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46:29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青海建筑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tiáo】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建【jiàn】筑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本【běn】着“公开、公平【píng】、公【gōng】正、择优录取”原【yuán】则【zé】,接受教【jiāo】育行政管理部门【mén】、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dū】,保证【zhèng】学院【yuàn】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míng】称:青海建筑职业【yè】技【jì】术学【xué】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学院校代码:4163012974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tiáo】 青海建筑【zhù】职【zhí】业【yè】技【jì】术学院为【wéi】国家公办、全日制建筑、通信类普通高等职【zhí】业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tiáo】 学院设【shè】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gōng】室职责包【bāo】括【kuò】:制定【dìng】学院招【zhāo】生【shēng】章程、招生工作【zuò】规定【dìng】及招生方【fāng】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xún】工作【zuò】,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xiào】情况和录取【qǔ】规则;根【gēn】据国家核【hé】准的年度【dù】招【zhāo】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biān】制分省【shěng】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组织实施录【lù】取工作;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tí】;完成与招【zhāo】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及规则

第六条 录取条件

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志愿优先【xiān】)的原则及我【wǒ】院【yuàn】招生【shēng】计划、省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投档成【chéng】绩【jì】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lù】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shēng】,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规则的【de】成【chéng】绩确定录取位次【cì】。

(二)对报考外【wài】语语种不限制,但我院外【wài】语教学只安排英【yīng】语【yǔ】课程,请非【fēi】英语语种的【de】考生谨【jǐn】慎填报。

(三)对第一志愿【yuàn】报考我【wǒ】院的考生,我院将优先【xiān】满足第一专【zhuān】业志【zhì】愿【yuàn】。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de】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如遇生源不足情况,我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kāng】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执行。

(七)报考【kǎo】高【gāo】职院校单考单招科【kē】类【lèi】的考生只允许参加当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已被我院单考单【dān】招【zhāo】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qīng】海省【shěng】当【dāng】年普通高【gāo】考全国统一【yī】考试,入校后【hòu】不允许更换专业;未被录【lù】取【qǔ】的考生可以【yǐ】继续参【cān】加当年普通高考【kǎo】全国统一【yī】考试。

第八条  新生复【fù】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duì】新生进行【háng】严格复查,对不【bú】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wǔ】弊行为的,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退回原【yuán】户口所在【zài】地。

第五章  办学地点及学历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及学历证

办学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shù】学院(青海【hǎi】省西宁市【shì】城中区南【nán】川西路96号【hào】);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体系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严格【gé】按青海省发展【zhǎn】和【hé】改革委员会【huì】、青海【hǎi】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zhěng】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xué】校学费收费标【biāo】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qīng】发【fā】改价格【2023】628号)核定【dìng】的标准执行。

(一)普通【tōng】高职(专【zhuān】科)建筑【zhù】类和通信类专业【yè】学费4700元/人•学年【nián】,建筑文秘专【zhuān】业学费4300元/人【rén】•学年。

(二)住宿费【fèi】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fèn】别【bié】为800-1200元/人•学年。

第十一【yī】条【tiáo】 学院【yuàn】设有【yǒu】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nán】补助等较为完善的【de】资助体系:

(一)奖学金资助体系

1.学院设有中高【gāo】职“国家奖学金”,中【zhōng】职奖励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yuán】;高【gāo】职奖励【lì】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设有高职“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4.学院【yuàn】设有“校级奖学金”,每【měi】学期【qī】评选一次,奖【jiǎng】励学【xué】生占班【bān】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měi】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单【dān】项奖学【xué】金每人每学期100元;

5.学【xué】院设有“优秀【xiù】新生【shēng】奖助学【xué】金”,奖助金【jīn】额设定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等次;

6.学院对中职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教科书费等政策。

(二)助学金资助体系

1.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

2.针对【duì】高职家庭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按照资助相关政【zhèng】策应助尽助,国家助学【xué】金资助金额为【wéi】每人【rén】每年平【píng】均【jun1】3300元;

3.退役士兵复学或入学【xué】后取得【dé】学籍并在校就读【dú】的,根据【jù】相关规定可【kě】申【shēn】请国家助【zhù】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生【shēng】源地贷【dài】款【kuǎn】相关【guān】规定可申请国家生【shēng】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贷款【kuǎn】额度可按【àn】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què】定,最高贷款金额为【wéi】16000元;

5.针对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cì】性补贴【tiē】1000元;

6.针对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设【shè】定勤工俭学岗位,完【wán】成工作【zuò】考核后每【měi】人每月【yuè】发放补助300元。

第七章 中高职联合培养

第十二条 专业及培养形式

(一)专业名称:大数据【jù】与【yǔ】会计, 专业代码:530302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代码:440301

(二)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 二年

(四)办学地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果洛州职业技术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五)毕业证【zhèng】书【shū】获取:学生在【zài】玉【yù】树州【zhōu】职业技术【shù】学校、果洛州职业技术学【xué】校或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期满【mǎn】且学业合【hé】格【gé】后,由青海建筑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颁发全日制普【pǔ】通【tōng】高【gāo】等院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liù】)录【lù】取【qǔ】形式:通过单考【kǎo】单招考试达到我院录取条件【jiàn】,经录取【qǔ】后升入中高职联【lián】合培养班级学习【xí】。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havtc.edu.cn

招【zhāo】生办【bàn】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22、6256346、8125393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邮政编码:810012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