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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55:38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圣【shèng】翰财【cái】贸职【zhí】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píng】价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shēng】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圣翰财贸【mào】职业学院2024年【nián】高职【zhí】(专科)单独招【zhāo】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hé】法权益,以及【jí】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通知》(鲁【lǔ】教学函[2023]28号)要【yào】求,结合【hé】山东圣翰【hàn】财贸职业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的具【jù】体情况【kuàng】,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本【běn】章【zhāng】程适用【yòng】于【y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nián】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dōng】圣翰财贸职业【yè】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xù】,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考【kǎo】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三【sān】条 山东【dōng】圣翰【hàn】财贸职业【yè】学院单独招生、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shēng】及【jí】其【qí】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945

第五【wǔ】条 学院地【dì】址:济南市长清区大【dà】学科技园明发路【lù】166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shān】东【dōng】圣翰财【cái】贸职业【yè】学院成立以【yǐ】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huì】。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负责制定单独【dú】招生、综合【hé】评【píng】价招【zhāo】生章程【chéng】、工作实施方案和招【zhāo】生计【jì】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我校【xiào】2024年安排单【dān】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380人【rén】,其中【zhōng】单独【dú】招生(普通类)计划2030人,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shēng】计划350人【rén】。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de】为准【zhǔn】。

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为【wéi】指导性计划,招【zhāo】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yè】间调剂【jì】使用。未完成的【de】计【jì】划【huá】可转入普通高【gāo】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要求和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chēng】“单独招【zhāo】生【shēng】”)面向我省中等职【zhí】业【yè】学校应届【jiè】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jù】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jià】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píng】价招生”)面向我省普【pǔ】通【tōng】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zhǎn】。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shěng】2024年普【pǔ】通【tōng】高校【xiào】招生考试报名【míng】后,方可参【cān】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jià】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 年 2 月 20 日—2 月 23日,在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招【zhāo】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xuǎn】报高【gāo】校和专业。其中,参【cān】加单【dān】独招生【shēng】的【de】考生须根据春季【jì】高考【kǎo】报考的专业【yè】类别选报【bào】专业【yè】,选报专业对应的【de】专业类别应与本人【rén】春季高考【kǎo】报【bào】考的专业【yè】类【lèi】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shēng】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kǎo】生还须到我校官【guān】方网站缴纳【nà】文化素质考试等【děng】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所【suǒ】有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需【xū】缴纳报名考试【shì】费和【hé】打印【yìn】准考证,届时请【qǐng】登录我校官【guān】方网站【zhàn】http://www.sdshxy.cn,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并打印准【zhǔn】考证【zhèng】,具体时【shí】间请【qǐng】随时【shí】关注我【wǒ】校【xiào】微信公众号【hào】和学校官网通知。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专业技能

文化素质由【yóu】我校【xiào】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对【duì】理论知识【shí】的掌【zhǎng】握情况。专业技能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春季【jì】高考统一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专业技能测试【shì】,测试成【chéng】绩由【yóu】学校认可,按【àn】考生实【shí】际【jì】得分计入总分。

2.考试时间:9-21-9-21

3.分值:总分430 分,其中,文化素质考【kǎo】试成绩【jì】 200 分,专【zhuān】业技能测试成绩【jì】 230 分,均【jun1】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

综合素【sù】质评价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hán】学业水平合格【gé】考试成绩)。素质测【cè】试重点考核考生【shēng】的综合【hé】能【néng】力与【yǔ】职【zhí】业潜质【zhì】。

2.考试时间:9-21-9-21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形式:线上。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类别,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jìn】行录取,即按考【kǎo】生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dī】分【fèn】专业类【lèi】别【bié】择优录取。为确【què】保生源【yuán】质量,我校合理划定专业类别的【de】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huà】素质考试【shì】与专业技能测【cè】试【shì】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zhěng】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录取【qǔ】;对于学校重点发展【zhǎn】的专业【yè】,优先调入【rù】招生【shēng】计划。

录取时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àn】单项顺【shùn】序及分数高低【dī】排序【xù】,单项顺序排列依【yī】次【cì】为:专业技能、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中的【de】语文、数学、素质测试单项【xiàng】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缺考或零分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参【cān】加我校文化素质【zhì】测【cè】试,专业【yè】技能考试缺考【kǎo】的考生,我校将按【àn】照考生文化素质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择优录【lù】取。若考生放【fàng】弃录取【qǔ】资格,需【xū】要在录取之前【qián】给我院提出面申请,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后方可。

