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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4:46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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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法律【lǜ】法规【guī】及【jí】教育部【bù】有关规定,结合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43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zé】,坚决执行【háng】招生政【zhèng】策规定和【hé】纪【jì】律【lǜ】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8年,国家公办全【quán】日【rì】制【zhì】普通高校,隶属湖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管【guǎn】理。学【xué】校位【wèi】于株洲【zhōu】市职【zhí】教大学城,环境优美,设【shè】施一流,全日制在校学生【shēng】17000余人。学校是【shì】首批全国党【dǎng】建【jiàn】工作示范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guó】家优【yōu】质专【zhuān】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黄炎【yán】培职业教育【yù】优秀学校、湖南【nán】省楚怡高水平学校A档【dàng】建设【shè】单位【wèi】、湖南【nán】省【shěng】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十【shí】四五”本科层【céng】次职业【yè】大学筹【chóu】建单位,湖南省【shěng】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连续七届)。

学校招生类别:历史类、物理类、职高对口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六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研【yán】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制【zhì】订等【děng】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zhāo】生组织【zhī】实施的日常工【gōng】作。

第七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校【xiào】纪委对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dū】检【jiǎn】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八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yù】厅政【zhèng】策规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学【xué】校【xiào】没有【yǒu】与任【rèn】何社会机构及人【rén】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构【gòu】招生【shēng】。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bǎo】考生录取的,考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bù】门【mén】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de】可向公安机关反【fǎn】映。

第九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zhāo】生违规【guī】的【de】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wéi】处【chù】理暂【zàn】行办【bàn】法》(教【jiāo】育部【bù】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行处理【lǐ】。欢迎考生【shēng】、家【jiā】长及【jí】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háng】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xiào】2024年【nián】面向24个【gè】省份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zhuān】业【yè】及相关类别,待我校【xiào】分省分【fèn】专业计划确定后【hòu】,以各省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gòu】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学制(年)
化学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46003
应用化工技术⊙50603
精细化工技术★50603
石油化工技术46003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46003
材料工程技术46003
制药与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生物技术46003
分析检验技术46003
化妆品技术46003
药品生产技术46003
药学54603
生物制药技术46003
机械工程学院数控技术46003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03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46003
化工装备技术★50603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46003
智能控制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46003
智能控制技术46003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3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50603
现代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46003
计算机网络技术★78003
软件技术78003
大数据技术46003
数字媒体技术46003
经济管理学院药品经营与管理46003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46003
大数据与会计35003
市场营销35003
商务贸易学院电子商务35003
现代物流管理35003
商务英语32003
说明:带⊙为省示范性特色专业,带【dài】★为省级精【jīng】品专业、省级【jí】特【tè】色专业或改革试点专业。所有【yǒu】专业收费为2023年标准,如有变动【dòng】以2024年【nián】物价部门下文规定为【wéi】准。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为英语,高考成【chéng】绩不低于80分【fèn】;体育类考生只招收篮球、男子足球、田【tián】径、跆【tái】拳道、乒乓【pāng】球、武术【shù】专【zhuān】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tiáo】  按【àn】教育部要求,实【shí】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gōng】开、择优录取【qǔ】。

第十四条【tiáo】  根【gēn】据各省投档【dàng】考生成【chéng】绩,专业录取按专业计划数,分数优【yōu】先【xiān】原则,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fèn】相同,则以考试院投档排【pái】名【míng】先后录取,当【dāng】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mǎn】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将随【suí】机调剂到未满【mǎn】计划的专业,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考【kǎo】生【shēng】,将予以退档;体【tǐ】育【yù】类考生的总分相同【tóng】,则以体育成绩高分优先【xiān】录取【qǔ】。进档【dàng】及专业安【ān】排认【rèn】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fèn】政策;投档比例按1:1设置;录取结束【shù】后不【bú】再退档。

第十五条  学院【yuàn】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的【de】规【guī】定,工科类专业肢【zhī】体不能有残障、纠正视力镜片不超过700度;化【huà】工类、生【shēng】物技【jì】术类、药学类、电气控【kòng】制【zhì】类专业不【bú】能色弱;工业过程自动【dòng】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分析检验技术【shù】专业不能色【sè】盲【máng】;食品生物【wù】技术、药【yào】品生产技术【shù】、生【shēng】物制药技术专业不能有【yǒu】传【chuán】染性疾病、嗅觉不灵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liù】条【tiáo】  按照国家相关【guān】资助政策规【guī】定,学【xué】校设立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对新生设立入学“绿色【sè】通道”,通过【guò】助学贷【dài】款等【děng】制度,积极为【wéi】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生提【tí】供帮助。

第十七【qī】条 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de】《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品【pǐn】德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shēng】考试时【shí】所采集的【de】信息,学生对提【tí】供【gòng】的信息真实性负【fù】责【zé】。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学校按【àn】照招【zhāo】生政策规【guī】定【dìng】对新生【shēng】报名资格、身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xù】及程序【xù】、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zhèng】明【míng】材【cái】料等进行复查复【fù】核。对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问题,学校将集【jí】中【zhōng】研究处【chù】理,凡属【shǔ】弄【nòng】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xū】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yáng】光【guāng】高【gāo】考”平台和【hé】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jiē】选【xuǎn】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róng】,如理【lǐ】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完【wán】整招【zhāo】生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一条 本章程适【shì】用【yòng】于我【wǒ】校【xiào】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湖南【nán】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如遇【yù】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公布【bù】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

邮政编码:412000

招【zhāo】生【shēng】咨询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537639

招生信息发布【bù】网【wǎng】址:http://www.hnhgzy.com/zsjy/

监督投诉电话: 0731-2253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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