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48:3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2024年沈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xiào】、成【chéng】人【rén】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yè】本科生,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xué】前(具【jù】体时限由【yóu】我【wǒ】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后满【mǎn】2年(毕【bì】业【yè】后到录取【qǔ】当【dāng】年入【rù】学前,下【xià】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jié】业生,符合招【zhāo】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de】培养【yǎng】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yè】要求的,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shēn】份【fèn】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rèn】的高职【zhí】高专毕业学历【lì】或【huò】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dá】到大学【xué】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并【bìng】有【yǒu】5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的人员;或获得【dé】硕士、博【bó】士研【yán】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yǒu】2年【nián】以上【shàng】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shuò】士专业学位【wèi】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àn】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工【gōng】商【shāng】管【guǎn】理硕【shuò】士专业学位研究生【shēng】教【jiāo】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yǒu】关【guān】规定执行。

3.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shàng】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liǎng】个阶段。所【suǒ】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zài】补办。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统筹【chóu】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fù】考生【shēng】咨询、办理报【bào】名手续【xù】、安排【pái】考【kǎo】场、组织考试等工【gōng】作。报【bào】名网络技术服【fú】务工作【zuò】由教育部学生【shēng】服务与素质发【fā】展中心负责。

应【yīng】届【jiè】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zé】就读学校所在【zài】地省【shěng】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bào】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yě】可【kě】选择【zé】教学点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yīng】选择工作【zuò】所在地或户籍所在【zài】地【dì】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xiàng】关具体要求【qiú】由所【suǒ】在【zài】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gǔ】励有条件的省份【fèn】为更多考【kǎo】生【shēng】就地报考【kǎo】提供服务)。考生【shēng】户籍所在地【dì】应【yīng】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zhàng】。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yù】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wǎng】上报名时【shí】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dēng】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称【chēng】“研招【zhāo】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zhāo】生单位的【de】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zì】行【háng】修改网【wǎng】上报名信息【xī】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xī】,但每位考生只能【néng】保【bǎo】留一条有效【xiào】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dé】修改报名信【xìn】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yào】如实填写本人【rén】所【suǒ】受奖惩情况,特【tè】别是在参【cān】加【jiā】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kǎo】试、高等教【jiāo】育【yù】自【zì】学【xué】考试等国家教育【yù】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shòu】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jiā】教【jiāo】育【yù】考【kǎo】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fǎ】》《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严肃【sù】处【chù】理。

6.报名【míng】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信【xìn】息进行网上校【xiào】验,考【kǎo】生可上网【wǎng】查看学历(学籍)校验【yàn】结果。考生【shēng】可在报名前或【huò】报名期间自【zì】行登【dēng】录【lù】“中国高等教育【yù】学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xún】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xué】历【lì】(学籍)网上校验【yàn】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wèi】规【guī】定时间内按要求完【wán】成学历【lì】(学籍)核验。

7. 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huá】”“三【sān】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jiē】段学【xué】校教师特设【shè】岗【gǎng】位计划”“赴外【wài】汉语教【jiāo】师志愿者”等项目【m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初试【shì】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jiàn】下【xià】优先录【lù】取。”规【guī】定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初试加【jiā】分【fèn】政【zhèng】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bào】名【míng】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àn】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yīng】加分政策。

8.报【bào】考【kǎo】“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huá】的考【kǎo】生,应【yīng】为【wéi】高校【xiào】学生应征【zhēng】入伍【wǔ】退出现役,且【qiě】符合硕士研【yán】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xiào】学生【shēng】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职)、研【yán】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yīng】(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生和入【rù】学新生,以及【jí】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xué】新生【shēng】,下同【tóng】〕。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tián】报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bào】本人入伍【wǔ】前的【de】入学信息以【yǐ】及入伍、退役等相关【guān】信息,复试前【qián】须向招生单位提【tí】供《入伍批【pī】准书》和《退出现役【yì】证》进【jìn】行【háng】复核。

