条件,并参加广东【dōng】省2024年【nián】普通高考报名及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shōu】中等职【zhí】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shū】”考试各【gè】招生专【zhuān】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春季高考统【tǒng】一招生专业目【mù】录【lù】》(中【zhōng】职生版)。

07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qī】条  按照“学校负【fù】责【zé】,省招办监督【dū】”的原则,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kǎo】生相应成绩【jì】为基本【běn】依【yī】据,综合衡量德智体【tǐ】美【měi】劳,制定“依学【xué】考录取”、“3+证书【shū】”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八条  本校公共【gòng】外【wài】语教【jiāo】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chóng】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jiǔ】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lèi】,普通类根【gēn】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fèn】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shēng】投档【dàng】合成总分【fèn】排位情况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在考【kǎo】生【shēng】符合专【zhuān】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yè】志愿优【yōu】先”原则,依据考【kǎo】生所填报专业志愿【yuàn】按【àn】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dàng】(合成)总分相同【tóng】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lù】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kǎo】综合【hé】素质评【píng】价择优录【lù】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gēn】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zǒng】分排位【wèi】情况【kuàng】从高到低择优录取【qǔ】。按照“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shēng】所填【tián】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fèn】排位从高【gāo】分到【dào】低【dī】分【fèn】录取。当考生【shēng】投档总分相【xiàng】同【tóng】时,按照【zhào】考生排位择优录取【qǔ】。当考生【shēng】排【pái】位相同【tóng】时,优先【xiān】录取【qǔ】中职【zhí】阶段就读【dú】专业相【xiàng】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将春季高考拟【nǐ】录取【qǔ】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zhāo】生办【bàn】公室【shì】审核备案【àn】,并【bìng】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míng】单发【fā】放【fàng】录取通知书。

08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shí】二条  学校【xiào】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zhào】教育【yù】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教【jiāo】学〔2003〕3号)和《教育【yù】部办公厅 卫生【shēng】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xué】生【shēng】入【rù】学【xué】身【shēn】体检查取消乙肝【gān】项【xiàng】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kǎo】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zhuān】业要【yào】求,且达【dá】到有关录取【qǔ】标准,则予【yǔ】正常【cháng】录取。

09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深【shēn】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xìn】息公开【kāi】体系,将【jiāng】招【zhāo】生政策【cè】、考生报【bào】考资格【gé】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xìn】息、考生【shēng】咨【zī】询及申【shēn】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guǎng】大考生和社会及时【shí】获取招生【shēng】信息,切实【shí】维【wéi】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确保本校【xiào】春季高考招生【shēng】工作健康【kāng】有【yǒu】序进行。

10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wǔ】条  新生报【bào】到【dào】时须核验【yàn】考【kǎo】生高中阶【jiē】段【duàn】(含普通【tōng】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zhèng】书或同等学力【lì】证明,无相应证书【shū】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shēng】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shēng】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jìn】行资格【gé】复【fù】查【chá】。对经复查不【bú】符合【hé】体检要求【qiú】或【huò】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guān】学籍【jí】管【guǎn】理规定办理,予【yǔ】以转专业或取消学【xué】籍。对在【zài】报名和考试过【guò】程中有弄【nòng】虚作【zuò】假【jiǎ】或【huò】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11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biāo】准按《广东省【shěng】发展改革【gé】委【wěi】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lì】资【zī】源和社会保障厅关【guān】于取消我省民【mín】办高校和民办【bàn】中【zhōng】职学校收费备【bèi】案【àn】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zhī】》(粤发改价格【gé】〔2016〕657号)的有【yǒu】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zhuān】业【yè】学费17800-19800元/生·学年;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学费【fèi】18800- 19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800-3000元/生·学年。

12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kuǎn】、奖学金、助学金、勤工【gōng】助学【xué】等助学【xué】措施按照【zhào】教育【yù】部、广东省教育【yù】厅和学校相【xiàng】关规定执【zhí】行。

13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9-89989601、89989602、89989603、89989999

传真:0769-39026739

电子邮箱:gj14572@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jdxy.edu.cn/

招【zhāo】生网址【zhǐ】:http://zsb.gdjdxy.edu.cn/index.htm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江伟

监督电话:0769-89989601

电子邮箱:570366869@qq.com

14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běn】章程经【jīng】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tǎo】论审查【chá】通过,适用于【yú】广东【dōng】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rì】起施行【háng】。

第三十【shí】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酒店管理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yuàn】授【shòu】权广东酒店管理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解释。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yī】致的,以【yǐ】国家和省的【de】规【guī】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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