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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40:2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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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wéi】了维护广大考【kǎo】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wǒ】校招工作,我校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bù】的有关规定【dìng】,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tiáo】  办学层次【cì】:普通本【běn】科、高【gāo】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xī】国际商贸学【xué】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997年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2008年【nián】经教育部批【pī】准升格为本科【kē】院校,2015年通过教【jiāo】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píng】估【gū】。先后荣获【huò】陕【shǎn】西【xī】省【shěng】文明校园、陕西【xī】省【shěng】平安校园、陕【shǎn】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céng】党【dǎng】组织、全国五四红旗【qí】团委【wěi】、第五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坚【jiān】持立德【dé】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bàn】学【xué】优势,创新“三结【jié】合,五赋能”的人才培养模式,主动【dòng】对接区域经济【jì】社会【huì】发展需求【qiú】及【jí】行业产业【yè】需求,形成了以药为特色、以【yǐ】商为主干【gàn】的多学科相互支撑【chēng】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招【zhāo】生【shēng】专业本科【kē】33个、高职19个,拥有省【shěng】级【jí】创新创业教育【yù】改革试点学【xué】院2个,省【shěng】级人【rén】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qū】3个,省级实验教学【xué】示范中心(虚拟仿真【zhēn】中心)6个,入选校企合作双百计划1项【xiàng】、入选“双百工程“产【chǎn】学研一【yī】体化示范基地【dì】1个【gè】。

学校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fā】展、行业和企业需【xū】求【qiú】积极【jí】开展科学研究。拥有陕西【xī】省【shěng】生物【wù】医药创新技术院士【shì】专家工【gōng】作站【zhàn】、陕【shǎn】西省中药产业技术【shù】创【chuàng】新服务【wù】共享平台、陕西高校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xīn】、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jiū】基地【dì】—健【jiàn】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xī】省中药制药关键【jiàn】技【jì】术【shù】重点研究室、陕西高校【xiào】中药质量【liàng】标【biāo】志物创新团队【duì】、西【xī】咸经济【jì】高质量发展研究新型智库等特色鲜明的【de】省厅级科研【yán】平台和团队21个【gè】。获批省级以上科【kē】研项目391项,厅局级以上科【kē】研成果奖【jiǎng】31项【xiàng】,获【huò】批国家授【shòu】权发明【míng】专利【lì】21件。

学校积极拓展【zhǎn】与【yǔ】国外优秀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yǐn】进海【hǎi】外【wài】优【yōu】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mó】式,培【péi】养【yǎng】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已与英国【guó】、加拿大、法国、新【xīn】加坡、韩【hán】国、马【mǎ】来西亚【yà】、泰国等多【duō】国高等学校【xiào】建【jiàn】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平台。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https://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七条【tiáo】  修完人才培养【yǎng】方案【àn】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tǐ】健【jiàn】康,准【zhǔn】予【yǔ】毕【bì】业,由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颁【bān】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gé】的学【xué】生,凡符【fú】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xué】位【wèi】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wèi】。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八条   学校招生【shēng】委员会负责【zé】确定招生政【zhèng】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xiàng】。招【zhāo】生工作【zuò】委员会【huì】由校长、党委记、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审室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学【xué】校普【pǔ】通本【běn】、专科招生工【gōng】作【zuò】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shī】。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bù】门对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实施全程监【jiān】督,确保【bǎo】公平、公正、公【gōng】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tiáo】  学校【xiào】计划由教育部【bù】批【pī】准,贯彻国家【jiā】的【de】有【yǒu】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zhāo】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tiáo】  我校普通类【lèi】本科【kē】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huá】总数的1%。预【yù】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报【bào】考我校【xiào】上线生源【yuán】不平【píng】衡【héng】问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zhe】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的原则,对考生进【jìn】行德【dé】、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zōng】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lù】取;实行分【fèn】志愿【yuàn】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yī】志【zhì】愿不满【mǎn】时,按顺序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zhuān】业只招收外语语种【zhǒng】为【wéi】英【yīng】语的考生,其它【tā】专业不【bú】限语种,男女比例不【bú】限。本校公共【gòng】外语课及相关【guān】专业课不【bú】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shè】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kǎo】生谨慎【shèn】填报。

