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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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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gè】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教【jiāo】育主管【guǎn】部门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规【guī】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的【de】具体情况,规范招生行为,切【qiē】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一一一 学校代码:1105

一一一 学主管部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一一一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一【yī】一一 办【bàn】学【xué】类【lèi】型: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yè】技术学院

一一一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点:

一一一 校 本 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

一一一【yī】 东坝【bà】校区:北京市朝阳区【qū】东坝【bà】红松园北里甲1号:

一一一 花乡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一一一 密云办【bàn】学点:北【běi】京市密【mì】云区西大桥路7号 :

第五条【tiáo】自【zì】主招生工【gōng】作遵循【xún】“公【gōng】平、公正、综合【hé】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选拔【bá】程序【xù】,加强过程管【guǎn】理,录【lù】取结果透明公开,全程接受【shòu】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新闻媒体【tǐ】以【yǐ】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自主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fù】责制【zhì】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shēng】计划【huá】、审定【dìng】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集体讨论【lùn】决定自主招生重大【dà】事【shì】项【xiàng】。自主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下【xià】设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hé】纪检监察组。

第【dì】七【qī】条  北京信息【xī】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招生办公室作【zuò】为我院招生的常【cháng】设机构,负责学院【yuàn】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zuò】。

第【dì】八条  学院纪委【wěi】监察处【chù】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zé】对招生工作实【shí】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总计划450人,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其中农村户口计划

就读

校区

1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47校本部
2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147
3510402微电子技术147
4520704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147
5520702卫生信息管理147
6520801健康管理147
7510203软件技术147 东坝校区
8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47
9510211工业互联网技术147
10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147
11510301现代通信技术147
12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147
13530701电子商务147
14530706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147
15530202金融科技应用147
16530104财政支出绩效管理147
17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2010
18550109游戏艺术设计(美术类)147
19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147
205006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147花乡校区
21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147
22530302大数据与会计2010首经贸密云办学点
23530206证券实务2010
24530605市场营销2010
25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9045
备注: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①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②根据【jù】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shì】兵安置的文【wén】件精神【shén】,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míng】的退役【yì】士兵;

2.报考要求:

①网上采【cǎi】集【jí】考生信息:考生须于3月9-21日,登【dēng】录我校【xiào】网站【zhàn】www.bitc.edu.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yào】求,输入【rù】考生信息【xī】,填写高职自主招生【shēng】报名表;

②报名材【cái】料确认:我院招生工作【zuò】组负责对考生网上提【tí】交的报名材料进【jìn】行审核确认,并【bìng】及时通【tōng】过【guò】学校【xiào】官【guān】网对外发布【bù】审核结果。

③考试形式:自主招生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liǎng】个环节。笔试时【shí】间:9-21上午【wǔ】,面试时间:9-21下午【wǔ】。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拍照或扫描均可):

①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应【yīng】提供《北京市【shì】普通高中毕业【yè】生综合素质【zhì】评价报【bào】告册》(需加盖学【xué】校公【gōng】章);中职毕业生(中【zhōng】专、职【zhí】高、技校)应提供中职【zhí】阶段学籍卡(需加盖学校公章【zhāng】);

②证书材【cái】料:考生在校【xiào】期【qī】间获得市级及以上【shàng】的荣誉和技【jì】能类【lèi】证【zhèng】书,作为免笔试【shì】参考依据;

③退役士兵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1.折算笔试成绩的核定原则

所有【yǒu】报名考生均【jun1】须【xū】参加面试。符【fú】合下列条【tiáo】件之一的考【kǎo】生,可按照笔试成绩90分计【jì】入总成绩。

①高中生:高中阶段【duàn】获【huò】得北京市政府【fǔ】奖学金【jīn】、宏志奖学金者;市级以上三好学生【shēng】、优秀学生干【gàn】部、优【yōu】秀团员等荣誉者;

