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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4:49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hù】学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zūn】照【zhào】《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tè】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学校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127

3.主管部门:行【háng】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市人力资源【yuán】和【hé】社会保障局【jú】,教育主【zhǔ】管部门为【wéi】北京市教【jiāo】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办学性质:公办

2.办学类型:专科(高职)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

凡通过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圆满完成学业要求,正常毕业,由【yóu】学校【xiào】统一【yī】颁发【fā】经教育部电子【z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zhèng】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路32号(北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gé】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chí】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lù】取【qǔ】,并接受【shòu】纪检【jiǎn】监察部门【mén】、考生、家长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招生办公室【shì】是学校招【zhāo】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领【lǐng】导的直接领导下,遵照【zhào】教育部及北【běi】京【jīng】市教育委员【yuán】会等有关招生政【zhèng】策和规定【dìng】,积极【jí】有效地开展【zhǎn】招生工作【zuò】。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wéi】监督执纪问【wèn】责的专【zhuān】责【zé】机构【gòu】,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表

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自主招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北京市集体户籍考生不可报考我校。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按照北京教育【yù】考试院【yuàn】规定的自【zì】主【zhǔ】招生报名时间进行网【wǎng】上【shàng】报【bào】名,每名考【kǎo】生限报一所【suǒ】院校。

2.报名时请按照要求提交【jiāo】报名材料,拍照及扫描均可。考生【shēng】报【bào】名【míng】时提交【jiāo】的所有材【cái】料必须真实。

3.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步选拨流程,不合格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选择以【yǐ】下三种【zhǒng】方式【shì】之一,登录报名平台【tái】报【bào】考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yuàn】:

(1)登录“北京劳动保障职【zhí】业学院”官【guān】网,点击“2024年自【zì】主招生报名”进行报名;

(2)搜索微信公众号“劳职招生”点击“报劳职”进行报名。

(3)搜索微信小程序“劳职招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普【pǔ】通高中学籍【jí】考生须【xū】提【tí】供北京市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可在北京教【jiāo】育考试院网【wǎng】站查询【xún】下载)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3.中专生、职高【gāo】生、技校生须提供【gòng】中职【zhí】阶段学【xué】籍卡(须加盖【gài】学校公章)。

4.证书【shū】材【cái】料:提供综合评价【jià】及奖励【lì】加分涉及的相【xiàng】关证书【shū】材料(同类证书【shū】只需提供最【zuì】高等级),作为【wéi】综合评价、奖【jiǎng】励加分评定的参考依据。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明。

上述材料请保管好原件,入学后以待备查。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2024年【nián】自主招生总成【chéng】绩由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chéng】绩和奖【jiǎng】励加【jiā】分成绩【jì】三部分组成,总分500分。

(一)综合评价:满分150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50分

(1)高中【zhōng】毕【bì】业生语文【wén】、数学和外语学业水【shuǐ】平合格考试均合格且无不【bú】良记录者。

(2)三【sān】校(中【zhōng】专、职高、技校)毕【bì】业【yè】生学籍卡中语文、数【shù】学和【hé】外语最后一次成【chéng】绩折【shé】合百分制均在70分及以上者。

(3)高【gāo】中(中职)阶【jiē】段获得政府奖【jiǎng】学金及【jí】其他市级(含)以上奖学金(含【hán】宏【hóng】志奖学金)者。

(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xué】生【shēng】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gòng】青【qīng】团员(团干【gàn】部)等称号【hào】者。

(5)退役士兵。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计100分

(1)三校【xiào】(中专、职高【gāo】、技校)毕业生学籍卡中语文【wén】、数【shù】学【xué】和外语最后一次【cì】成绩其中【zhōng】两门成绩折【shé】合百分制均在70分【fèn】及以上【shàng】者。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奖学金者。

(3)高中(中职)阶段【duàn】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shēng】干部【bù】(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qīng】团员(团干【gàn】部)等称号者【zhě】。

(4)获【huò】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huò】职业技能等级证【zhèng】书初级(含【hán】)以上者。

3.不符合以上条【tiáo】件但可【kě】提供综合【hé】素质【zhì】报告册或者学籍【jí】卡且无不良记录的考生,综合【hé】评价【jià】成绩计50分。

(二)面试:满分300分,及格分180分

所有报名考【kǎo】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zhī】的面试,面试主要以【yǐ】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sù】养、沟通能力等【děng】方面为主,考官【guān】根【gēn】据【jù】考【kǎo】生【shēng】表现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fèn】(180分)不具【jù】备录【lù】取资格。