第【dì】十六条  按照“分【fèn】数清“原【yuán】则进【jìn】行录取,在投【tóu】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shù】、外【wài】成绩顺序进行录取【qǔ】。

第十七条  高考改【gǎi】革【gé】省份【fèn】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háng】,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yuàn】须满足该专业【yè】(类)选考科目要【yào】求。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办(考试【shì】院)有关加【jiā】分【fèn】或降分【fèn】的规定。

第十【shí】九条【tiáo】 各专业体检要求【qiú】参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de】《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的录取【qǔ】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shēng】办的有【yǒu】关【guān】规定办【bàn】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shí】一【yī】条  报考我校【xiào】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suǒ】在地录【lù】取标准,经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委【wěi】员会批准同意【yì】者,由【yóu】我校【xiào】发给陕【shǎn】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xué】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pǔ】通学校【xiào】”的【de】条形章,按规定时【shí】间到本校报【bào】到,审查合【hé】格【gé】正式注册【cè】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zhuān】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háng】。艺【yì】术类专【zhuān】业【yè】录取时不【bú】限制单【dān】科成绩。

艺术类本科【kē】专业:动画【huà】、产品设计【jì】、服【fú】装与服【fú】饰设计、工艺美【měi】术【shù】、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jì】、数字媒体艺【yì】术【shù】设计,使【shǐ】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kǎo】试成绩。在考生【shēng】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kǎo】生【shēng】所【suǒ】属【shǔ】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chǔ】上,依【yī】据各省【shěng】投档的综合【hé】成绩【jì】,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qǔ】,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guī】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参照专业课成【chéng】绩,择高分录【lù】取【qǔ】,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xún】各省艺术类招生【shēng】录【lù】取办法相关规定【dìng】)。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我校严格【gé】按照抄【chāo】送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教【jiāo】育厅的【de】收费【fèi】标准执行。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dì】二十四条【tiáo】学校建【jiàn】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xué】贷款【kuǎn】、勤工助学、困难补助【zhù】、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zhù】学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nán】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shì】兵【bīng】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在【zài】生源【yuán】地县【xiàn】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shēn】请办【bàn】理国家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不超【chāo】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xué】校为帮【bāng】助学生顺【shùn】利完成学【xué】业【yè】、培养学生自立自【zì】强、创【chuàng】新创业【yè】精神,增强【qiáng】学生社会实【shí】践能力,组织开【kāi】展勤【qín】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学校【xiào】奖学【xué】金【jīn】:优秀学生、优秀学生【shēng】干部一等【děng】3000元【yuán】、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优【yōu】秀共青团员【yuán】、优秀同青【qīng】团干部500元;校级优秀【xiù】毕业生、校级优秀毕【bì】业生干部【bù】500元;省【shěng】级【jí】优秀【xiù】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shēng】干部10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jīn】、爱迪尔【ěr】奖学【xué】金等,金【jīn】额【é】1000—5000元【yuán】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sè】通道:确属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新【xīn】生【shēng】可【kě】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shí】五条【tiáo】  凡我【wǒ】校按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xù】。因【yīn】故不能【néng】按期入【rù】学【xué】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bàn】理请假手【shǒu】续。逾期不报【bào】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xù】的【de】视【shì】为自动放弃【qì】入【rù】学。

第【dì】二十【shí】六【liù】条【tiáo】  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在三个月内按【àn】照【zhào】国【guó】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hé】格者,区【qū】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duì】患【huàn】有疾病【bìng】的新生,经学校指【zhǐ】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十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七条  未【wèi】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dài】表【biǎo】人对本【běn】章程内容【róng】负责。

第【dì】二十九条  本章程【chéng】解释权在陕西国【guó】际【jì】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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