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1:34:2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jiàn】精神与【yǔ】要求,制订华【huá】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简【jiǎn】章。

一、招生学科目录

考生【shēng】须在报名前查【chá】阅我校《2024年硕士生招生学科【kē】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mù】录”),明确招生院系、招生学科及研【yán】究方【fāng】向、计划数、学习方式、初试考试科目、学费、学【xué】制(基本【běn】学习年限)、备注等信息【xī】。其中,现【xiàn】阶段招生计划供参【cān】考,最【zuì】终招生计【jì】划可能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及生源情【qíng】况【kuàng】,并综合学校与学【xué】科发展【zhǎn】等情况进【jìn】行调整【zhěng】。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shēn】体健康状况符【fú】合体【tǐ】检要【yào】求。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yù】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执行。

4.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gāo】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gāo】等学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以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须于9-21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至9-21前,以下同)或2年【nián】以上的【de】人员,以及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本科【kē】结业生,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kǎo】(此【cǐ】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xué】力考生”;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shēng】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jiāo】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kē】生【shēng】、具有国家【jiā】承认的大【dà】学本科毕业学历【lì】的人【rén】员,不属【shǔ】于【yú】“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děng】学力考生【shēng】(报考【kǎo】法律(非法学)专业学【xué】位【wèi】、工商管理、公共【gòng】管理、旅游管【guǎn】理【lǐ】及工程管理中的工程【chéng】管理领域【yù】[代【dài】码为125601]硕士【shì】研究生者【zhě】除外)学业【yè】水平需满足【zú】: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kē】结业生在毕【bì】(结【jié】)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shēng】本阶段【duàn】、自学考试本科阶【jiē】段或其他本科学【xué】习阶段,修读过8门【mén】与报考【kǎo】学科相关的【de】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jì】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duàn】提【tí】交由高【gāo】校教务【wù】部【bù】门或省级自考【kǎo】办【bàn】出具【jù】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满足招生【shēng】院系提出的【de】其【qí】他学业要求(详【xiáng】见【jiàn】招生学【xué】科目录【lù】“备注”栏)。

(二)报名【míng】参【cān】加以下专业【yè】学位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zhí】行:

1.报考【kǎo】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xū】符合【hé】报【bào】名条件(一)中的【de】各项【xiàng】要求外【wài】,报考前所学专【zhuān】业【yè】须为非法学专业。

2.报【bào】考法【fǎ】律(法学)专业【yè】学位【wèi】硕士研究【jiū】生者,除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zhuān】业须为【wéi】法【fǎ】学【xué】专业(获得法学第二【èr】学士学【xué】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kǎo】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dài】码为【wéi】125601]这5类【lèi】专【zhuān】业学位【wèi】研究生者,除【chú】须符【fú】合报名条件(一)中第9-21项【xiàng】要求【qiú】外,还须【xū】符【fú】合下列条件:大【dà】学【xué】本【běn】科【kē】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dà】学本科结业【yè】后,达到大学【xué】本科【kē】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huò】已【yǐ】获硕士【shì】或者【zhě】博【bó】士【shì】研究生学【xué】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yǐ】上工作经验。

4.报【bào】考全日制教育【y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者【zhě】,前置专业一般应【yīng】与【yǔ】所报考专【zhuān】业领域(方向)相关。

5.报考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jiū】生者,须为【wéi】基础【chǔ】教育【yù】或中等【děng】职业【yè】教育系【xì】统的【de】在职教师(2023届及之前毕业生),且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zhuān】院校【xiào】等单位的在职人员【yuán】。

6.报【bào】考其他【tā】非全日制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者【zhě】建议从事【shì】与报【bào】考学科相关的职业【yè】。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cái】计划除【chú】外【wài】);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仅【jǐn】招收在职定向【xiàng】就业【yè】考生。

2.在【zài】校研究生【shēng】报名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并【bìng】报考我校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yǎng】单【dān】位(校【xiào】级)同意【yì】并出具【jù】证明。

3.现役军【jun1】人【rén】报名参加【jiā】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还应遵守军队【duì】相关【guān】部门要【yào】求。

4.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fēi】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cān】加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报名

具有推【tuī】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jiǎn】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guī】定时间内【nèi】登录【lù】“全【quán】国【guó】推荐免【miǎn】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gōng】开【kāi】暨管【guǎn】理服务【wù】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并参【cān】加复试。相关流程【chéng】、要求见教育部推免系统发【fā】布的【de】信息,并见《华【huá】东【dōng】师范【fàn】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yīng】届本科【kē】毕业【yè】生免试【shì】攻读【dú】研究生(含【hán】直接攻博)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zé】(近期另行发【fā】布)。

