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jiǎn】章,主要包【bāo】含院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yè】、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连艺术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jiàn】:校园占地面积68.1万平【píng】方米(约合1021.3亩);生均教学行【háng】政用【yòng】房【fáng】面积【jī】19.14平方米;生均宿舍9.2平方米;生【shēng】师【shī】比14.73;专任教师636人,其【qí】中【zhōng】具有硕士及【jí】以上学位的专任【rèn】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shī】的比例为【wéi】80%,教学科研仪【yí】器设备【bèi】总值8303.7万元,生均【jun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699.8元;图书112.9万册【cè】纸质图书,生【shēng】均图书91.1册。(办学条件数据【jù】以【yǐ】2022年【nián】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wéi】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zhǔn】为4人或【huò】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shēng】入学【xué】采【cǎi】取学校集中统一【yī】分配【pèi】与网上预定相结合【hé】的办法。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bàn】法【fǎ】:根【gēn】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xū】要,结合学校办学条【tiáo】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二)艺术类预留【liú】计划【huá】按照国家要求执【zhí】行。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jiān】持集体议事、集体【tǐ】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duì】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de】省(区、市)特【tè】别【bié】是符合【hé】上【shàng】述【shù】条件的中【zhōng】西【xī】部地【dì】区,可适当调【diào】整招生计划。
(三)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hé】改革【gé】试点【diǎn】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kē】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jià】档【dàng】案的【de】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mén】(或【huò】招生【shēng】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不限语种。
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热爱【ài】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zé】,品【pǐn】德优良,遵纪守法,身【shēn】体【tǐ】健康的【de】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bì】业)或具有同等学历【lì】者。艺术类考生须【xū】具有【yǒu】一定【dìng】专业素质【zhì】和专业【yè】基础。
(二【èr】)本科模特【tè】类专【zhuān】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shàng】(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tè】182cm以上)。
(三)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不限语种【zhǒng】,学校公共通识课【kè】的大学【xué】外语课程【chéng】设英语、日语、韩【hán】语教学。
四、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艺术类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元/年•生) |
1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 | 130202 | 音乐学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3 | 130209T | 流行音乐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4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5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6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7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8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9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0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1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2 | 130403 | 雕塑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3 | 130406T | 中国画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4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7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8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19 | 130405T | 书法学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0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1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2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3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4 | 130409T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5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26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9-21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艺术学 | 29700 |
备注【zhù】:音乐表【biǎo】演专业【yè】包含声乐演唱招考方向、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biǎo】演专业包含影视【shì】表【biǎo】演招考方向、服装表【biǎo】演【yǎn】招考方【fāng】向。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shěng】级招【zhāo】考部门【mén】最【zuì】终【zhōng】公布为准。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550201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2 | 550201 |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3 | 550201 |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4 | 550201 | 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5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6 | 5501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7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8 | 550107 | 书画艺术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9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0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1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2 | 550117 | 人物形象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3 | 550119 | 雕刻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4 | 560201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5 | 550202 | 舞蹈表演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6 | 550205 | 戏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17 | 560206 | 影视动画 | 三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物理类)、 艺术(历史类)兼招 | 27000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五、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pǔ】通高【gāo】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jì】合【hé】格【gé】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xiào】本科毕业证【zhèng】书【shū】。达到大连艺【yì】术【shù】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dà】连艺术【sh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kē】)学【xué】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fā】大连艺术学【xué】院【yuàn】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lèi】、本科【kē】普通类(含艺术教育【yù】专业【yè】)学费29700元/学年•生。高职(专【zhuān】科)艺术类专业【yè】、普【pǔ】通类专业学【xué】费27000元/学年【nián】•生。住宿费【fèi】3000元/年—6500元/年可选【xuǎn】。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liáo】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yī】周内(含一周【zhōu】)提出【chū】退学的,退还【hái】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xiǔ】费; 超过一周的【de】,学【xué】校【xiào】应自学生提【tí】出退【tuì】学的【de】下月起,按【àn】月计退学【xué】生剩余【yú】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qǐng】之日起计算【suàn】退费额。
