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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42:5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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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阳光高考”政策,维护考生【shēng】合【hé】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guī】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结合【hé】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ān】医学院2024年【nián】全日制普【pǔ】通本科招生【shēng】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tiáo】 西【xī】安医学院是经教育部【bù】批【pī】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chuàng】建于【yú】1951年,位于【yú】陕西省西【xī】安【ān】市【shì】,共有三【sān】个校区,分别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含光校【xiào】区【qū】(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以及【jí】高新【xīn】校区【qū】(西安市二【èr】环【huán】南路西【xī】段【duàn】168号),主校区【qū】为未央校区。

第三【sān】条 学【xué】校设有临床医【yī】学院、口腔【qiāng】医学院、护理与康复【fù】学院、药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pǔ】通本科教【jiāo】育和【hé】继续教育。普通本科教育有临床【chuáng】医学【xué】、护理学、药【yào】学【xué】、预防医【yī】学【xué】、口腔医学【xué】等21个招生专业及方向。现有【yǒu】“双万计【jì】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diǎn】2个,省【shěng】级一流本科【kē】专业建设点9个;“双万计划”国【guó】家级一流本【běn】科课程7门、省【shěng】级一流【liú】本科课程14门。学【xué】校是国家第一批“卓【zhuó】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xiàng】目试点高校【xiào】和第一批临【lín】床医学硕士专业【yè】学位【wèi】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xiào】。

第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chuáng】医【yī】学(全科医学方向)的学生,毕业【yè】时将按照临床【chuáng】医学专业【yè】颁发毕业证【zhèng】;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zhào】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gōng】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yuán】则【zé】,结合【hé】德、智、体、美、劳等方面【miàn】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jià】,择【zé】优录取。学【xué】校本科【kē】招生工作【zuò】全过程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bù】门、纪检监【jiān】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同时学校【xiào】纪检监【jiān】察部门对本科【kē】招生工作【zuò】实施全程监督。监【jiān】督【dū】电话:(029)861775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gōng】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kāi】展,学【xué】校设立本科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由【yóu】西安医学院【yuàn】院长担任主任,主管【guǎn】招生工作的副院长【zhǎng】担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néng】部【bù】门【mén】负【fù】责【zé】人及【jí】教【jiāo】师、学【xué】生、校友代表担任委员。

第七条 本科招生工【gōng】作【zuò】委【wěi】员会下【xià】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gōng】作处处【chù】长【zhǎng】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gōng】室【shì】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的【de】领导下负责招【zhāo】生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zhāo】生【shēng】任务。学【xué】校【xiào】不委【wěi】托任何中介机【jī】构和个【gè】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招生【shēng】。具体招生【shēng】计划以各省级【jí】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向社会公布【bù】的为准。

第九【jiǔ】条 学【xué】校根据国【guó】家相【xiàng】关【guān】管理规定【dìng】,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jì】划总数的1%作为【wéi】预留计划,主要在本科层次用于调【diào】节各地【dì】统考上线生源【yuán】的不平衡【héng】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lù】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部门投档【dàng】规则调阅学生档案。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de】批次,调档申请比【bǐ】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zài】各省份公布计划的【de】100%;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调档申请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zhì】在各省份【fèn】公【gōng】布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承认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根【gēn】据【jù】教育部相【xiàng】关政策给予【yǔ】考【kǎo】生的【de】政策性加分。

第十【shí】二条 对【duì】进【jìn】档考生采用【yòng】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安【ān】排专业,即按【àn】分数由【yóu】高到低、不【bú】设专业【yè】级差【chà】进【jìn】行排序,优先满足【zú】高分考生的专【zhuān】业志愿要【yào】求。对每一位进档考生,先【xiān】考虑其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处【chù】理完前一考【kǎo】生后【hòu】再处理后一考生【shēng】。

对所报【bào】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将【jiāng】按分数由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zhuān】业;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予【yǔ】以退【tuì】档。

非平【píng】行志愿投档批【pī】次下【xià】,分数相【xiàng】同时,考【kǎo】虑【lǜ】单科成绩(依【yī】次【cì】为语文、数学、理【lǐ】综/文综【zōng】、外语)。其中,提前批次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分数相【xiàng】同时【shí】,优【yōu】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xiàn】(区)生源【yuán】考生。

