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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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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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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依照【zhào】教育部及青海省招【zhāo】生部门的规定,结合【hé】本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shí】际【jì】情况,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条 青海【hǎi】柴达木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bù】2024年有关【guān】招生工作【zuò】文件【jiàn】精神【shén】,本着“公开、公平、公正【zhèng】、择优录【lù】取【qǔ】”原则,接【jiē】受【shòu】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xīn】、纪检监察【chá】部门、考生【shēng】及家长以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保【bǎo】证青海【hǎi】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jìn】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Qinghai Qaidam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学院代码:4163014521

学院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西路32号。

邮政编码:817099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sì】条 青海柴达木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为公办、全日制【zhì】普【pǔ】通高职(专科)院【yuàn】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院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下【xià】设招【zhāo】生办公室。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职责:制定本院招【zhāo】生章程、招生工作规【guī】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zī】询工作【zuò】,实【shí】事求【qiú】是地向【xiàng】考生【shēng】和家长介绍本院【yuàn】情况和【hé】录取规则【zé】;根据【jù】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shēng】规模及【jí】有【yǒu】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zhī】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zuò】的遗留问【wèn】题【tí】;完【wán】成【chéng】与招生相【xiàng】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六条 必须【xū】是【shì】在【zài】相应批次报考青海柴达【dá】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yè】,政审【shěn】、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青海省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学校【xiào】公共【gòng】外语【yǔ】课不具【jù】备非【fēi】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zhǒng】的【de】考生谨慎填报。

3.对第一志【zhì】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学院将【jiāng】优先满【mǎn】足【zú】第一专业【yè】志愿。第一志【zhì】愿【yuàn】生源不足的【de】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规定执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6.考【kǎo】生身体健康【kāng】要求按教【jiāo】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对男女比例的【de】要【yào】求:除化【huà】工装备技术专业限招【zhāo】男生外【wài】,其【qí】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新生复查【chá】:新生【shēng】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chá】,对不符【fú】合录取条件或有【yǒu】舞弊行为【wéi】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zài】地【dì】。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dì】八条严格按照《青海省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shěng】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调整青海省公【gōng】办普通【tōng】高等学校教育学费标准【zhǔn】有【yǒu】关事项的【de】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628号【hào】)精神,收费标【biāo】准执行【háng】。

1. 各专业学费标【biāo】准【zhǔn】严格按青海省发改委【wěi】、财政厅、教育厅【tīng】核定的标准【zhǔn】执行。普通【tōng】高职(专科)医【yī】学类专业【yè】学费【fèi】4600元/每生•每学年;机电【diàn】类、数字媒【méi】体技术、计算机网络【luò】技术专业学费【fèi】4500元/每【měi】生【shēng】•每【měi】学年;化工类【lèi】、学前教【jiāo】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qì】车技术、汽车【chē】营销【xiāo】与服务、生物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huà】运营【yíng】、旅游管理等专业学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大数据【jù】与【yǔ】会计、大数据与财【cái】务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每生•每学年。

2.住宿费收【shōu】费标准:4人间每生800元/学年、8人间每【měi】生400元【yuán】/学年,以实际安排的住【zhù】宿为准收【shōu】费。

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jiā】奖助学金、院级奖助【zhù】学【xué】金、国家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服兵役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zhù】等【děng】较为完【wán】善的助学【xué】体系:

1.“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guó】家助学【xué】金”,对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zī】助,资助【zhù】标【biāo】准【zhǔn】为每人每年3300元【yuán】。

4.“绿色通道”,对被录【lù】取入学【xué】、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新生,学校【xiào】一【yī】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hòu】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kuàng】,分别采【cǎi】取【qǔ】不同办法予以【yǐ】资助。

5.“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是【shì】帮助【zhù】新考入高校的和【hé】在【zài】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xiào】学习期间所需的学【xué】费、住宿费的银行贷【dài】款【kuǎn】。生【shēng】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由学生【shēng】或【huò】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国【guó】家【jiā】开发银行申请办理,不【bú】需要担保【bǎo】或抵押,但需要承诺【nuò】按期还款,并【bìng】承担相关法律【lǜ】责【zé】任【rèn】。学生可向当地县级【jí】教育行政部门【mén】咨询【xún】具体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的【de】相关事宜。

6.“勤工助学”是指【zhǐ】学【xué】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tōng】过自己【jǐ】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shēng】活条件的社【shè】会实践活【huó】动,是学校学生资【zī】助【zhù】工作【zuò】的重要组【zǔ】成部分,是【shì】提高学【xué】生【shēng】综合素质和资助【zhù】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的有效途径【jìng】。

7.院级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300-800元。

8.院级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400-600元。

9.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元。

10.服兵役国家【jiā】教育资助:对应征【zhēng】入伍服兵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复【fù】学或入学【xué】的高等学院学生,按照标准进行学费补偿【cháng】、国家助【zhù】学【xué】贷【dài】款【kuǎn】代偿【cháng】、学费【fèi】减免,每生每年【nián】最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

1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jīn】:全日制在【zài】校退役士【shì】兵学生(含【hán】退役复学)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hcdmzy.edu.cn

咨询电话:0977—8223210(兼传真)

E_mail:qhcdmzyjsxyzjc@163.com

第七章  联合培养计划实施

第十二条 学院与中职学【xué】校合作开【kāi】展【zhǎn】职业教【jiāo】育【yù】人才联合培养【yǎng】工作【zuò】,专门设立【lì】专【zhuān】项计划【hu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学籍由学院统一注册,在【zài】中职【zhí】学校完【wán】成第【dì】一年公共课,后两年在学【xué】院【yuàn】完成大专阶段专业【yè】的学习【xí】。学生毕业需完成规【guī】定的教【jiāo】学计【jì】划和学时学分,达到国【guó】家规定的合格【gé】要求,由学院统一发放毕业【yè】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dì】十三条 本章程于【yú】2014年开始实施【shī】,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zhí】招生工作。自通过之日起执【zhí】行,后逐年修订【dìng】,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zhāo】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