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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山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32:59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泰山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泰山【shān】科技【jì】学院高【gāo】职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bǎo】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kē】)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高职【zhí】(专科)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的【de】顺【shùn】利进行,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的合【hé】法权益,现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zuò】好2024年【nián】高【gāo】职(专科)单独【dú】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鲁【lǔ】教学函〔2023〕28号)要【yào】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一条  本章程适【shì】用【yòng】于【yú】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高职(专【zhuān】科)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以下【xià】简称单【dān】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zōng】合评价招生【shēng】(以【yǐ】下简称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

第二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全【quán】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sù】质【zhì】,择优录取。

第【dì】三【sān】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shòu】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wén】媒【méi】体、考生和家长以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6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tiáo】  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rén】为组【zǔ】长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加强【qiáng】对考试工作【zuò】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zǔ】下设考试考务【wù】组、计划组、录检组、信息【xī】安全组【zǔ】、宣传外联组、咨询服务组、安全及后勤保【bǎo】障组【zǔ】、财务组【zǔ】、监督投诉处理【lǐ】组【zǔ】。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zé】任,确保【bǎo】工【gōng】作安【ān】全有序【xù】开展。

第【dì】八【bā】条 学校选派原则性强、政策性强、作风【fēng】正【zhèng】派【pài】、工作认真【zhēn】、责任心强的教师【shī】和管理人【rén】员参加考试工作,凡有直系【xì】亲属当【dāng】年报考者【zhě】不得参与考试【shì】录取工作。

第九条【tiáo】  学校【xiào】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jià】招【zhāo】生工【gōng】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zé】,健全监【jiān】督【dū】机制,实施“阳光工【gōng】程”。学校纪检【jiǎn】监察部门对招生【shēng】工作实施监督并【bìng】面【miàn】向社会公【gōng】布申诉渠道,自【zì】觉接受社会、考生及家长的监督【dū】,保证【zhèng】考试各环【huán】节公平、公【gōng】正、透明。

监督及申诉电话:0538-6369001

监督及申诉电子邮箱:tskjxy@tskjxy.edu.cn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dì】十条【tiáo】  我校2024年单独【dú】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计划为【wéi】1150人,其中单独【dú】招【zhāo】生计划450人(含退役士兵【bīng】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

第十一【yī】条  各类【lèi】拟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yù】主管【guǎn】部门【mén】批复为准【zhǔn】,在【zài】学校官方网【wǎng】站另行公布。录取过【guò】程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情况,招生【shēng】计划在【zài】招生类【lèi】别和专业间【jiān】调剂使用。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2024年单【dān】独招【zhāo】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yīng】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huò】具有【yǒu】同等学力;综合【hé】评【píng】价【jià】招生面向我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shěng】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kě】参加单【dān】独招【zhāo】生或综合评价【jià】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参加单【dān】独【dú】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的考【kǎo】生【shēng】须于9-21—9-21,在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yuàn】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13624泰【tài】山【shān】科技学院【yuàn】”选报专业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de】专业类别最【zuì】多选报3个【gè】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zhuān】业类别应【yīng】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de】专业类别一致,按所报【bào】第一个【gè】专业参【cān】加学校【xiào】测试【shì】。参加单独招【zhāo】生或综【zōng】合评价招生考试的【de】考生【shēng】还须到报名【míng】高校官【guān】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kǎo】试等相关费【fèi】用。

(三)报名考试费

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shēng】与【yǔ】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费【fèi】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收【shōu】取。缴费方【fāng】式见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dú】招生和综合【hé】评【píng】价【jià】招生考试【shì】实施方案》。

(四)考试【shì】时间【jiān】与考【kǎo】试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考试【shì】实施方案》。

(五)2024年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考试采【cǎi】取【qǔ】线【xiàn】下测试的方式。

第十五条  考生需在【zài】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gōng】室【shì】指定【dìng】的县级以上【shàng】医院【yuàn】进行体检【jiǎn】,身体【tǐ】健康并符【fú】合【hé】《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qiú】。不【bú】参加体检或体【tǐ】检项目【mù】不完整【zhěng】将影响考生后续录【lù】取信息报送【sòng】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新生入校【xiào】后,所有考生均须参【cān】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kāng】状况复查【chá】,因弄虚作假【jiǎ】导【dǎo】致体检结论【lùn】与其【qí】本人身体【tǐ】状况【kuàng】不符者,将按照有【yǒu】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

(一)单独招生

采【cǎi】取“文化素质【zhì】+专业【yè】技【jì】能”的考试方【fāng】式(退【tuì】役士兵考生除【chú】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jì】能测试成绩【jì】230分,文【wén】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shǐ】成绩计入【rù】总分。

1.文化素质【zhì】考【kǎo】试。文化素质【zhì】考试时间安排在9-21—9-21,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详【xiáng】见我校《2024年高职【zhí】(专科)单独【dú】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试实施方案》。

2.专业技【jì】能【néng】测试【shì】。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yóu】省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组织,考生【shēng】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shēng】专业技能测【cè】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yuàn】校认【rèn】可,按考生实际【jì】得分【fèn】计入总分。