9. 残【cán】疾考【kǎo】生如【rú】需组考【kǎo】单位在考试【shì】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yīng】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diǎn】所在地【dì】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和【hé】招生单位沟【gōu】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pái】。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yīn】不符合【hé】报【bào】考条件及【jí】相关政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不【bú】能网上【shàng】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11.考【kǎo】生应当按要求【qiú】准【zhǔn】确填【tián】写个人【rén】网上报【bào】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yīn】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fù】试)或录【lù】取的,后果【guǒ】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招生【shēng】单位官【guān】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shì】安排及【jí】注【zhù】意事【shì】项等,积【jī】极配合完成相关工【gōng】作。

1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què】认时【shí】间由各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jiā】招【zhāo】生工作【zuò】安排和本地区【qū】报【bào】考组织情况自【zì】行确定【dìng】和公【gōng】布,具体【tǐ】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wǎng】上【shàng】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bào】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qiú】提交【jiāo】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yǒu】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shàng】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míng】信【xìn】息【xī】经考生确【què】认【rèn】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yóu】其自【zì】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dāng】在考【kǎo】前十天【tiān】左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yán】招网”自行下载打【dǎ】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zài】使用期间不得【dé】涂【tú】改或【huò】书写【xiě】。考生凭下载打【dǎ】印的《准考证》及【jí】有效居民身份证【zhèng】参加【jiā】初试和【hé】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考试【shì】时间【jiān】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yào】求【qiú】的考试科目在9-21(8:9-21:30)进【jìn】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wǔ】 业务【wù】课二(考试【shì】时间超【chāo】过3小【xiǎo】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de】)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重【chóng】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néng】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shì】研究生录【lù】取的【de】必【bì】要环节,复【fù】试不合【hé】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fù】试办法请先参考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fù】试【shì】工作方【fāng】案,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将在【zài】复试前通过【guò】沈阳【yáng】大【dà】学【xué】研究生院官【guān】网公布。

(二)在复【fù】试【shì】前应当严格【gé】采取人【rén】证识【shí】别及相关信【xìn】息【xī】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shēn】份审【shěn】核及报考专项计【jì】划、享受照【zhào】顾(含加分【fèn】)政策的资格审核【hé】,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suǒ】签【qiān】署的《诚信复【fù】试承诺【nuò】书》等内容【róng】,在招生单位复试工【gōng】作结束前不得对外【wài】透露或【huò】传【chuán】播复【fù】试试题内容等有【yǒu】关【guān】情况。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shì】的考【kǎo】生,在复【fù】试中须加试【shì】至【zhì】少两门【mén】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gàn】课程。加试科目【mù】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jiā】试【shì】方式为笔试。

(五)跨专业考生,根据各培养学院要求进行加试。

六、录取

(一)定向就业【yè】的【de】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应当在被【bèi】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bào】考【kǎo】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wèi】产生的【de】问【wèn】题由考生自【zì】行处【chù】理【lǐ】。若因此造成考【kǎo】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lù】取,招生【shēng】单位不承【chéng】担【dān】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de】报【bào】考信息在录取阶段【duàn】一律【lǜ】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bú】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yù】届时可毕业本科【kē】生考【kǎo】生【shēng】,录取当年【nián】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者,录取资【zī】格【gé】无效。

七、奖助政策

沈阳大学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及类别请参照我校网站公示。

八、其它

(一)我校不提供历年【nián】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我校研【yán】究【jiū】生【shēng】院官网【wǎng】下载考【kǎo】试大【dà】纲。

(二)本【běn】章【zhāng】程中如有内【nèi】容【róng】与【yǔ】教育部最新【xīn】政策相冲突,将按【àn】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联系部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大学南院1号楼B424)

联系电话:024-62266962

学校官网:http://www.syu.edu.cn/

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yu.edu.cn/

附件【2024年沈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yjs.syu.edu.cn/info/1020/35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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