②中职生:中【zhōng】职阶段【duàn】获得【dé】北京【jīng】市政府【fǔ】奖学金、宏志【zhì】奖学金者;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gàn】部【bù】、优秀团员等荣誉【yù】者;获得市【shì】级以上各类技能竞【jìng】赛三等奖及以上奖【jiǎng】项者;

③退役士兵。

2. 成绩评定:

①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200分。

总成【chéng】绩【jì】(满分200分)=笔【bǐ】试成绩(满分【fèn】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②笔试成绩认定: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jī】础【chǔ】知识【shí】以及【jí】其综合运用能力。笔试试卷的满分【fèn】为【wéi】100分,采用【yòng】闭卷【juàn】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③面试成绩认定:

面试主要了【le】解【jiě】考生所报考专业的【de】相【xiàng】关职业技能和【hé】综【zōng】合素质。面试满分【fèn】100分,由职业技能【néng】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30分钟。面【miàn】试【shì】题型与主要内容【róng】:

职业【yè】技能【néng】满分50分,考试时间【jiān】为15分【fèn】钟,主【zhǔ】要涉及考生的理解能力【lì】、思维能力、操作能力【lì】、应变能力、意志力、考生特长等。

综【zōng】合素质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涉及考生的【de】基【jī】本素质、精神风貌、心【xīn】理素质、行【háng】为【wéi】举【jǔ】止、沟通交流能【néng】力【lì】等。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各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达各专业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按照上【shàng】级精神,适当【dāng】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zhuān】业城【chéng】市【shì】户口和农村户口【kǒu】考生的【de】最低录取【qǔ】控制【zhì】线【xiàn】。依据考生专业志【zhì】愿顺序,分专【zhuān】业、分户籍类【lèi】型【xíng】,按总【zǒng】成绩【jì】择优录【lù】取。如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lì】。

3.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guī】定【dìng】,被自主招【zhāo】生录取的【de】考生不得再【zài】参加【jiā】本年度高【gāo】考;未【wèi】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年度高考【kǎo】。

第【dì】十三条【tiáo】学院按【àn】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shěn】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hé】格者不予【yǔ】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biāo】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yuán】/学年。

2.住【zhù】宿费标准:按【àn】照物价部门规【guī】定的【de】住宿费【fèi】标准收取,每【měi】学年550-900元,密云办学点住宿费每学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

第十五【w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qín】、贷【dài】、补、免”结【jié】合【hé】的学【xué】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的学生顺【shùn】利完【wán】成学业。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jīn】制度。我院在执【zhí】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等国家【jiā】奖助政策【cè】的同时,还【hái】在校内设立【lì】个人奖学【xué】金、特【tè】殊奖学金等多种奖【jiǎng】学金用以【yǐ】奖【jiǎng】励品学兼优的学【xué】生,其中最【zuì】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六条【tiáo】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lù】取通【tōng】知书【shū】,按我院有关要【yào】求和规【guī】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lǐ】入【rù】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zhě】,除因【yīn】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gé】。

第十七条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新生入学三【sān】个月内,学院将【jiāng】对学生【shēng】进行政治、文化【huà】、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zuò】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háng】为者,将【jiāng】按照教【jiāo】育部【b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取【qǔ】消其入学【xué】资格。考生的【de】违纪违【wéi】规情况将报市【shì】教委相【xiàng】关业务【wù】部【bù】门,记入高考诚信电【diàn】子档【dàng】案。

第十八条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zī】询【xún】电话: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2.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3.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4.招生办【bàn】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北京信息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8号楼【lóu】101

第十【shí】九条本章程公布【bù】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yù】自【zì】主【zhǔ】招生【shēng】政策【cè】调整,我院【yuàn】将【jiāng】根据相关政【zhèng】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fǎ】律、法规、规【guī】章、规范和上【shàng】级【jí】有关政【zhèng】策【cè】相抵【dǐ】触,以国【guó】家【jiā】法律、法规、规章【zhāng】、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北京信【xìn】息【xī】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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