3.单独【dú】招生的【de】退役士兵考【kǎo】生【shēng】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zhì】测试【shì】。素质测试时间为9-21—9-21,具体测试方【fāng】式和时【shí】间详见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专科【kē】)单独【dú】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综【zōng】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de】考生高中【zhōng】综合【hé】素质评价信【xìn】息进行评议赋分【fèn】。

2.素质测试时间安排【pái】在9-21—9-21,具体考试方式和【hé】时间详【xiáng】见【jiàn】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专科)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试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shēng】于考试前三天【tiān】登录学校【xiào】官网,进【jìn】入考试系统自【zì】行打印准考证。 学校官【guān】网地址【zhǐ】:https://www.tskjxy.edu.cn/。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考试办法

(一)考前准备

考生【shēng】需在考前到达考试所在地【dì】,自【zì】行【háng】准备好准【zhǔn】考证、有效【xiào】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hé】必要的考试用具(如:黑色签【qiān】字笔【bǐ】、铅笔、橡皮等)。身份证丢失【shī】或正在【zài】办理【lǐ】中【zhōng】的考生【shēng】,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入场【chǎng】。严禁将手机等各类【lèi】通讯工【gōng】具【jù】、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bèi】、具【jù】有发送和接收【shōu】信息功能的【de】设备、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

(二)考试

考生需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生在考试前均需仔细阅读我【wǒ】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流【liú】程须知【zhī】》,按照要求规【guī】范答题。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yī】)我【wǒ】校严格【gé】按照【zhào】教育部【bù】、山东省【shěng】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lù】取。考生必须【xū】参加学校【xiào】校测(文化素质考试【shì】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zhāo】生【shēng】(除退役士兵外)录【lù】取:根据考【kǎo】生的文【wén】化素质考试和专业【yè】技能【néng】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总成绩相同【tóng】时,单独【dú】招【zhāo】生考生按【àn】文化【huà】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三)单【dān】独招生【shēng】退役士兵【bīng】考生录取:根据【jù】素【sù】质测试或面试【shì】成绩由高到低【dī】分专业择优录取【qǔ】。

(四)综合评价【jià】招生录取:我校组织【zhī】有关【guān】专【zhuān】家【jiā】、教师等【děng】专业人员,按照考生【shēng】高中【zhōng】阶段综【zōng】合素【sù】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shēng】的高中阶段学【xué】生综合素【sù】质档案材【cái】料进行研究分析【xī】,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zuò】出客观评【píng】价并形成考【kǎo】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jì】。考生综【zōng】合成绩由考生【shēng】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xué】校测试成绩构【gòu】成,学校依据考生综【zōng】合成【chéng】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qǔ】。综合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按照学校的素质测试【shì】成绩【jì】排序。

(五)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yè】院【yuàn】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jí】以【yǐ】上奖项【xiàng】的【de】中等职业学校【xiào】的应届毕【bì】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shàng】职业资格【gé】、且获得县级以【yǐ】上劳【láo】动模范(含同等【děng】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zhí】业【yè】教育学历的人员,可直接【jiē】向学【xué】校【xiào】提出免试申请。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公示

(一)学校招生【shēng】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考生【shēng】身体状况提【tí】出【chū】预录取【qǔ】名单,报学【xué】校招【zhāo】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pī】准。

(二)9-21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shì】预【yù】录取名单。公示无【wú】异【yì】议的考生,学校将于9-21前【qián】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山东【dōng】省【shěng】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yuàn】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本人【rén】对【duì】成绩如有疑【yí】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tí】出【chū】成绩复【fù】核申请。

第二【èr】十二条【tiáo】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校单【dān】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jià】招【zhāo】生录取【qǔ】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xù】的春季、夏季【jì】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qǔ】的【de】考生,不受【shòu】此限制【zhì】。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xué】校按照【zhào】国家和【hé】省有关规定,根据【jù】当地【dì】经济【jì】社【shè】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shěng】相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tōng】过奖、助、贷【dài】、勤、补、免【miǎn】等多【duō】种资助【zhù】方式帮【bāng】助【zhù】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申请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绿色【sè】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等资【zī】助【zhù】项【xiàng】目【mù】。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mén】《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管【guǎn】理办法》(鲁财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xiào】将【jiāng】在3个月内【nèi】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háng】入学资【zī】格复【fù】查,若【ruò】发【fā】现弄虚作假【jiǎ】、冒【mào】名顶替等违纪【jì】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d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yè】条件者【zhě】颁【bān】发国【guó】家承认的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kē】学【xué】历证书,并进【jìn】入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xī】网【wǎng】(学信【xìn】网)学历查询系统【tǒng】。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科【kē】技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的【de】内容如【rú】果【guǒ】与【yǔ】上级【jí】有关文件规【guī】定不一【yī】致,则按教育部及上【shàng】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tiáo】  我校不委托任【rèn】何【hé】机构和个人【rén】办【bàn】理【lǐ】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我校保留依【yī】法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教务处电话:0538-6361059、6361232

招生处【chù】电话:0538-6305003、6305004、6305005

学校网址:https://www.tskjxy.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邮    编:2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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