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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0:49:28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铝【lǚ】业【yè】职【zhí】业学院高职【zh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chè】落【luò】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zhāo】生和【hé】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根【gēn】据山东【dōng】省【shěng】有【yǒu】关规【guī】定【dìng】和山东省教育【yù】厅【tīng】《关于做【zuò】好2024年高【gāo】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lǐ】可行、育人为【wéi】本、从实际出【chū】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xué】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

第一条本【běn】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yè】职【zhí】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hé】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xù】,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zé】。

第三【sān】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jiè】的【de】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xué】校【xiào】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dài】码:13859

第五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领导小组

学校为【wéi】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顺利完成,经研【yán】究决定成【chéng】立以院长为组【zǔ】长的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全面负责【zé】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研究【jiū】制定【dìng】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zé】,协调处【chù】理招【zhāo】生【shēng】工作中的有【yǒu】关【guān】问题。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dǎo】小【xiǎo】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shì】工【gōng】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办【bàn】公【gōng】室【shì】设在教【jiāo】务科研处,成立履行其相【xiàng】应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zhāo】生专【zhuān】项工作组:报【bào】名组【zǔ】、命题组、考试【shì】组、阅卷组、网络信【xìn】息组、财【cái】务组、纪检【jiǎn】监察组、保【bǎo】密组、招生录取组等。

第十条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dú】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考【kǎo】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de】领导下进行,学【xué】院纪检监【jiān】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lǐng】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zhì】度,加强对【duì】报名、考试、录取【qǔ】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jiān】督【dū】,及时受理涉及违反【fǎn】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wèn】题【tí】的投【tóu】诉和举【jǔ】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wěi】、检察部门报【bào】告【gào】;负责督察【chá】各职能【néng】部【bù】门【mén】工作落【luò】实情【qíng】况【kuàng】,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xī】公开力度,履【lǚ】行“十公开【kāi】”要【yào】求,按【àn】照“严【yán】格【gé】程序【xù】,加强【qiáng】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zuò】到报【bào】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shí】一条学校【xiào】2024年【nián】安排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计划860人(其中,普【pǔ】通类850人,退役军人【rén】类10人),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计【jì】划1400人。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zhī】。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pǐn】德【dé】和体检要求,均按【àn】照《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须通【tōng】过山【shān】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fāng】可参加单【dān】独招生或综【zōng】合【hé】评价招生。

(五)新生入学后进行【háng】体检复查【chá】,凡发【fā】现伪造【zào】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tì】者或体【tǐ】检舞弊及其他【tā】舞弊者,取消其入【rù】学资格,一律【lǜ】予以【yǐ】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 20日—23日【rì】,登录【lù】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院招【zhāo】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xiào】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shēng】的考生须根【gēn】据【jù】春季高考报考的【de】专业类别【bié】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běn】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yè】类别一致。参加单【dān】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试的考【kǎo】生还须到【dào】报名学校【xiào】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sù】质【zhì】考试【shì】等相【xiàng】关费用【yòng】,缴费【fèi】标准、缴费【fèi】时【shí】间和方式提前【qián】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我【wǒ】校【xiào】2024年单独【dú】招【zhāo】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fèi】按照省发改委、省财【cái】政厅要求【qiú】收取。

第十四条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考核方式

2024年学院单独【dú】招【zhāo】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核采用现【xiàn】场考试【shì】的【de】方式,如【rú】因特殊情【qíng】况无法【fǎ】进【jìn】行现场考【kǎo】试,学院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diào】整情况另行通知【zhī】。

3.学校考试内容

(1)文【wén】化素【sù】质测【cè】试。由我院【yuàn】统一组【zǔ】织笔试,包括语文、数学、通识知识、时事政治、心理、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2)专业技能测试。参加【jiā】单独招【zhāo】生(退役军【jun1】人【rén】除外)考生须参【cān】加山东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kǎo】统【tǒng】一考试招生专【zhuān】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shí】间及具【jù】体要求【qiú】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yuàn】要求执行【háng】。技【jì】能测【cè】试【shì】成绩由技【jì】能测试主考院校【xiào】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提供给【gěi】学院,按考生实际【jì】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yè】技能”的考核【hé】方式(退役【yì】士【shì】兵考生除外)。总分为【wéi】430分,专业技能考【kǎo】试成绩230分【fèn】,文化【huà】素【sù】质考【kǎo】试成绩200分,均【jun1】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5.退役军人类测【cè】试。参加单独招生【shēng】的退役【yì】士兵考生不参加文【wén】化素质【zhì】考【kǎo】试与专业技能考试【shì】,由学校【xiào】组织素质测试。素【sù】质测试采取闭卷笔试【shì】的方【fāng】式。全部【bù】为客【kè】观题【tí】,总分200分。

