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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12:23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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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规【guī】范【fàn】招生行【háng】为,提高生源质量【liàng】,维护【hù】招生院校【xiào】和考生的【de】合法【fǎ】权益,制定本章【zhāng】程。本章程【chéng】适用于【y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普【pǔ】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tiáo】  学校性质【zhì】:民【mín】办全日制(教发【fā】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省 西安市 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xī】安交通【tōng】大学城市【shì】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xù】,德、智、体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sān】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kǎo】生及其家【jiā】长【zhǎng】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dū】。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xué】院是国家教【jiāo】育部2004年5月【yuè】批【pī】准成立(教发函【hán】[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kē】院【yuàn】校。学校【xiào】现设有 11个二级学院,3个【gè】公共基础课教【jiāo】学部,19个研究所,32个本科招生【shēng】专业,建有4个省级【jí】科研平台,3个省级实验【yàn】教学示范【fàn】中心。获批1个【gè】国【guó】家【ji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shè】点、6个【g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课程【chéng】被认定为【wéi】国【guó】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课程被认定【dìng】为省【shěng】级一流本科课程。获陕西省高【gāo】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陕西省【shěng】高等教育优秀教材7部。形成了以【yǐ】工【gōng】科【kē】类专业【yè】为【wéi】支【zhī】撑,以经管、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xiàng】配合协【xié】调的【de】多学科【kē】结构。2014年【nián】起【qǐ】,学校在省内本科第二【èr】批次进行招生,现有在【zài】校本科学生11400余名。

学校【xiào】通过改【gǎi】革传【chuán】统的教学计【jì】划,构建了新的人才【cái】培养【yǎng】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zhào】“以学【xué】生为主体【tǐ】,以【yǐ】教师【shī】为主【zhǔ】导,以育人为宗旨,以教学为中【zhōng】心”的办学【xué】理念,围【wéi】绕【rào】“保证基础,强化【huà】实践,注重【chóng】能力,提升素质”的【de】人才【cái】培养【yǎng】指导思想,以【yǐ】培养基础【chǔ】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shè】会需求设置专【zhuān】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jī】础,按就业方向安【ān】排【pái】模块,使学生横向【xiàng】可转移、纵向可提升,形成了“理论教【jiāo】学体【tǐ】系、实践教学体【tǐ】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xì】”三【sān】位一体的【de】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àn】。注重【chóng】培养学生的应用【yòng】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sù】质【zhì】,努力将学生培养【yǎng】成【chéng】为具有合理知识结构、较高综合素【sù】质、持【chí】续发【fā】展能力、社会责任【rèn】感和竞争力强的【de】优秀人才。

第五【wǔ】条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chéng】和环节,成绩合【hé】格,颁【bān】发国家【jiā】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jiāo】通大【dà】学城市学【xué】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  西安交通【tōng】大学城市学院设【shè】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dǎo】和【hé】监【jiān】督。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shì】学【xué】院招生办公【gōng】室是具体【tǐ】组织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fù】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八条  西【xī】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根【gēn】据学校发展规划、办【bàn】学【xué】条【tiáo】件、学【xué】科要【yào】求、生源【yuán】状况和社会需【xū】求编制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普【pǔ】通高【gāo】校招【zhāo】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huá】总【zǒng】数的【de】1%作为【wéi】预留【liú】计划,用于调节各地【dì】统考上线生源不【bú】平衡等录【lù】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tiáo】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lù】取【qǔ】工作在各省、市【shì】(区)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办【bàn】公室【shì】(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xué】城市学院根据【jù】各【gè】省录取模【mó】式的提档【dàng】要求及生源情况确【què】定录取【qǔ】提档比例,实【shí】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认【rèn】可各省级招办制【zhì】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jì】进行【háng】排【pái】队【duì】。

第十三条  普【pǔ】通类考生在思【sī】想【xiǎng】政治品【pǐn】德【dé】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dá】到当【dāng】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bào】和录【lù】取模式,按照【zhào】成绩【jì】优先原则择优录取【qǔ】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fèn】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kuàng】下以平【píng】行志愿位次为序【xù】择优录取。

考生填【tián】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fǎ】满【mǎn】足时,若服【fú】从专业【yè】调剂,根据考【kǎo】生成绩调剂到相应计划未满专【zhuān】业,若【ruò】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做【zuò】退档处理。

第【dì】十四条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tǒng】考【kǎo】专【zhuān】业成绩,对文【wén】化考试【shì】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hé】成绩【jì】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综【zōng】合成绩折【shé】算规则以各省级【jí】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wéi】准。若综【zōng】合【hé】成绩相【xiàng】同,按【àn】各省【shěng】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zé】从高到低排【pái】序,若相关省【shěng】份未【wèi】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cì】按专业成绩、文化总【zǒng】分、语文【wén】、外语成绩从高【gāo】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tiáo】  实行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省份【fèn】的考【kǎo】生按当地【dì】招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de】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shí】六条  根据教育【yù】部相关【guān】规定,除艺术类专业外【wài】,学【xué】生进校【xiào】第二学期末可以申请转专【zhuān】业。

第十七【qī】条  如学校录取政策与所在省【shěng】录取政【zhèng】策相冲【chōng】突,按所【suǒ】在省的录取政策执【zhí】行。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jiǎn】要求按照《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dì】十九条  学校遵【zūn】循属地原【yuán】则,收费按在陕西省【shěng】价格主管部【bù】门抄送【sòng】的标【biāo】准执行。

第六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xiào】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xué】、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bìng】举的【de】奖励资【zī】助【zhù】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nán】每生【shēng】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měi】生每年【nián】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学生【shēng】可【kě】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申【shēn】请办理国家【jiā】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chāo】过【guò】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每生每年10000元;

学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学校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学校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每生每年500元;

学习进步奖:每生每年300元;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每生每年300元;

优秀社团:优秀社团一等奖:每社团每年1000元;

优秀社团二等奖:每社团每年600元;

优秀班级:每班级每年1000元;

优秀宿舍:每宿舍每年600元;

学校助学金:贫困生生活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xué】生社会【huì】实践能力【lì】,组织开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jì】酬【chóu】发放。

三、社会资助

资助名称:席酉民“创业与竞争力”新星奖学金

资助标准:6000元/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shí】一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校【xiào】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dìng】对其进【jìn】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复查合【hé】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xué】籍。复查不合格者【zhě】,由学【xué】校区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chù】理【lǐ】。

第二十二【èr】条  我校的外语【yǔ】教学【xué】语种为【wéi】英【yīng】语、日【rì】语,其它应试语种考生进校【xiào】后必修英语或【huò】日语。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由西安交通【tōng】大学城市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负责【zé】解【jiě】释。

学校地址【zhǐ】: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jì】路8715号【hào】  邮编【biān】:710018

学校招办: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传真)

学校网址【zhǐ】: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wǎng】址【zhǐ】:http://zhaoban.xjtu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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