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3:40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南充科技【jì】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céng】次【cì】、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xī】,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贯【guàn】彻【chè】“从【cóng】严【yán】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xuǎn】拔、公平【píng】竞争”的有关规定【dìng】,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fǎ】权益【yì】,根据《教育法》《高等教【jiāo】育法》等相【xiàng】关法律以及【jí】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高校基本情况

在川招生代码:5793,其他省份代码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高校全称: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西南大道3号

二、高校简介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四川【chuān】省【shěng】人民政府批准【zhǔn】成立,国家教育部备【bèi】案,四川省教育【yù】厅主管的全日【rì】制普通高等院校。学【xué】院规划占【zhàn】地面积1000余【yú】亩【mǔ】,建筑【zhù】面积近30万㎡,已配【pèi】置3000余【yú】万元各类教学仪器设【shè】备,图馆藏【cáng】书【shū】总【zǒng】量【liàng】约【yuē】50万【wàn】册,电子图书3万册,拥有中国知网等数字资【zī】源,学术论【lùn】文96.17万册;已建【jiàn】成12个【gè】校【xiào】内实训【xùn】中心、82个实训室,两万余平方米的产【chǎn】教融合园【yuán】,已【yǐ】同11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署校企合【hé】作协议、校外实训基地协议【yì】。

学校师【shī】资队伍政【zhèng】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好【hǎo】、综合能力强,管理团队具有创【chuàng】新【xīn】意识、敬业精神和【hé】丰富【fù】的教育【yù】教学【xué】实践经验。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0余人,研究生学历教师近200人【rén】,高级职称教师150余【yú】人,“双【shuāng】师【shī】型”教师200余人【rén】,四【sì】川省有【yǒu】突出贡献专【zhuān】家2人。建有7个教学创【chuàng】新【xīn】团队、7个名师工作室、7个【gè】技能大【dà】师工作室、3个首席技师工作【zuò】室、13个校院级科研机构【gòu】。通过内培【péi】外引,打【dǎ】造一流师资队伍。

学校秉持“陶铸【zhù】人才【cái】,以为国【guó】用”的办【bàn】学理念,按照“1+N+M”的办【bàn】学【xué】模式【shì】,已开学前教育【yù】、书画艺术(书法方【fāng】向)、书画艺术(美【měi】术方向)、护理、药学、口腔【qiāng】医学技术、康复【fù】治疗技术、助产【chǎn】、消防救援技【jì】术【shù】、应急【jí】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yòng】技术【shù】、高速铁【tiě】路客运服务、大【dà】数据与财务管【guǎn】理、旅游管理【lǐ】、烹饪工艺与营养【yǎng】、新能【néng】源汽车技术、机械装备【bèi】制造技【jì】术、智能网联汽【qì】车技术【shù】、电子商务【wù】、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zhì】能技【jì】术【shù】应用、现【xiàn】代移动通信【xìn】技术、智能机器【qì】人技术、农产品加【jiā】工与质量检测等【děng】27个【gè】专业方向【xiàng】。

学校坚持以立德【dé】树人为根本,培【péi】养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发展【zhǎn】的【de】社会主【zhǔ】义建【jiàn】设者和【hé】接【jiē】班人,探索产教深【shēn】度融合、校企合作、产【chǎn】学【xué】研【yán】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和【hé】模式,构建政【zhèng】府、行业、企业、学校共建的全新的育人平台【tái】,培养社会急需的【de】高素质技术技能型【xíng】人【rén】才,着力【lì】打造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qǐ】一【yī】体【tǐ】化的订制式企业学院为特色的【de】新型高等职业院校。

三、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3.学【xué】校设立【lì】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fǎng】及【jí】违规举报接【jiē】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shēng】提出的有【yǒu】关问题或举报【bào】。

