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1:35:10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规定【dìng】》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yǔ】研究生教【jiāo】育【yù】教学工作实【shí】际,现发【fā】布《沈阳音乐【lè】学院2024年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zǔ】国,拥护中国共产党【dǎng】的领导,拥护社【shè】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jù】有服务【wù】国家【jiā】服务人【rén】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wò】本学科坚实的【de】基础理论和系统【tǒng】的专【zhuān】业【yè】知识【shí】,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hé】从【cóng】事艺术研【yán】究、教学、管理【lǐ】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次学术【shù】型专门人【rén】才【cái】以及具有较【jiào】强解决实际问【wèn】题的能力【lì】、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2024年我院拟招【zhāo】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0人、非全日【rì】制硕士研究生2人,实际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xià】达计【jì】划为准。拟招生计划预分名额详【xiáng】见我【wǒ】院研【yán】究生部网站(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53)公布的《沈【shěn】阳音乐学【xué】院2024年全国【guó】硕【shuò】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

(二)我院不接收推免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成人【rén】高校、普通【tōng】高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应【yīng】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jiè】时可毕业【yè】本科生。考【kǎo】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dé】国家承【chéng】认的【de】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yè】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rù】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de】本科结【jié】业生,符【fú】合我院培【péi】养目标及相关研究【jiū】方【fāng】向对考生提出的具体【tǐ】学业要求的【de】,按本科毕【bì】业【y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yī】)我院硕士研究生学【xué】习【x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hé】非全日制两种。全【quán】日制硕【shuò】士研究【jiū】生为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为非【fēi】脱产学习方【fāng】式。原【yuán】则上我院非全日【rì】制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收在职定向【xiàng】就业人员。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三)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shì】研【yán】究生主要【yào】教学与【yǔ】住宿地点【diǎn】均在我院【yuàn】三好校【xiào】区(辽宁省沈阳市【shì】和平区三好街【jiē】61号),费用自理(按照【zhào】国【guó】家标准收取)。沈阳市【shì】生源原则【zé】上不安排住宿。

五、招生类别及专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艺术学 (1301);

2.专业学位:音乐(1352);舞蹈(1353);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音乐(1352);舞蹈(1353);

(三)各专业研究【jiū】方【fāng】向及研究生【shēng】指导教师名单详见【jiàn】我院研究生部【bù】网站公布【bù】的【de】《沈阳音【yīn】乐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研究方【fāng】向及导师【shī】》。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

网【wǎng】上正式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9-21:00。

2.报名流程

所有考生均【jun1】须在沈【shěn】阳音乐学院【yuàn】三【sān】好校区【qū】参【cān】加考试【shì】。考生须在【zài】规【guī】定时间登录【lù】“中国研究生【shēng】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wǎng】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zhào】《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网报公告【gào】》中报考【kǎo】点选择的【de】有【yǒu】关【guān】要求选【xuǎn】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不符【fú】合报考点限定条件要【yào】求的考生将【jiāng】不予确认。

凡不按【àn】要求【qiú】报【bào】名、网报信【xìn】息误【wù】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xìn】息而【ér】造成【chéng】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jiān】,考生可自【zì】行修改网上报【bào】名信息【xī】或【huò】重新填【tián】报报名信息,但一位【wèi】考生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yě】不【bú】得修改报名【míng】信【xìn】息【xī】。请广【guǎng】大考生做好【hǎo】个人信【xìn】息保密工作,防止他人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shēng】报名时【shí】只能填报【bào】一个招生单位【wèi】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jié】束,教育【yù】部公布考生进入【rù】复试的【de】初【chū】试成绩【jì】基本要求后,考【kǎo】生【shēng】可通过“研招网【wǎng】”调剂服【fú】务系统了解招【zhāo】生单位的调剂【jì】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guī】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diào】剂志愿

(2)以同等学【xué】力身【shēn】份报考【kǎo】的人员【yuán】,应如实填写【xiě】学习情况并在复【fù】试前提【tí】交真实报考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tián】写本人所【suǒ】受奖【jiǎng】惩情况,尤其是【shì】要如实【shí】填写【xiě】在【zài】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kǎo】试、全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等教育【yù】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shòu】处罚情况。对【duì】弄虚作假【jiǎ】者,将按照《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jiā】教【jiāo】育考【kǎo】试违规【guī】处【chù】理办【bàn】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教育部第【dì】36号令【lìng】)等相关文件严【yán】肃处理。

(4)报【bào】名期间我院将【jiāng】对考生学历(学籍)信【xìn】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chá】看学历【lì】(学籍【jí】)校验结果,也可【kě】在报【bào】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gāo】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xìn】息。

未【wèi】能通【tōng】过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kǎo】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xué】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gù】政策的【de】考【kǎo】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rú】实填写少数【shù】民族身【shēn】份【fèn】,且申请【qǐng】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网上确认