平行志【zhì】愿【yuàn】投档批次【cì】下【xià】,因退档等原因造【zào】成【chéng】计划【huá】缺额,学【xué】校将通【tōng】过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对于未能完成【chéng】计划的省份,将其剩余计划调【diào】往生源充足的省【shěng】份。

第十【shí】三条【tiáo】 对实行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按照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公【gōng】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bàn】法执【zhí】行。具体招生计划【huá】及选考科目以各【g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为【wéi】准。考生的综合素质【zhì】评价信【xìn】息将作【zuò】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依【yī】据。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shí】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nèi】按【àn】专【zhuān】业志【zhì】愿【yuàn】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yīng】语,建议非英语考【kǎo】生慎重报【bào】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kǎo】生【shēng】不得报【bào】考。

第十五【wǔ】条【tiáo】 国家免费医学定【dìng】向【xiàng】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tōng】知书【shū】前,须与我校【xiào】签【qiān】订培养协议【yì】,同时,与定向就【jiù】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shēng】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zhèng】部门【mén】签署定向就业协议【yì】。培养协议由学【xué】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yè】协议由定向地的县【xiàn】级卫生【shēng】健康、人力【lì】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tí】供。规【guī】定时间内【nèi】未签署【shǔ】协议的考【kǎo】生,我校将取消【xiāo】其录取资格【gé】。

第十【shí】六【liù】条 学校招收的中【zhōng】国教育【yù】国际交流协会“icc国际创意学院”国际创意课程项目护理学【xué】、药【yào】学【xué】、医【yī】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shù】、康复治疗学、公共【gòng】事业管理专业仅【jǐn】录取【qǔ】有志愿【yuàn】考生。

第六章 身体要求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kǎo】生身【shēn】体的【de】要求,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卫生【shēng】健康【kāng】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肢体【tǐ】残疾【jí】、弱视、斜视、双【shuāng】眼【yǎn】矫正视【shì】力不正常【cháng】、嗅觉迟钝、口吃的【de】考生慎重【chóng】报考我校【xiào】医药类相关专【zhuān】业【yè】;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kǒu】腔医学专业【yè】。

第七章 学费、奖贷学金

第【d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zhào】陕【shǎn】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de】标准【zhǔn】收【shōu】取学【xué】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xué】校建【jiàn】立了以国家奖助【zhù】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zhù】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jiǎng】励资【zī】助体系。在【zài】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暂时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新【xīn】生顺利入【rù】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金:一【yī】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800元,二【èr】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měi】年【nián】3300元。

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kuǎ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xiàn】区学【xué】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bàn】理国【guó】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不超过16000元【yu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包括学校【xiào】奖学金、勤【qín】工助学、学费减免、暂时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专项【xiàng】资助【zhù】等。

学校【xiào】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jīn】和单项奖【jiǎng】学金。学业奖学【xué】金每生每年600-3000元;单【dān】项奖【jiǎng】学金每生每年【nián】100-2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shén】,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lì】,组织开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dòng】,按【àn】规定计酬发放。

三、社会资助

由社会各界捐资、慈善基金会专项资金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宁夏燕宝慈善基【jī】金助学【xué】金【jīn】、新长城自强助学金【jīn】等专项助学金,资助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年3000-5000元,具体评审【shěn】规则按出资方【fāng】和学【xué】校共同商议决定。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tiáo】 被我校【xiào】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tōng】知书》及【jí】《新生入学须知【zhī】》要求【qiú】,按时【shí】报【bào】到注册,逾期将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shí】一条 新生入学【xué】后,由学校进行【háng】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fù】查【chá】。对在报【bào】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tiáo】  根据我校《本【běn】科学【xué】生转【zhuǎn】专业规定(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允许学生【shēng】在一【yī】定范围【wéi】内按照所规定的程【chéng】序转专业。

第二【èr】十三条  本章程内【nèi】容【róng】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最新文【wén】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yí】可向【xiàng】西安医【yī】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咨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西安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6177408

招生网址:http://zs.xiyi.edu.cn/

电子邮箱:xy861774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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