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jiā】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杭州科技职业技【jì】术学院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shěng】深化【huà】高校考【kǎo】试招生制【zhì】度综合改【gǎi】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zhí】提【tí】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jiàn】的精神和要求,制【zhì】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建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tiáo】 高职【zhí】提【tí】前【qián】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yuàn】和学校纪委【wěi】办【bàn】双重【chóng】监督,学校纪委办为高职【zhí】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 我【wǒ】校2024年【nián】面向浙江【jiāng】省高【gāo】职【zhí】提前招【zhāo】生335名。其【qí】中,普高招生考生150名,单【dān】独考试招生考生185名。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生源类别 |
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50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2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3年 | 50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50 | 60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50 | 750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机械类) |
05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汽车模具方向) | 3年 | 35 | 660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机械类) |
06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年 | 50 | 660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计算机类) |
07 | 市政工程技术 | 3年 | 50 | 750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建筑类) |
注: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考报名一致的科类。
第四章 报名与测试
第【dì】八条 符合当年普通【tōng】高考或【huò】单【dān】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shǒu】续,取得高考报名【míng】号的应届、往【wǎng】届高中【zhōng】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zhuān】业,高中学考成【chéng】绩等级必须【xū】9个D等及以上(外省【shěng】学【xué】考成绩需经浙【zhè】江【jiāng】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认定后予【yǔ】以认可【kě】);
4.招收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考生的专业,职业技能操作考【kǎo】试【shì】成绩【jì】必须合格;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第九条 网【wǎng】络报名。申请报名遵【zūn】循考生本【běn】人【rén】自愿的原则【zé】,采取网络【luò】报名、网络资【zī】格确认方式。
1.报名时间:9-21至9-21;
2.报名方式【shì】:考生【shēng】登录我校招生网(www.hzpt.edu.cn/Recruitment)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zhù】意【yì】事【shì】项,按要求在【zài】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科技【jì】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报名表》。凡报名【míng】参加我校【xiào】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考试的考生,只【zhī】能填报【bào】一个专业,不得兼报【bào】,报名成功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确定
1.普高【gāo】招生考生根据【jù】高中学考换算【suàn】成绩【jì】,按照【zhào】各【gè】专业招生计划的6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zōng】合【hé】素质测试【shì】资格;只认可浙江省高校【xiào】招生考试信息【xī】管理系统中提供的高中学考成绩,当高中【zhōng】学考【kǎo】换算成【chéng】绩同分【fèn】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shì】。入围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间提交材料并缴【jiǎo】纳报名考试费,逾时者一律视【shì】为自愿【yuàn】放弃,取消入围【wéi】资格。学校【xiào】将【jiāng】根据放【fàng】弃入围【wéi】资格【gé】人数【shù】,进行【háng】一轮递补。
高中学考成绩10门科目换算成绩(满分100分)如下表: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E |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 地理/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 | 10 | 9 | 7 | 4 | 0 |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职业技能操作考试【shì】成绩合格且报名有效,全【quán】部进【jìn】入综合素质测试【shì】。入围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间提交【jiāo】材料并缴【jiǎo】纳报名考【kǎo】试费,逾时者一律【lǜ】视为自愿放【fàng】弃【qì】,取消入围资【zī】格。
3.参【cān】加综合【hé】素质【zhì】测试的首轮入围考【kǎo】生名【míng】单将于9-21公【gōng】布在我校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xún】,学校不【bú】再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
首轮入围综合测试【shì】的考生于9-21-9-21通过【guò】我校招生网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系统【tǒng】进【jìn】行网上确认,完成网【wǎng】上材料【liào】提交并【bìng】缴纳报【bào】名考试费【fèi】,递补考生于9-21-7日进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材【cái】料【liào】提交并缴纳报【bào】名考试【shì】费,未【wèi】完成材料【liào】提交或未【wèi】缴【jiǎo】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上【shàng】传以下电子确认【rèn】材料【liào】:
(1)报名【míng】系统中打印的《杭州【zhōu】科技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niá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míng】表》(须加盖所在中【zhōng】学【xué】教【jiāo】务处【chù】(或政教处)公章【zhāng】)照片1份;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1份;
(3)《杭州科技职业【yè】技术学院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shēng】诚信【xìn】考试承诺书》(在我校招生【shēng】网高职提前招生系统中下【xià】载打印并【bìng】按要求签字)照【zhào】片1份。