(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报考综合【hé】评价的【de】考生,由我校依据“分数优先【xiān】,遵【zūn】循志愿【yuàn】”原则进行【háng】录取,即按考【kǎo】生【shēng】综合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划定【dìng】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分【fèn】数线的【de】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我校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shí】,同【tóng】分【fèn】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zōng】合素质评价赋分【fèn】高的考生,综合【hé】评【píng】价赋分仍然【rán】同分【fèn】的【de】情况下按照【zhào】山【shān】东【dōng】省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语文、数学、英语【yǔ】成绩由高【gāo】到低【dī】依次录取。

未【wèi】参加我校组织【zhī】的素质测【cè】试【shì】或面试的综合评价【jià】考生,我校将不予录【lù】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根据报【bào】考【kǎo】情况,单独招生【shēng】(普通【tōng】类)、综合【hé】评价招生之间,专业类别之间,专业之间【jiān】的剩【shèng】余计划可以互相调剂使用,对于学校重点【diǎn】发展的专【zhuān】业【yè】,优先调入招【zhāo】生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

学校单【dān】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测试工作小组【zǔ】根据考生考试【shì】成绩和录取规【guī】则提出预录名单,交由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jià】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审核【hé】。

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

预录考生名单【dān】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预【yù】录【lù】考【kǎo】生【shēng】名单【dān】报【bào】山东省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院并办理录【lù】取【qǔ】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shì】录取名单。

预录取的【de】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yuàn】放弃【qì】我【wǒ】校志【zhì】愿【yuàn】的,公示期内需要按照流程【chéng】提交申请,我校【xiào】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审核通过后【hòu】在网站公示【shì】自愿放弃志愿的学生名单【dān】。公示【shì】期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申诉。

第十【shí】八【bā】条 已被我校单独【dú】招【zhāo】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zài】参加山【shān】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jì】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de】考生,可以继续参【cān】加【ji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zhāo】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

在【zài】校【xiào】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sài】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zhōng】等职【zhí】业【yè】学校,或具有高级工及以【yǐ】上职业资格、且【qiě】获得县级以上【shàng】劳【láo】动模【mó】范(含【hán】同【tóng】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jiāo】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kě】以在我【wǒ】校组织【zhī】的文化素质考试前向我校【xiào】提出免【miǎn】试申【shēn】请,经我校同意并【bìng】公示【shì】无异【yì】议后【hòu】,报【bào】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lǐ】录取手续,可进入我【wǒ】校对【duì】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须知

医学【xué】影像技术专业,有轻度【dù】色【sè】觉异常(俗称【chēng】色弱)、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sè】盲【máng】)、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lán】、紫各种颜【yán】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jǐ】何【hé】图【tú】形者,一般不能报考。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èr】十【shí】一【yī】条 学校【xiào】按照国家和省有关【guān】规定,根据当【dāng】地经济【jì】社会【huì】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zhào】国家和省【shěng】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二【èr】十二条  学【xué】校【xiào】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duō】种【zhǒng】资【zī】助【zhù】方式帮助【zhù】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tōng】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标准【zhǔn】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tīng】、省教育厅【tīng】等5部门【mén】《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科教【jiāo】〔2022〕17号【hào】)以及学校【xiào】相【xiàng】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综【zōng】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cān】加普通【tōng】高考【kǎo】的【de】考生【shēng】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bàn】理报到【dào】手续,逾期不报【bào】到【dào】者,按【àn】自【zì】动放弃入【rù】学【xué】资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tǐ】健康状况检【jiǎn】查和【hé】入学资格【gé】复查,如发现伪造【zào】材料取得【dé】报考【kǎo】资格【gé】者【zhě】、冒名顶替【tì】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tā】舞【wǔ】弊者,将报上级【jí】主管部门,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dì】二【èr】十五【wǔ】条 根据教【jiāo】育部规定,单独招【zhāo】生、综合评价招生【shēng】计划是【shì】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bèi】录【lù】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shēng】享【xiǎng】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bān】发普通高等【děng】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zhèng】书【shū】的学校【xiào】名称【chēng】为“山【shān】东【dōng】圣翰财贸【mào】职业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为确【què】保人才培养质量,所【suǒ】有通过高【gāo】职(专【zhuān】科【kē】)单独考试招生与【yǔ】综合评价招【zhāo】生形式【shì】录取的考生,我校【xiào】均【jun1】按照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自省教育厅【tīng】主【zhǔ】管部门审核通过【guò】之【zhī】日起生【shēng】效。章程规定【dìng】的【de】内容如【rú】果与上级有关文件【jiàn】规定不【bú】一致,则按上【shàng】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àn】上级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3139188  83139177

投诉监督电话:0531-83139188

传  真:0531—83139188

学院网址:http://www.sdshxy.cn

邮政编码:250316

电子信箱:suu_2013@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huá】详见我校【xiào】网站:http://www.sdsh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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