素质测【cè】试【shì】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zhì】、人文常识、生活常识、时【shí】事政治、职业价值观、语言理解【jiě】和【hé】表达能力【lì】、综合【hé】分析能力学【xué】生【shēng】学习以及未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jià】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yáng】光【guāng】数据管理【lǐ】平台下载的考生信息(含【hán】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为准,并依据有关信【xìn】息对学生进行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综合素质【zhì】评价考核包【bāo】括【kuò】考生高中阶段【duàn】学生综合素质档【dàng】案材料研【yán】究分析和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chéng】绩(其中学业水【shuǐ】平成【chéng】绩=政治+语文【wén】+数学+物【wù】理【lǐ】+化【huà】学+外语+历史+地理【lǐ】+生物+信【xìn】息【xī】技术,学科【kē】成绩【jì】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hé】格【gé】的,得【dé】0分。)研究【jiū】分析【xī】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满分200分。学院组织【zhī】成【chéng】立【lì】评分【fèn】专家组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研究【jiū】分析,采取【qǔ】集体评议方式对考生综【zōng】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biāo】准赋予一定分值【zhí】。

(2)素质测试。素质【zhì】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全部为【wéi】客观【guān】题,满分200分。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qián】质【zhì】等。综合能力【lì】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dé】品质、交流与【yǔ】合作能【néng】力【lì】、解决问题能力和创【chuàng】新能力等【děng】;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kǎo】生对专【zhuān】业的【de】了解【jiě】程度【dù】、兴趣爱好、职业价【jià】值观、职业性格与【yǔ】报考【kǎo】专业【yè】(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shēng】学【xué】习及将来从事对【duì】应职【zhí】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3.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kǎo】生综合成绩=综合【hé】素质评价成绩占【zhàn】60%+素质测【cè】试【shì】成绩占40%。总分为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qǔ】原【yuán】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kǎo】试委员会要求【qiú】,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dū】的体制,按公【gōng】平、公【gōng】正【zhèng】的原则【zé】,择优【yōu】录取。

2.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gè】专【zhuān】业办学条【tiáo】件【jiàn】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xiān】划定【dìng】各【gè】专业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对【duì】单独考试【shì】招生类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类考生【shēng】,必须参加我【wǒ】校【xiào】组织的测试且【qiě】有【yǒu】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总成【chéng】绩【jì】相同【tóng】时,单独考试【shì】招生考【kǎo】生【shēng】依次【cì】按照专业【yè】技能测【cè】试成绩、学校测【cè】试成【chéng】绩排序后择优录取【qǔ】;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生【shēng】则按照学校素质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jì】排序后择优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shì】成绩及【jí】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lù】取名单,报学【xué】院单独【dú】考试招生和综合【hé】评【píng】价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审核。

4.公示预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yuàn】单【dān】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将【jiāng】预录取考生名【míng】单【dān】在学校官网公示【shì】。

5.在规定时【shí】间内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bào】山东省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院并办理【lǐ】录取手续,发放【fàng】录取通【tōng】知

6.已被我校单独【dú】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录【lù】取的【de】考生,不能【néng】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chūn】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shì】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山东省【shěng】发展【zhǎn】改革【g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shān】东省教育厅核【hé】定【dìng】的收费【fèi】标准及有关规定收【shōu】费。退费按【àn】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通过奖、贷【dài】、助【zhù】、补、免等多种资助【zhù】方式帮助学生【shēng】完成学业【y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qǐng】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tiáo】件和【hé】标准由学校【xiào】根据学生家庭经【jīng】济【jì】情【qíng】况,按照省财【cái】政厅、省【shěng】教育厅等5部门《山【shān】东省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山东【dōng】省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批准的录取名【míng】单寄发【fā】录【lù】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jì】、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qǔ】新生一致【zhì】。

(二)入学后,学院在【zài】三个月【yuè】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wén】化、健康等方面【miàn】的入【rù】学资格复查【chá】。对复查中发现的【de】在报名【míng】和【hé】考试过程中弄虚作【zuò】假【jiǎ】或有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的【de】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tōng】过【guò】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价招生【shēng】录【lù】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shēng】享受【shòu】完全相【xiàng】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咨询方式

学【xué】院官网:https://slxy.chinalco.com.cn/

咨询热【rè】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条申诉渠道

我【wǒ】校【xiào】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考【kǎo】试全【quán】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jiān】督,考生【shēng】对考【kǎo】试【shì】成绩【jì】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fǎn】应相【xiàng】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3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rén】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huò】个【gè】人,学校保留【liú】依【yī】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上【shàng】级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宜,按上【shàng】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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