上述材料图【tú】片要求清晰【xī】,不【bú】得反转、扭【niǔ】曲,每【měi】个上传附【fù】件的文件【jiàn】不超过2M,因照片或图章不清晰无法【fǎ】准确【què】辨认的【de】,视为无效,后果由考生【shēng】自行负责。
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40元/人。
第十二条 准考证打【dǎ】印。网上确认审核通过【guò】的考生可登录我校【xiào】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tǒng】下载打印《高职提前招【zhāo】生准考证》。准考【kǎo】证【zhèng】下载打印时间【jiān】:9-21-12日。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9-21;
2.地点【diǎn】:杭【háng】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桥校区【qū】(杭州市富阳【yáng】区高科路【lù】198号)。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1.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
(1)测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分值 |
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 | 100 |
2.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
(1)测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分值 |
1.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 | 50 |
2.数学 | 30 |
3.英语 | 20 |
总分 | 100 |
注: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成绩构成
1.普高招生考生
高中学【xué】考成绩换算分(满分100分)+综【zōng】合素质测试成绩(满【mǎn】分【fèn】100分)=总分(满分200分【fèn】)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néng】考试成绩换算分(含【hán】职业【yè】技能【néng】理论【lùn】、职业【yè】技能操作【zuò】考试【shì】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shì】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满分【fèn】200分)
第五章 录取及公示
第十六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报考【kǎo】、院校综合【hé】测评、双向互动选择”的办【bàn】法。自觉【jiào】接【jiē】受浙江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yuàn】和社会监【jiān】督【dū】,切实保障考【kǎo】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总【zǒng】分,按【àn】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huá】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shēng】中,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低分【fèn】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zhào】招【zhāo】生计划的100%比【bǐ】例依【yī】次确定【dìng】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jù】考生总分确定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数500%的备录取考生。
2.若某个【gè】专业【yè】参加综合测试【shì】人数低【dī】于计【jì】划数的120%(含【hán】)时,该专业按实际参加【jiā】综合测试人数【shù】不高于【yú】60%(含)比例确定拟录【lù】取考生的【de】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3.普【pǔ】高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shí】,依次按综合测试成绩【jì】、高中学考成【chéng】绩换算分、高【gāo】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单科成绩【jì】进行【háng】排【pái】序【xù】录取。高【gāo】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单科顺序排列: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政【zhèng】治、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历【lì】史、地理。若依【yī】然相同的,普【pǔ】通高中【zhōng】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shēng】优先。
4.单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总分【fèn】相【xiàng】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试成【chéng】绩、职业技能考试成【chéng】绩换算【suàn】分、综合【hé】测试单科成绩【jì】进行排序录取。综【zōng】合测试单科顺序【xù】排列:专业【yè】认知及相【xiàng】关知识、数学、英语。
5.高中阶【jiē】段【duàn】具备【bèi】相关【guān】选修课程【chéng】学分或相关选修【xiū】课【kè】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
6.学校在确【què】定“拟录【lù】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9-21前提【tí】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zhǐ】定的高职提前【qián】招生【shēng】服务平【píng】台(以下简【jiǎn】称服务平台)。考生【shēng】可同时被多【duō】所院【yuàn】校或同【tóng】一所院【yuàn】校不同专业拟【nǐ】录取和备录【lù】(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nǐ】录取和备录【lù】)。
7.考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běn】人【rén】录取情【qíng】况,被我校【xiào】拟录取的考生确认是否选【xuǎn】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xiào】,备录考生【shēng】根据录取【qǔ】进程,待转为拟录取【qǔ】后再登陆服【fú】务平台选择确认【rèn】。未在【zài】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xuǎn】定录【lù】取【qǔ】学【xu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qì】该【gāi】批【pī】次所有拟录取【qǔ】资格。
8.我校根据【jù】考生【shēng】选择【zé】结果【guǒ】确定录取名单。当计【jì】划已足额完【wán】成,或【huò】虽未完成但已无备【bèi】录考生【shēng】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shù】,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录取【qǔ】公示。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shēng】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信息【xī】,在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网同【tóng】时进行公示,公【gōng】示时间【jiān】不【bú】少于10个工作【zuò】日。