(三)奖励加分:满分50分

考生根据下表加分条件获得奖励加分。

2024年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学校自主招生工【gōng】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huì】领导【dǎo】下【xià】,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zé】优录取”为原则,以【yǐ】政治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合格为前提,依据招生【shēng】计划和考【kǎo】生总成【chéng】绩【jì】择【zé】优录取,同等条【tiáo】件下,有突出【chū】专业技能的【de】考生优先录取。所【suǒ】有专业不设男女录取【qǔ】比例。

2.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选【xuǎn】择是否服从【cóng】专业【yè】调【diào】剂。根据【jù】考生专业【yè】志愿的顺【shùn】序,按【àn】照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zhuān】业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分数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排【pái】名先【xiān】后进行录【lù】取。

3.招生专业在招【zhāo】收第一【yī】志愿考生未完【wán】成招生【shēng】计划时【shí】,从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第二【èr】志愿报名【míng】的【de】考【kǎo】生;如仍未【wèi】完成招生计划【huá】,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如【rú】果【guǒ】符【fú】合【hé】录取条【tiáo】件的考【kǎo】生人数不足学【xué】校规定的开班人数【shù】,将根据考生【shēng】报考志愿转至其他专业录取。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80分及以上者才具备录取资格。

5.根【gēn】据北京【jīng】教育考试院规【guī】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kǎo】生2024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wèi】被录【lù】取的考生可继【jì】续参加【jiā】2024年高考【kǎo】。

6.考生【shēng】报名【míng】时【shí】提交的所有【yǒu】材料必须【xū】真实,如发现【xiàn】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nòng】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chá】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户籍政策

1.农户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0%。

2.农村户籍考生享受奖励加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2.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情况应符合《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xiào】相关专业【yè】要求。报考智慧健康养【yǎng】老服务与管理专【zhuān】业【yè】、护理【lǐ】专业、学前教【jiāo】育专业要求身心健康,无精【jīng】神类疾病,无【wú】色盲、色弱、斜视、弱视、听力【lì】障碍【ài】,无影【yǐng】响【xiǎng】履行护理职责的肢体或躯体残疾、功能【néng】障【zhàng】碍等;报考【kǎo】安全【quán】技术【shù】与管【guǎn】理专【zhuān】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城市【shì】轨道交通机电技【jì】术专业、人工【gōng】智能技术应【yīng】用专业【yè】、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不建议残疾考生报考理工科专业。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高职各专业学费均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900元-1200元。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zhù】学金【jīn】:一等助学金【jīn】每人每学【xué】年补助4500元;二等【děng】助【zhù】学金【jīn】每人每学年补【bǔ】助2800元。

(4)退役士兵助学金:退役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300元。

2.学校资助

(1)基本奖学金:一等优【yōu】秀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学年【nián】600元;三【sān】等优秀奖【jiǎng】学金每【měi】人每学年300元;奋【fèn】进奖学金【jīn】每人每学年【nián】500元【yuán】;勤勉【miǎn】奖【jiǎng】学金每人每【měi】学年【nián】200元。

(2)特殊奖学金【jīn】:对于报考智慧健康养老【lǎo】服务与管理专业【yè】的考生【shēng】,凡在校【xiào】期间成【chéng】绩合格,无违【wéi】纪行为,给予每【měi】人每学年6000元的特殊【shū】奖学金【jīn】资助。奖学金按学年核定发放,最【zuì】多【duō】可领取【qǔ】三年。

3.其他资助

符合条件的【de】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按【àn】照【zhào】相关规定可申请【qǐng】国家助学【xué】贷款、国家助【zhù】学金和【hé】学生困难补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由学校【xiào】预录取、社会公示【shì】、上【shàng】报北京教育【yù】考试【shì】院审批、正【zhèng】式【shì】录取等环节组成。录取【qǔ】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微【wēi】信公众号“劳职招生”公布,考【kǎo】生【shēng】可在规定时间【jiān】内登录查询,学校将根据北京教育考【kǎo】试院【yuàn】统【tǒng】一安排向【xiàng】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shū】。

2. 新生报到

学校【xiào】有南、北两【liǎng】个校区,根据各专业课程【chéng】设置【zhì】及实训室【shì】的配备情况,上课校区两【liǎng】校区【qū】统【tǒng】一安排,详见《北京劳动保【bǎo】障职【zhí】业【yè】学院2024级新生报到须【xū】知》。

3.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xīn】生【shēng】入【rù】学后,学校将对【duì】已经报到的新生进【jìn】行复查,对其中不符【fú】合【hé】录取条件或弄虚作【zuò】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并报相关【guān】机【jī】构备案。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diàn】话:010-64941605、010-64941527、010-64941610

学校网址:www.bvclss.cn

学【xué】校招生网址【zhǐ】:www.bvclss.cn/pc/zs/index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shì】,招生办【bàn】公室设在南校【xiào】区北楼107室【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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