(三)给予学生奖、助学金政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kě】以申请国家奖学【xué】金(8000元/年【nián】)、省【shěng】政【zhèng】府奖学金(8000元/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xué】金【jīn】(一等4400元/年【nián】、二【èr】等27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xué】校【xiào】综合奖【jiǎng】学金、学校励志奖学【xué】金、学【xué】校临时【shí】困难补助等。
2.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公示。
3.每年10月份开始进行奖助学金评审并公示。
4.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一)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lè】专业【yè】、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zhuān】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zhuān】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文【wén】物保【bǎo】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shè】计专【zhuān】业取得【dé】以下【xià】规【guī】定名次【cì】的新生【shēng】可向学校申【shēn】请【qǐng】新【xīn】生奖学【xué】金。
(二)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tǒng】(联)考的【de】,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shěng】专【zhuān】业统(联)考前【qián】5名【míng】的报考【kǎo】我校,被我校录【lù】取【qǔ】并取得学【xué】籍【jí】给予五万元的新【xīn】生奖学金【jīn】;其统(联【lián】)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tǒng】(联)考前9-21名的报考我【wǒ】校,被【bèi】我校录取并取得学【xué】籍,给予三【sān】万元的新生【shēng】奖学金;其统【tǒng】(联)考成绩排名【míng】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9-21名的报考【kǎo】我校,被我校录取【qǔ】并取【qǔ】得学【xué】籍【jí】,给予二【èr】万元的新生【shēng】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dá】到该省专业统【tǒng】(联)考前【qián】9-21名【míng】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lù】取并取【qǔ】得学籍,给予一万【wàn】元的新生奖学金。
(三)以【yǐ】上专【zhuān】业新生奖学【xué】金的申【shēn】请办【bàn】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píng】定【dìng】并全【quán】校公示不少于5日【rì】。
八、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根【gēn】据教【jiāo】育部要求,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相应艺术类【lèi】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dá】到生【shēng】源所【suǒ】在地【dì】艺【yì】术类文化课最【zuì】低控制线的情况【kuàng】下,按【àn】照各【gè】省投档【dàng】原则,对进档【dàng】考生的录取办法如【rú】下【xià】: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yīn】乐【lè】表演(声乐演唱招考【kǎo】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lè】、表【biǎo】演(影【yǐng】视表演招考【kǎo】方向【xiàng】)、表【biǎo】演(服装表演招【zhāo】考方向)、舞蹈表【biǎo】演、绘画、中国画、雕塑【sù】、书法学、文物保【bǎo】护与修复、影【yǐng】视摄影与制作、戏【xì】剧【jù】影视【shì】美【měi】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chéng】绩录取。若专【zhuān】业成绩相同,则【zé】按文化成【chéng】绩择优录【lù】取。若文化成绩相同【tóng】,则艺术【shù】文【wén】或历史学【xué】科按语文成【chéng】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wù】理学科按【àn】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huì】画【huà】、中国画、雕【diāo】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xiū】复、戏【xì】剧影视美术设计【jì】专业以外【wài】的美术类【lèi】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fèn】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若综【zōng】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yōu】录取【qǔ】。若专业成绩【jì】相同,则艺术【shù】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wén】成绩择优录取【qǔ】,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shù】学成绩择优录【lù】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hé】分2(综合分【fèn】2=文化【huà】分+专【zhuān】业【yè】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若综合【hé】分2相同,则按专业【yè】课成绩【jì】择优【yōu】录取【qǔ】。若专业课成【chéng】绩相同,则艺术【shù】文【wén】或历史学【xué】科按语文成【chéng】绩择【zé】优录取【qǔ】,艺术理【lǐ】或物理学【xué】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录取。当【dāng】第一专【zhuān】业志愿上线【xiàn】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qí】他专【zhuān】业志愿不予考【kǎo】虑;当第一专【zhuān】业志愿上线考生【shēng】数不足计划【huá】招生数时【shí】,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suǒ】有考生按综【zōng】合分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6.根据教育【yù】部文件【jiàn】要求,自2024年起【qǐ】戏剧【jù】影【yǐng】视文学、广播电视【shì】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néng】力考试,直接【jiē】依据【jù】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
(三)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取得【dé】省艺【yì】术类统考专业合格证及【jí】各省属艺术院【yuàn】校【xiào】相【xiàng】关专【zhuān】业考试【shì】合格证【zhèng】后【hòu】,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dào】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yuán】则,对【duì】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录取,按【àn】专业【yè】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kǎo】生数多【duō】于计划招生【shēng】数时【shí】:其他专业志愿【yuàn】不【bú】予考虑;当【dāng】一专【zhuān】业【yè】志愿上线【xiàn】考生数不【bú】足【zú】计划招生数时【shí】,考【kǎo】生【shēng】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按文化分【fèn】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é】时,若成绩【jì】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àn】语文成绩择【zé】优录取,艺术【shù】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xué】成绩择优录取。辽宁省专科批【pī】艺术类所【suǒ】有专【zhuān】业实行平行志愿【yuàn】投档录【lù】取。
九、其他规定
1.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要【yào】求:按照教育部【bù】、卫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执行。 2.高考加分项目【mù】及分【fèn】值均【jun1】不用于不安排【pái】分【fèn】省【shěng】招生计划的艺【yì】术类【lèi】专业等招生【shēng】项目。按省招考委【wěi】关于加分、降分【fèn】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等照【zhào】顾录取规【guī】定执【zhí】行。 3.新生入学三个【gè】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kǎo】试【shì】有【yǒu】徇私舞弊等行为者【zhě】,按【àn】有【yǒu】关规定处理。 4.根据【jù】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liáo】宁省新生不再办【bàn】理户口迁移。其他【tā】地区新生【shēng】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zài】地公安机关的规定【dìng】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介如【rú】果与【yǔ】国家法律【lǜ】、法【fǎ】规或上级有【yǒu】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fǎ】规【guī】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我院招【zhāo】生专业及招生【shēng】计划最【zuì】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bàn】公【gōng】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新校区【qū】电话【huà】: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000
网址:http://www.dac.edu.cn/
附件:大连艺术【shù】学【xué】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yè】与统考子科【kē】类对【duì】照表.docx
附件内容点击链接查看:http://zsgzc.dac.edu.cn/detail/1940_8b58c9bf065610bad0dd763a026c27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