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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50:23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无锡南洋职【zhí】业技术【shù】学【xué】院提前招生简章,主要包【bāo】含学【xué】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24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能力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de】人才。按照公【gōng】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xù】,德智【zhì】体【tǐ】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要求,特【tè】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yǔ】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huà】学、生【shēng】物、信【xìn】息技术10门科目成绩的考【kǎo】生【shēng】,均可报考【kǎo】我院提前招【zhāo】生【shēng】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科类专【zhuān】业的考生,还需参【cān】加【jiā】省教育【yù】考试院组织的专【zhuān】业【yè】省统考,未参【cān】加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我【wǒ】院提前招生艺术科【kē】类专【zhuān】业。

二、招生计划

1.招【zhāo】生专业(含专业【yè】名【míng】称、专【zhuān】业代【dài】码、学制信息)及招生【shēng】计划以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2.学费根据【jù】《省发【fā】展改革委 省教育【yù】厅【tīng】关于优化【huà】民办高校收【shōu】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标【biāo】准执行。住宿费根据《江苏【sū】省物价【jià】局【jú】江苏省财政厅江【jiāng】苏【sū】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印发【fā】<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shēng】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sū】财综〔2002〕162号【hào】)文件标准【zhǔn】执行。

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批准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报【bào】名【míng】时间:9-21至8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省【shěng】教育【yù】考试【shì】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píng】台【tái】,进行网上报名。

2024年【nián】4月9日【rì】9:00至15:00,未被【bèi】录取且达【dá】到规定成绩要【yào】求的考生可在高【gāo】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再次提出申【shēn】请。

(二)志愿填报

每位考生【shēng】可向【xiàng】1所院校提【tí】出申请,并按【àn】院校【xiào】规【guī】定【dìng】参加校测(我院不安排校测),考生可【kě】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zhuān】业调剂意【yì】向。

四、政策性加分

(1)国家政策

①烈士子女加20分。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děng】功以上【shàng】或被战【zhàn】区(原大【dà】军区)以上单位【wèi】授予荣【róng】誉称号的退【tuì】役军人加20分。

③归侨、归侨子【zǐ】女、华侨子女【nǚ】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kǎo】生)加【jiā】5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同一【yī】考生如符【fú】合【hé】多项国家政策【cè】加分项的,取其中幅【fú】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dé】超过【guò】20分。

(2)学院政策

①合格性考试【shì】等【děng】级优秀【xiù】类:十【shí】门合格性【xìng】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10分。

②综合优秀类:高【gāo】中【zhōng】阶段获得校级【jí】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干【gàn】、优秀学生干部【bù】、奖【jiǎng】学金证书,加10分。

③科技【jì】特长类【lèi】:高【gāo】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dà】赛(含团体)获奖或证【zhèng】明证;高中阶段获得【dé】的初级及【jí】以上【shàng】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lì】证书,加【jiā】10分【fèn】。

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huò】得具【jù】有县区级【jí】及【jí】以上的体育类比赛获奖或【huò】国家【jiā】三【sān】级及以【yǐ】上运动员证书,加10分。

⑤艺术【shù】特长类:高中阶段【duàn】获得具有【yǒu】县区【qū】级及以上【shàng】的【de】艺术大【dà】赛获奖【jiǎng】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zhèng】书,加10分。

五、录取办法

1.我院将对考【kǎo】生的【de】10门【mén】学业【yè】水【shuǐ】平合格性考【kǎo】试科【kē】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huàn】为【wéi】10分,“不【bú】合格”转【zhuǎn】换为【wéi】6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fèn】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shì】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

2.以录【lù】取总【zǒng】分作为【wéi】录取依据,从高分到【dào】低分排【pái】序录取。普通科类专【zhuān】业【yè】录【lù】取总分=学业水【shuǐ】平合格【gé】性考【kǎo】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艺术科类专【zhuān】业【yè】录取【qǔ】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kǎo】试成绩【jì】+艺术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jiā】分。总【zǒng】分相同时,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wài】合格性考【kǎo】试转换成绩排序录取。

六、奖、助、贷政策

学【xué】校“奖助贷”政策体【tǐ】系完善。设【shè】国家奖【jiǎng】学金,8000元/学【xué】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学年(困难【nán】学生);单项【xiàng】奖学【xué】金和企【qǐ】业专项奖学金,200元—6000元/学年;受奖面50%以上。

为【wéi】帮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考生完【wán】成学【xué】业【yè】,学生可以申【shēn】请国家免息助【zhù】学贷【dài】款和国家【jiā】助学【xué】金,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最【zuì】高不超过16000元/学年,国家助【zhù】学金平均补助标准3300元/学年,学【xué】院助【zhù】学金1000-2000元/学年。

退役士兵入【rù】学进行学历【lì】提升,可根据【jù】《财政部教育部人力【lì】资源社会【huì】保障部【bù】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bù】关于印发<学生资【zī】助资【zī】金管理办法【fǎ】>的通知【zhī】》(财教〔2021〕310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cháng】、国家【jiā】助学贷款代【dài】偿、学费减免,2023年9月后标准为每【měi】生每【měi】学年【nián】最【zuì】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超出标【biāo】准部分【fèn】不予补偿、代【dài】偿或减免。

七、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安排
9-21-8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志愿
9-21前省教育考试【shì】院将考生的【de】合格性【xìng】考试【shì】成绩和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院【yuàn】校
9-21前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9-21未完成的计划接受考生第二轮志愿填报
9-21前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qián】招【zhāo】生【shēng】属国家计划内【nèi】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xí】期间与【yǔ】高【gāo】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监督机制

1.提前【qián】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学院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zhǎn】工【gōng】作。

2.坚持公【gōng】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quán】面实施招生阳【yáng】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mén】全程参【cān】与招生的每【měi】一个环【huán】节【jiē】。

3.广大考生和【hé】家长可【kě】通过我院招生【shēng】网对我【wǒ】院提前招生【shēng】工作进行【háng】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zhe】“诚信【xìn】”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rú】有【yǒu】弄虚作假者,一【yī】经【jīng】查实,将取【qǔ】消其【qí】招生录取资格【gé】。

5.所有加分材料需经我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招【zhāo】生【shēng】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hào】《国家教育考【kǎo】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fǎ】》处理【lǐ】。考生的违规【guī】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yuàn】,并【bìng】记入考生高考【kǎo】诚信电【diàn】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提前招【zhāo】生为国家【jiā】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de】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wán】成录取工作,按【àn】教育【yù】部【bù】文件规定,考生【shēng】参加我院提前招生【shēng】考试,若【ruò】被正式录【lù】取,不再参【cān】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其【qí】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lù】取的可继续【xù】参加全国【guó】统【tǒng】一高【gāo】考。

2.对考生体检【jiǎn】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kǎo】生入校【xiào】后【hòu】将参加由学院组织【zhī】的【de】新生体检【jiǎn】和资格【gé】复查,体检不合【hé】格【gé】或【huò】资格【gé】复【fù】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简章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10-68512568;68512588

学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81

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o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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