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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52:1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江阳城建【jiàn】职业学院单【dān】招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dìng】、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xué】校全称【chēng】:江阳城建职【zhí】业学院;国【guó】标代码:14644;主管【guǎn】部门【mén】: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shè】会监【jiān】督机【jī】制,强化【huà】招【zhāo】考行【háng】为规【guī】范,严格实【shí】施招生“阳光工程【chéng】”。

第七条 学校成立【lì】高职单【dān】招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全【quán】面贯彻落实【shí】四川省【shěng】招【zhāo】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dìng】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háng】有关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决【jué】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由纪【jì】检监察部【bù】门负【fù】责人【rén】为【wéi】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zhí】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pǔ】高【gāo】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gōng】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无特殊【shū】要求。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yǒu】关【guān】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生活能【néng】自理的残障【zhàng】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jì】达到录【lù】取标准【zhǔn】的,正常【cháng】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dān】招录取【qǔ】工作在【zài】四【sì】川【chuān】省教育【yù】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shěng】规定【dìng】加分政策,依据加分【fèn】以【yǐ】后【hòu】形成的投档成绩进【jìn】行【háng】录取。

第【dì】十三条  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bú】设分数级【jí】差。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四【sì】川省【shěng】确定的高职单【dān】招同【tóng】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tiáo】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suǒ】报专业【yè】志愿【yuàn】无【wú】法满【mǎn】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调剂到未【wèi】录满专业【yè】;对不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tiáo】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bǔ】充规【guī】定。

第十六条 考【kǎo】生可在4月10日17:00后登【dēng】录四【sì】川省教育【yù】考试院官方网【wǎng】站【zhàn】(https://www.sceea.cn)查询本【běn】人投档情况【kuàng】。拟申请【qǐng】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xū】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jiāng】考生本人及家长【zhǎng】签字的放弃录【lù】取申请【qǐng】书和考生身【shēn】份证、准考证扫描发邮箱jycjzsc@163.com至【zhì】学校招生处【chù】,逾期不【bú】再【zài】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按照【zhào】《四川省高【gāo】等教育招【zhāo】生考试委员会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hào】)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zhāo】收【shōu】保【bǎo】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xū】符合学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yè】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àn】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shěng】市场监【jiān】管【guǎn】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wù】性【xìng】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的【de】国家教育资【zī】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jiāo】育【yù】厅【tīng】、省财政厅、省退【tuì】役【yì】军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lù】取【qǔ】通知书,按我校有【yǒu】关【guān】要求和【hé】规【guī】定【dìng】的期限【xiàn】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huò】请【qǐng】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dāng】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chá】工作【zuò】。凡【fán】复查不合格【gé】的新生,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zhí】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邮政编码:646000

招生咨询电【diàn】话【huà】:0830-2633666、0830-2633333

学校网址:www.jyccc.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阳【yáng】城建【jiàn】职业学【xué】院【yuàn】招生办公【gōng】室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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