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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3:25:03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shěng】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以下简称高职【zhí】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xué】校全称:四川科技职业【yè】学院;国标代码:14070;主【zhǔ】管部门: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wǔ】条【tiáo】 办学地点:天府新区【qū】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hǎi】大道大学【xué】路1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jiàn】全自【zì】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为【wéi】规范,严【yán】格实施【shī】招生“阳光工【gōng】程【chéng】”。

第七【qī】条【tiáo】 学校成立【lì】高职单招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shěng】招考【kǎo】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单【dān】招的相关政【zhèng】策、办【bàn】法及要【yào】求,研究制定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dìng】。

第八【bā】条 学校成立由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de】纪检监督【dū】小组,全程监【jiān】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招计划包【bāo】括【kuò】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bù】为【wéi】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zhāo】录【lù】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进行【háng】,执行“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yuán】则。

第【dì】十一条【tiáo】 学校认可四川【chuān】省规定加分【fèn】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dàng】成绩进【jìn】行录【lù】取。

第十二【èr】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háng】录取,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bú】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dān】招同【tóng】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yè】时【shí】,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对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bú】服从专业调剂【jì】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四条 对【duì】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wǔ】条 按【àn】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tōng】知【zhī】》(川招【zhāo】考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shōu】保送【sòng】及免试生,且申请考【kǎo】生须符合【hé】学校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shí】六【liù】条 考【kǎo】生可在4月10日17:00后【hòu】登录【lù】四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官方网【wǎng】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人投档情【qíng】况。拟申【shēn】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yǐ】投档【dàng】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考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fāng】签字的放【fàng】弃录取申请书到我校【xiào】招办现场【chǎng】办理放【fàng】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zài】接受【shòu】放弃录取申请【qǐng】。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jiāo】育厅【tīng】、财政厅、省市【shì】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zhí】行。服务【wù】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bú】得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第十八【bā】条 学生的国家【jiā】教育资助项目【mù】和资助标【biāo】准严格按【àn】照教【jiāo】育部、财政部、省教育【yù】厅、省财【cái】政【zhèng】厅【tīng】、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九条 考【kǎo】生【shēng】被录取后【hòu】,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yīn】不可抗力【lì】等正【zhèng】当事【shì】由外,视【shì】为自【zì】愿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háng】新【xīn】生复【fù】查工作。凡【fán】复查不合格的新【xīn】生,将按照【zhào】有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620500

招生咨询【xún】电话:028-36792608、36792609、36792611、36792612

咨询QQ:800067858

学校网址:http://www.scstc.cn

第二十【shí】一条  本章程由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招【zhāo】生办【bàn】公室负【fù】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