(二)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shēng】均须在规【guī】定的时间内【nèi】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期【qī】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预报【bào】名时间:9-21至9-21,每天9:9-21:00(预报名与报名皆为有【yǒu】效报【bào】名)。

报名时间:9-21至9-21,每天9:9-21: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zhāo】网【wǎng】”;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kǎo】生网【wǎng】上报名时【shí】只【zhī】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期【qī】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míng】信息,但每【měi】位考生只能保留【liú】一【yī】条【tiáo】有【yǒu】效报【bào】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gǎi】报【bào】名信息。

考生选择报考点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选择就读本科学校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kǎo】点;成人高校【xiào】应届本科毕【bì】业【yè】生也可【kě】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xuǎn】择工作所在【zài】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指【zhǐ】定【dìng】的报考点。

以工作所【suǒ】在地选择【zé】华东师范大学【xué】报考点(3111)的考生,须【xū】提供本【běn】人【rén】2023年起连续6个月上海市“城镇【zhèn】职工【gōng】基本养老保险”实缴【jiǎo】证明【míng】;其中的2023届毕业考生仅须提供本【běn】人2023年【nián】起【qǐ】连续3个月【yuè】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zhèng】明【míng】。

上述要求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密切关注各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考【kǎo】生应按报考【kǎo】点【diǎn】公告等规定积极配合采集本人【rén】图像等相关电【diàn】子信息,根据核验【yàn】工作要【yào】求提交有关补充材【cái】料。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注意事项

(1)考【kǎo】生报【bào】名前须确【què】定是【shì】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qiú】。报【bào】名【míng】时【shí】须按要【yào】求如【rú】实、准确填写【xiě】学习情【qíng】况并提供真【zhēn】实材料;须签署《考生诚【chéng】信考试承诺书》并【bìng】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网上报【bào】名信息一【yī】经确认,不【bú】作修改。凡因【yīn】逾期【qī】,或因【yīn】不符【fú】合报名条件、要求,或【huò】因填报【bào】虚假信息及误填、漏填信息,或因提【tí】供虚假【jiǎ】材料及不【bú】按【àn】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等原因【yīn】而不能完成网上报【bào】名、网【wǎng】上确认【rèn】,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准【zhǔn】确如【rú】实填写本【běn】人所受奖【jiǎng】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xiě】在参加【jiā】普【pǔ】通【tōng】和成人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考试、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等教【jiāo】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jiāo】育【yù】考试过程中【zhōng】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àn】照《国家【jiā】教育考【kǎo】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处理。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我校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lì】(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上【shàng】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wǎng】查看学历(学【xué】籍【jí】)校验结果。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kǎo】生应在我【wǒ】校规定时间内完成【chéng】学历(学【xué】籍)核验(另行通【tōng】知【zhī】)。

提示:考【kǎo】生可在报【bào】名前或报名期【qī】间登录【lù】中国【guó】高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chá】询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息。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定期查阅相关【guān】省级【jí】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xiào】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gào】等方式,主动了解考【kǎo】试安排和要求【qiú】等事【shì】项【xiàng】,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xiàng】关工作。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招生计划【huá】(以下简称“士兵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xiào】学生应征入伍【wǔ】退出现役,且【qiě】符【fú】合硕士研【yán】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shēng】”指全日【rì】制普通【tōng】本专科(含高职)、研究【jiū】生【shēng】、第二学士学位的应【yīng】(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jí】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tōng】本【běn】专科(含【hán】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bào】退【tuì】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按要求填报本【běn】人入伍前的入学信【xìn】息以及入【rù】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须在【zài】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rù】伍批准书》和【hé】《退【tuì】出【chū】现役证》进【jìn】行复核。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zuò】管【guǎn】理规定》第六【liù】十二条规定条【tiáo】件并申请【qǐng】享【xiǎng】受【shòu】初试加【jiā】分政【zhèng】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àn】要求填报相关信息【xī】;上【shàng】级有关部门【mén】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bú】享受【shòu】相应【yīng】照【zhào】顾或加分政策。

