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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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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天府新区【qū】信息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了贯彻落实【shí】教育部【bù】《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厅的安排,为了确保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天府新区【qū】信息职业学【xué】院【yuàn】

(Tianfu Information VocationaI College) 。

第【d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tōng】高【gāo】校,办学属性为【wéi】非营利【lì】性;四【sì】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àn】;隶属于四川省【shěng】教育厅,面向全国统【tǒng】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xué】层次:高【gāo】职(专科【kē】)。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yè】,成【chéng】绩合格【gé】,由学院【yuàn】颁发国家统一电【diàn】子注【zhù】册的《普通高【gāo】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yuàn】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de】招生计划,贯彻【chè】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xué】院分【fèn】省【shěng】、分类别和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上【shàng】报【bào】上级主管部门【mén】。经教育部审定后【hòu】,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招生管【guǎn】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标准严【yán】格按照【zhào】省发展改【gǎi】革委、教【jiāo】育厅、财政厅【tīng】、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shōu】费【fèi】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xiàng】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则【zé】收取。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dì】八条【tiáo】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yǒu】关【guān】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shī】高校招生“阳【yáng】光工程”,按照德、智【zhì】、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要求,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开、公正的基本【běn】原则择【zé】优录取【qǔ】。

第九【jiǔ】条【tiáo】    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de】原则录取,各专业志【zhì】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wén】/理【lǐ】综合成【chéng】绩依【yī】次排序录取。

第【dì】十条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加【jiā】分【fèn】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zhì】考生外【wài】语【yǔ】语【yǔ】种,不限男女生【shēng】比例。

第十二条   各【gè】专【zhuān】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十三条   体育类录【lù】取办法,在专【zhuān】业成【chéng】绩【jì】和文【wén】化成绩均达到生源【yuán】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gòu】划定的相应【yīng】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lù】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考【kǎo】试成绩【jì】从高【gāo】到低录【lù】取,录满计划为【wéi】止【zhǐ】(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zhāo】生录取相关【guān】规定)。

第十四条    广播【bō】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录【lù】取办法,在专业成绩和文化【huà】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zì】治区)招生考试机构【gòu】划定的相【xiàng】应【yīng】批【pī】次控制分数【shù】线【xiàn】的【de】条件下【xià】,考生【shēng】录取排序办【bàn】法:按照专业考【kǎo】试成绩从高【gāo】到低录取【qǔ】,录满计划为【wéi】止(同时遵循各省广播影视类【lèi】招【zhāo】生【shēng】录取相关规定【dìng】)。

第六章 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xué】院建立了“奖、助【zhù】、勤、贷”为一体【tǐ】的【de】贫困生【shēng】资助体系【xì】,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zhù】贫困【kùn】学生【shēng】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rén】;助学金4500元【yuán】/年·人、3300元/年【nián】·人、2100元【yuán】/年·人三个档【dàng】。学院设【shè】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六条    已被录取【qǔ】考【kǎo】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wǒ】院规【guī】定的报到【dào】时间及有关要【yào】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bú】能按【àn】时报【bào】到的【de】已录【lù】取考生,应向我【wǒ】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bào】到【dào】。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qī】不报【bào】到的考生【shēng】,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两个月内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十【shí】八条    联系电话: 028-37393338  028-37393339

联系传真: 028-37335338

咨【zī】 询QQ:578511177  578511777

第十九【jiǔ】条    学【xué】校【xiào】办学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视高经济【jì】开【kāi】发区大学【xué】路2号

邮政编码:620564

网址:http://www.tficedu.co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1.本章程若【ruò】与【yǔ】国家法律、法规、规章【zhāng】、规【guī】范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相抵【dǐ】触【chù】,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为【wéi】准。

2.本院【yuàn】严【yán】格执【zhí】行国家【jiā】招生政策,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没【méi】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rén】。坚【jiān】决杜绝任【rèn】何形式的【de】有偿招【zhāo】生,未委【wěi】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gōng】作,以学院名义【yì】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严守招【zhāo】生纪律,学院纪检部门对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考生【shēng】资格【gé】审查【chá】,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和考试纪律【lǜ】的行为,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yù】部“33号令”)和《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违规【guī】行为【wéi】处理【lǐ】暂行【háng】办法》(教【jiāo】育部“36号令”)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四川省【shěng】教育厅、四【sì】川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de】为【wéi】准,一切法律【lǜ】责【zé】任由学院承担,由天【tiān】府新区信【xìn】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shì】。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本章程自【zì】9-2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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