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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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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机电职业【yè】技术学院单招章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yǐ】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贯彻四【sì】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zhāo】)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sān】条 学【xué】校全【quán】称:四川【chuān】机电职业技术【shù】学院,国标代【dài】码:12751,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kē】(高【gāo】职【zhí】);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第六条 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píng】、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wǒ】约束【shù】、社会监督机【jī】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yán】格实施【shī】招生“阳光工程【chéng】”。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dān】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chuān】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cè】、办法及要求【qiú】,研【yán】究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zhí】行【háng】有【yǒu】关招生工【gōng】作的决定【dìng】。

第八【bā】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xiǎo】组,全程监督【dū】高职【zhí】单招录取【q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kuò】普高【gāo】类【lèi】和中职类,招生专【zhuān】业及计划以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xià】进【jìn】行【háng】,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qǔ】原则。

第【dì】十一【yī】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jù】加分以【yǐ】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shí】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de】专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lù】取,专【zhuān】业志愿之间不【bú】设分【fèn】数级差。投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jìn】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录取【qǔ】专业时,考【kǎo】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时,对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yè】;对不服从专业调剂【jì】者,作退【tuì】档处【chù】理。

第十四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要求【qiú】,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gāo】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委【wěi】员会 四【sì】川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印发<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zhāo】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jiàn】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收保【bǎo】送及免试生,且【qiě】申【shēn】请考【kǎo】生须【xū】符合学【xué】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生专业及【jí】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六条 考【kǎo】生可在【zài】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rén】投档情【qíng】况。拟【nǐ】申【shēn】请放弃录取资格【gé】的已投档考生须在【zài】4月12日【rì】12:00前【qián】放弃录取申【shēn】请书【shū】通过邮件发送至我校招办专用邮箱(电子【zǐ】邮箱:scemi_zsjyc@163.com)办【bàn】理【lǐ】相关放弃录取手【shǒu】续,逾【yú】期不【bú】再【zài】办理。放弃录取申请书模板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emi.com)自行下载【zǎi】。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zhǔn】严格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jiān】管【guǎn】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fèi】按【àn】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得营利的原【yuán】则收取【qǔ】。

第十八【bā】条【tiáo】 学生【shēng】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助【zh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bù】、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zhèng】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shì】务厅等部门【mén】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lù】取【qǔ】后【hòu】,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我【wǒ】校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的期限到校办理【lǐ】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可抗【kàng】力等正当事由外,视【shì】为自愿放弃入【rù】学资格【gé】。新生入【rù】校后,学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fán】复【fù】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guī】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rù】学资格。

第二【èr】十条 学校纪委【wěi】负责全程监【jiān】督【dū】招生录取【qǔ】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四川机【jī】电【diàn】职业技术学【xué】院纪委【wěi】办公室,邮政编码:617000,电话:0812-6250731)。

第【d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tuō】任【rèn】何【hé】中介机【jī】构或个【gè】人进行【háng】招生录取工作,不【bú】收取【qǔ】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fèi】用。以【yǐ】我【wǒ】校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邮政编码:6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2-6250212、6050530

学校网址:http://www.scemi.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scemi.com

电子邮箱:scemi_zsjyc@163.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由【yóu】四川机电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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