四、考试

(一)初试

1.科目

各学科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

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准考证

考【kǎo】生应在【zài】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míng】和密【mì】码登录【lù】研【yán】招网自行下载打印【yìn】《准考【kǎo】证》。《准考证》使【shǐ】用A4幅【fú】面白纸打【dǎ】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时间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以北京时间为【wéi】准,每天上午8:9-21:30,下【xià】午14:9-21:00;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我校【xiào】实行差额【é】复试【shì】;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分配至【zhì】研究方向【xiàng】,复【fù】试【shì】录取将按【àn】照研究方【fāng】向排序。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3月下旬【xún】至4月初【chū】。复试【shì】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chá】。

复试将【jiāng】考【kǎo】查考生的创【chuàng】新能力【lì】、专【zhuān】业素养和【hé】综【zōng】合【hé】素质等,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复试不合【hé】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gōng】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chéng】管理、旅游管理【lǐ】、图【tú】书情报、会【huì】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zōng】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理【lǐ】论【lùn】考【kǎo】试也将【jiāng】在复【fù】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含调剂【jì】)相【xiàng】关【guān】工作遵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并将【jiāng】届时在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lù】取【qǔ】办法”)及各院系实施【shī】细【xì】则中公布。

五、录取

学【xué】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xiǎng】政治素质和【hé】品【pǐn】德考核【hé】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lù】取名单(届【jiè】时【shí】详【xiáng】见【jiàn】复【fù】试录取办法【fǎ】及细【xì】则)。

六、体检

录取体检工【gōng】作【zuò】在拟录取后或在【zài】新生入学后组【zǔ】织【zhī】进行,并将参照【zhào】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yù】部办【bàn】公厅【tīng】卫生【shēng】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入【rù】学身体检【jiǎn】查【chá】取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tīng】〔2010〕2号)规定【dìng】执行。

七、学费、奖助和住宿

所有纳入招生计【jì】划【huá】的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学【xué】费信息【xī】详见招【zhāo】生学【xué】科【kē】目录。

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纳入学【xué】校奖助【zhù】体系,有机【jī】会享受各种资助政【zhèng】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在基本学习年【nián】限(学【xué】制)内,原则上由学【xué】校提供住【zhù】宿,具体视招生规模【mó】与学校【xiào】住宿资源匹配情况【kuàng】确【què】定;超过基本【běn】学习年限(学制)者,学【xué】校不再提【tí】供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八、学制、学历和学位

学【xué】制(基本学【xué】习【xí】年限)因【yīn】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等而【ér】异,详见招生学科目【mù】录。

研究生在【zài】规【guī】定学习【xí】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huá】的全部课程【chéng】和【hé】必修环节【jiē】,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lùn】文【wén】并通过【guò】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zhèng】书;经【jīng】学校【xiào】学位评定委【wěi】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kǎo】试,自觉遵守考【kǎo】试【shì】管理各项规【guī】定【dìng】。初试【shì】期【qī】间,自觉遵守【shǒu】《全国【guó】硕士【shì】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试考场【chǎng】规则》(另行公布)及考场纪律;复试【shì】期间,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前签署【shǔ】的《诚【chéng】信复试【shì】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xiào】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dé】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shì】题内容等有【yǒu】关情况。

对在【zài】研【yán】究生考试【shì】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hé】考场纪律,影响考【kǎo】试公平【píng】公【gōng】正的【de】考生【shēng】、考试工作人员【yuán】及【jí】其【qí】他相关人员【yuán】,按【àn】《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yù】法》及【jí】《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chù】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zài】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所在【zài】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qíng】节给予处分;构【gòu】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yī】法追究法【fǎ】律责任,其中【zhōng】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费【fèi】师范【fàn】毕业【yè】生申请【qǐng】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xué】位研究生、少【shǎo】数民族高层次【cì】骨干计划【huá】研究生及面【miàn】向香【xiāng】港、澳【ào】门、台湾地区研究【jiū】生的招【zhāo】生公告、学科【kē】目录等将另行公布。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4年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zuò】管理规定》执【zhí】行【háng】。若上级【jí】部门【mén】在2024招生年度出台新【xīn】的政【zhèng】策,学校将做【zuò】相【xiàng】应调【diào】整并【bìng】更新公布。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依规【guī】对招生简【jiǎn】章、复试【shì】录【lù】取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名单等重要信【xìn】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yì】议或申诉,可【kě】联系研【yán】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电子信箱【xiāng】: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向学【xué】校【xiào】监察处提出,电子【z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26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址【zhǐ】:华东师范大【dà】学研究生招【zhāo】生信【xìn】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为方便了解我校【xiào】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shēng】关【guān】注我校【xiào】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并【bìng】关注华东【dōng】师大【dà】研招微信公众号)。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详情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309202011006314203311045

附: 招生学科目录

招生学科目录(按学科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