1.考【kǎo】生须按网报【bào】公【gōng】告要求时间【jiān】进行【háng】网上确认并提交有【yǒu】关【guān】补充材料,网上确认由我院负责审【shěn】核。未能按要求【qiú】上传【chuán】材料或【huò】提供虚假信息导【dǎo】致【zhì】审核不通过的,将视【shì】为报名无效。

2.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1.网上确认后,我院【yuàn】将【jiāng】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dìng】对【duì】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què】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chá】,确定考生的考试【shì】资格。对【duì】考【kǎo】生填报报【bào】名信【xìn】息与报考条【tiáo】件不符的【de】,不得准予考试。

2.复试前我【wǒ】院将再次对【du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xué】位证书【shū】、学历【lì】学籍核验结果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shēng】资格进行审查【chá】,对【duì】不符合教育部【bù】相【xiàng】关规【guī】定者,不得参加【jiā】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yè】考生,须在复试【shì】报【bào】名时提交两位报考专【zhuān】业领域内具有高级专业【yè】技术【shù】职称专家的【de】推【tuī】荐信。

4.跨专业【yè】考生须【xū】在复试报名时提交【jiāo】与【yǔ】报【bào】考专业【yè】方向一【yī】致的获奖【jiǎng】证书(省级专业【yè】比赛三等【děng】奖及以【yǐ】上)或学术论文(须在专业艺术学院学【xué】报、设有音乐与舞【wǔ】蹈专业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学报或艺术科研院【yuàn】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公开【kāi】发【fā】表【biǎo】,本人须为【wéi】第一作者)。

(四)准考证打印

考【kǎo】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píng】网报用【yòng】户名和【hé】密码登录“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zhèng】》使用A4幅面【miàn】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yòng】期间不【bú】得涂改【gǎi】或书写。考生凭下【xià】载打【dǎ】印的《准考证》及有效【xiào】居民身份【fèn】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9-21至9-21。

2.初试地点:沈阳音乐【lè】学【xué】院三好校区,具体见《准考【kǎo】证》及我院研究生部网【wǎng】站通知【zhī】。

3.初试科目

12月23日8:9-21:30   101思想【xiǎng】政【zhèng】治理论

12月【yuè】23日14:9-21:00   201英【yīng】语一【yī】(学术学位)/204英语二(专业学【xué】位)

12月【yuè】24日8:9-21:30   业【yè】务课一

12月24日14:9-21:00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业务课考试科目及要求详【xiáng】见我院研【yán】究【jiū】生部【bù】网【wǎng】站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和【hé】《沈【shěn】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业务课【kè】考【kǎo】试要求》(附件1)。

4.初【chū】试成绩将按照教育【yù】部、辽宁【níng】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要求【qiú】在我院【yuàn】研究【jiū】生部网站发布。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dì】点及具体要求等以我院研究生【shēng】部【bù】网站公【gōng】布的复试录取相关【guān】工作方案【àn】为准。

2.教育部按照一【yī】区、二区制【zhì】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yī】考试考【kǎo】生进入【rù】复试的初【chū】试【shì】成绩基本要求,我院【yuàn】属于一区范围。

3.我院【yuàn】在国家确定的初试【shì】成【chéng】绩【j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jié】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dìng】复【fù】试名单。

4.复试【shì】各专【zhuān】业科【kē】目的考试要求,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yán】究生专业科目【mù】考【kǎo】试要求》(附件2)。

5.同等学力【lì】和跨专业的考【kǎo】生、成【chéng】人教育应【yīng】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以【yǐ】及尚未取得本【běn】科【kē】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fù】试前【qián】须进行相关专业【yè】加试,合格【gé】者方可参加【jiā】复试。加试科目【mù】详见【jiàn】《沈阳音【yīn】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lì】加试科目》(附件3)。

6.思想政治【zhì】素【sù】质及品德考核、外国【guó】语听力及口语【yǔ】测试【shì】均在复试中进行【háng】。

八、调剂

我院将按【àn】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diào】剂工作办【bàn】法,详【xiáng】细说明接收考生的时间、基【jī】本要求、工【gōng】作程序、调【diào】剂办法和【hé】联系咨询电【diàn】话【huà】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diào】剂【jì】服务系统”和【hé】我院研究【jiū】生部网【wǎng】站公布,为考生【shēng】调【diào】剂提供服【fú】务。

九、录取

(一)我院【yuàn】将在研究生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zǔ】的统一领导下【xià】,按照教【jiāo】育部有【yǒu】关招生录取政【zhèng】策规定和招生计【jì】划,根据复试录【lù】取相关工作方【fāng】案【àn】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zé】优【yōu】确定拟录取名单【dān】。