第十九【jiǔ】条 公示【shì】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信【xìn】息报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经审核同意后【hòu】向【xiàng】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lù】取【qǔ】的【de】考生【shēng】不得参加【jiā】当年普通高考和单【dān】独考试招生,未【wèi】录取的【de】考生【shēng】可参【cān】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shēng】。我【wǒ】校负责考生未录【lù】取原因的解释【shì】及遗留问题的解【jiě】决【jué】。
第六章 纪检监察机制及违规处理
第二【èr】十条 为顺利完成【chéng】高职提前招生工作【zuò】,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zài】浙江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的统一领【lǐng】导下【xià】,由学校高职提【tí】前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所有参与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yán】格执行教【jiāo】育【yù】部有关普【pǔ】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规【guī】定和《杭州科技【jì】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2024年高职提【tí】前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zào】一个让社会、考生【shēng】放心的【de】选拔环境,确【què】保高【gāo】职【zhí】提前【qián】招【zhāo】生工【gōng】作顺利完成。
第【dì】二十二条 高职【zhí】提前招生工作的【de】全【quán】过程由学校纪委办参与【yǔ】、实施监【jiān】督,并【bìng】主动接受【shòu】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参加综【zōng】合素质测试过【guò】程将【jiāng】全程录【lù】像。
第【dì】二十【shí】三条【tiáo】 考生【shēng】个人应本着诚信【xìn】原则【zé】向学【xué】校提出申请。考生有【yǒu】下列情形【xíng】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àn】。下列行【háng】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zī】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qǔ】消入学资【zī】格;入【rù】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gé】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huí】或者【zhě】予以没收;涉【shè】嫌【xián】犯罪的,依法移送【sòng】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hù】籍等【děng】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zhèng】件、成绩证明、荣誉证【zhèng】书等,骗【piàn】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zhèng】策的;
2.在【zài】综合素质评价、相关【guān】申请材料【liào】中【zhōng】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de】;
3. 冒名顶替入【rù】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huò】者【zhě】取得【dé】优惠资【zī】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院按规定进行【háng】体格复查【chá】和招生【shēng】条【tiáo】件复查,不【bú】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颁【bān】发【fā】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shēng】毕业后【hòu】颁发由【yóu】杭州【zhōu】科技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印【yìn】鉴的全国普通【tōng】高等【děng】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jiāo】育部电子注册。
第二十六条【tiáo】 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shè】立“行知奖【jiǎng】学金”及合【hé】作【zuò】企业提【tí】供的专项奖学【xué】金等各类【lèi】奖学【xué】金奖励【lì】优【yōu】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jiǎng】学金和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shēng】和【hé】品学【xué】兼【jiān】优【yōu】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金、助学贷【dài】款、绿【lǜ】色【sè】通道入学等多【duō】种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新生档案【àn】: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wǒ】院签发【fā】的录【lù】取通知书【shū】到【dào】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zhāo】生机构)领【lǐng】取【qǔ】考生档【dàng】案,并在报【bào】到时将【jiāng】该【gāi】档案交至我院。
第二十【shí】八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shēng】,必【bì】须按录【lù】取通知书的规定,按【àn】期到【dào】我院办理入学手续【xù】。无正当【dāng】理由【yóu】逾【yú】期两周(以实际报到【dào】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2.联系【x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fù】阳区高科路198号【hào】(邮编:311402)杭州科【kē】技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
3.学院网址:www.hzpt.edu.cn
4.招生【shēng】网址:www.hzpt.edu.cn/Recruitment
第三十条【tiáo】 我【wǒ】院【yuàn】招【zhāo】生录取接受社【shè】会【huì】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yǐ】通过【guò】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wěi】办反映情况或【huò】投诉。投诉电话:0571-28287064。
第九章 附则
第三【sān】十一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xiào】将视【shì】情【qíng】保留对【duì】相关考核内容、方【fāng】式、时间【jiān】、地点等【děng】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9-21-9-21 | 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 |
9-21 |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
9-21-9-21 | 首轮入围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完成材料提交并缴纳招生考试费 |
9-21 | 公布递补入围名单 |
9-21-7日 | 递补入围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完成材料提交并缴纳招生考试费 |
9-21-12日 | 下载打印《高职提前招生准考证》 |
9-21 |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
9-21-19日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 |
9-21前 | 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名单 |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 录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