四、招生计划

1.招生【shēng】就业处提出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建议方案,报【bào】学校校长【zhǎng】办公会审查【chá】,并报【bào】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校跨【kuà】省招【zhāo】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需求【qiú】情况【kuàng】为主要依据。报【bào】四川省教【jiāo】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3.学校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guǎn】理部门,按规定方式【shì】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xī】网【wǎng】与《学校【xiào】2024年招生【shēng】简章》上公布。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实【shí】行教育部规定【dìng】的“招生学校负责【zé】,省【shěng】级【jí】招办监督”的【de】录【lù】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qǔ】政策处【chù】理遗留问【wèn】题。

2.学校根据【jù】各省(直辖市、自【zì】治区)生源情况和【hé】相【xiàng】关规定确定调档比【bǐ】例【lì】。

3.学校严格【gé】执行【háng】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gè】项“加分【fèn】投档”政【zhèng】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wéi】是否录取和【hé】专业安【ān】排的主【zhǔ】要依据。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bié】注明【míng】的专【zhuān】业【yè】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yǔ】的【de】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5.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de】要求,学校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

6.学【xué】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hé】应届【jiè】生一视同仁【rén】,无男女生【shēng】比例【lì】限制。

7.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录取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2)实行【háng】非平【píng】行志【zhì】愿【yuàn】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学校录取将优先录取第【dì】一【yī】志愿的考生。在第一【yī】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再录【lù】取非第一志愿报考【kǎo】我校的【de】考生【shēng】。

(3)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学【xué】校将执行生源【yuán】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

(4)同【tóng】分的学【xué】生,学校将【jiāng】依据【jù】考生的各【gè】科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类/历史类按【àn】照语文、综合【hé】、数学、英语【yǔ】;理工类/物理【lǐ】类按照数学、理综、英语、语文成绩【jì】依次择优【yōu】录取(如生源【yuán】省【shěng】份【fèn】有具【jù】体规定的,按规【guī】定【dìng】执行)。

(5)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专业录取原【yuán】则:按照总分优【yōu】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shēng】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yè】之间不【bú】设级差;当【dāng】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ruò】考生服从【cóng】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shēng】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的原则调【diào】配到【dào】还未满额的其它【tā】专业;若【ruò】考【kǎo】生不【bú】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jiāng】作【zuò】退【tuì】档处理【lǐ】。

8.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yè】统一认【rèn】定各生源【yuán】所在省(市、自治区【qū】)组织的专业【yè】考试成【chéng】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jí】艺体类专【zhuān】业考试成绩达到生【shēng】源所在省【shěng】(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kòng】制线的进档考生【shēng】,将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择优录取(如【rú】生【shēng】源省份有具体规定【dìng】的,按规定执行【háng】),专【zhuān】业考试【shì】成【chéng】绩同分情况【kuàng】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qǔ】。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学【xué】生【shēng】进【jìn】行健【jiàn】康和考试成绩【jì】的全【quán】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gé】者,视【shì】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校学生学籍管理【lǐ】办法【fǎ】处【chù】理。

六、招生工作人员

1.学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yǒu】关招生【shēng】政策【cè】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yè】务【wù】能力强的专业教【jiāo】师或干部参加招【zhāo】生宣传和【hé】录取工【gōng】作,并未委托【tuō】任何中介【jiè】机构或其他【tā】个人参与【yǔ】招生工作。

2.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cān】加学校【xiào】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jì】术培训,参加【jiā】招生录取相【xiàng】关工作的工【gōng】作【zuò】人员须无【wú】直【zhí】系亲属参加【jiā】2024年全【quán】国普【pǔ】通【tōng】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zǔ】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七、收费标准及其它

1.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yù】厅、财【cái】政【zhèng】厅、省【shěng】市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xìng】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àn】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2.退费办法:按《南充科技职【zhí】业学院学生收【shōu】费【fèi】管理暂【zàn】行办法》执行【háng】。

3.为保【bǎo】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wán】成【chéng】学【xué】业,学校设【shè】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xiàng】资助措施。

八、颁发证书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7-8055559

电子邮箱:3482008799@qq.com

学校网址:www.nstc.edu.cn

十、解释权

我【wǒ】校对【duì】本章程具有解【jiě】释权,如有与各省招【zhāo】生政策不符之处,执行【háng】招生【shēng】所【suǒ】在省份招生政策。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