(二)拟【nǐ】录取名单【dān】确定后【hòu】,将向考生所在【zài】单位函调人事档案【àn】(或档【dàng】案【àn】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xiǎng】政治【zhì】和【hé】品德情况,并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体【tǐ】检查取消乙【yǐ】肝项目检测【cè】有关问题的【de】通知【zhī】》(教【jiāo】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关于印发【fā】<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的通知【zhī】》(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sān】)我【wǒ】院【yuàn】将【jiāng】根据教【jiāo】育部《2024年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对拟录取名【míng】单进行公示【shì】,公【gōng】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zuò】日,并报“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xī】公开平台”备案,确定最终录取名【míng】单。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shí】,学院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xué】业成绩等,按照国【guó】家【jiā】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míng】学习方式的【de】毕业【yè】证书【shū】;其学业【yè】水平达【dá】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shòu】予相应的学位证书【shū】。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rì】制研【yán】究【jiū】生实行相同的【de】考试招生政【zhèng】策和【hé】培养【yǎng】标【biāo】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jù】有同【tóng】等法律地【dì】位和效力。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其就业方式【shì】分【fèn】为定向就业【yè】和非定向【xiàng】就业两种类型。定【dìng】向就业的硕士研【yán】究生,应当在被录【lù】取【qǔ】前与我院和用人【rén】单【dān】位分别签订定【dìng】向【xiàng】就业合同;非【fēi】定向就业的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以【yǐ】本【běn】人与用人单位双【shuāng】向选择的方式【shì】落实就【jiù】业去向。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kě】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者,录取资【zī】格无【wú】效。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

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专业学位:20000元/学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jīn】评选及发放的各项政策规定,详见我院研究【jiū】生部网【wǎng】站发布的【de】《沈阳音乐【lè】学【xué】院【yuàn】研究生国【guó】家【jiā】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bàn】法【fǎ】》《沈【shěn】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jiǎng】学金评【píng】选与管理【lǐ】办法》和《沈阳【yáng】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jīn】管【guǎn】理暂行办法【fǎ】》。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jiào】树立【lì】遵章守纪【jì】、诚实考【kǎo】试的意识【shí】。初【chū】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jì】律;复试期间【jiān】,考生应自【zì】觉遵守【shǒu】考场规【guī】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fù】试【shì】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shì】工作结束前不得【dé】对外【wài】透【tòu】露或传【chuán】播复试试题内容等【děng】有关情况【kuàng】。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wéi】反考试【shì】管理规定和考场纪【jì】律【lǜ】,影响考试公平【píng】、公正的考生、考【kǎo】试工作人员及其他【tā】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yù】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xiào】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guān】规【guī】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jí】;对在职考生【shēng】,应通知考【kǎo】生所在单位【wèi】,由考生所【suǒ】在【zài】单【dān】位视【shì】情节给予党纪或【huò】政【zhèng】纪处分;对考【kǎo】试工【gōng】作【zuò】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或【huò】其所在单位视【shì】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zhèng】处分【fèn】;构成违法的【de】,由司法【fǎ】机关【guān】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zé】任。

(二)对【duì】弄虚作假者,一【yī】经【jīng】查实,即【jí】按相关规定取【qǔ】消报考资格、录【lù】取资格或学籍【jí】。

(三)考生【shēng】在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中【zhōng】的违【wéi】规【guī】或作弊事实将记入【rù】《国家【jiā】教育考试考生诚信【xìn】档案》,通报考【kǎo】生所在学校或单【dān】位,并记【jì】入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今【jīn】后【hòu】升学和就业【yè】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chǎn】生【shēng】的问题【tí】,由考生自行【háng】处理。若由此造【zào】成考【kǎo】生不能复试或无法【fǎ】被录取的,招生单位不【bú】承【chéng】担任何责任。

(二)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三)新生应按时【shí】报【bào】到。不【bú】能按时【shí】报到者,须有【yǒu】正当【dāng】理由和有关证明,并【bìng】向【xiàng】招生单位请【qǐng】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gé】。

(四)新生报到后,我【wǒ】院将按照教【jiāo】育部《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对本人思想政治素质【zhì】和【hé】道德品质【zhì】、专【zhuān】业素质【zhì】、健康【kāng】状况【kuàng】等进行全【quán】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qǔ】消【xiāo】学籍,情【qíng】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chù】理。

(五)为及时沟【gōu】通考试相【xiàng】关信息,请考生务必详细【xì】、准确填报本【běn】人及联系人的姓名、通讯方式和通【tōng】讯【xùn】地址等【děng】信息,确保在招生考试【shì】的【de】各阶【jiē】段保持信息畅【chàng】通。

(六)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以教【jiāo】育部、辽宁省以及我【wǒ】院下达【dá】的相关文件为准。

(七)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编:110818

电话:024-83910311

传真:024-83951899

邮箱:syyyxyyz@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业务课考试要求.pdf

附件【jiàn】2:沈【shěn】阳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专业科目考【kǎo】试要【yào】求.pdf

附件3:沈阳音【yīn】乐学院2024年【nián】硕士【shì】研究生同等【děng】学力加试科目.pdf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www.sycm.edu.cn/display_son.aspx?Vid=-1&Nid=23711&DWid=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