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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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坚决执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xué】校是湖【hú】南【nán】省人民政府与【yǔ】国【guó】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xī】部高校基础【chǔ】能力【lì】建设工程”高【gāo】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xiàn】有【yǒu】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quán】国【guó】高校黄【huáng】大【dà】年式教师团队1个;博【bó】士后【hòu】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diǎn】(含专【zhuān】业学【xué】位授权类别)6个,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一流【liú】本【běn】科专【zhuān】业建【jiàn】设点14个;农业【yè】科学、工程【chéng】学、环境【jìng】生态学、材料科学【xué】、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6个学【xué】科进【jìn】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林业特岗、内地新疆高中班、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高水平运动队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校本科招【zhāo】生【shēng】分【fèn】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制【zhì】订等重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xué】校纪委【wěi】、监察专员办公室对【duì】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督【dū】检查,确【què】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dì】九【jiǔ】条 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hé】省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xué】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jī】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yǒu】合作、可以【yǐ】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de】,考生可第一【yī】时间向【xiàng】教育主管部【bù】门【mén】反映,遭受相【xiàng】关损失的可【kě】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shēng】政策和【hé】招生【shēng】纪【jì】律,对于招生违规的【de】考【kǎo】生【shēng】及工作人员,按《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hé】《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hào】)所【suǒ】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huān】迎考生、家长及社【shè】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除上海、港澳【ào】台地区【qū】外的全国30个【gè】省份【fèn】招生,按湖南省教育厅核【hé】准的招生【shēng】计划及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xiào】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编制【zhì】并报送招【zhāo】生来源计划。2024年【nián】学校招生专【zhuān】业计划【huá】以【yǐ】各省级【jí】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公布的为准【zhǔn】。
第十二条 预留计【jì】划【huá】使用:预留不超【chāo】过招生计划总数的【de】1%,使【shǐ】用时坚【jiān】持质【zhì】量优先、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用于生源【yuán】质量调控【kòng】及【jí】解决因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而需要增加计【jì】划【huá】等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如下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目录(大类包含专业名称) | 学院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选考科目要求(改革省) | 科类(非改革) |
1 | 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经济林)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36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 | 园艺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36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3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36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 | 土地资源管理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5 | 智慧林业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36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6 | 林学(陶铸实验班)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36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7 | 林学(林业特岗)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免费 | 物理+化学 | 理工 |
8 | 森林保护(林业特岗)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免费 | 物理+化学 | 理工 |
9 | 经济林(林业特岗) | 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4年 | 免费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0 | 生物科学类(含生态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4年 | 45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1 | 生物工程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2 | 生态学(陶铸实验班)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4年 | 45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3 | 生物技术(陶铸实验班)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4年 | 45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4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5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6 | 材料类(含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7 | 木结构建筑与材料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8 | 木材科学与工程(院士卓越班)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1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0 | 智能制造工程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1 | 车辆工程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2 | 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3 | 森林工程 |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24 | 物流管理 | 物流学院 | 4年 | 5000 | 物理 | 理工 |
25 | 物流工程 | 物流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 | 理工 |
26 | 供应链管理 | 物流学院 | 4年 | 5000 | 物理 | 理工 |
27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 | 理工 |
28 | 园林 | 风景园林学院 | 4年 | 3600 | 生物 | 文史/理工 |
29 | 建筑学 | 风景园林学院 | 5年 | 5900 | 物理 | 理工 |
30 | 城乡规划 | 风景园林学院 | 5年 | 5900 | 物理 | 理工 |
31 | 工业设计 |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32 | 环境设计 |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33 | 产品设计 |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34 | 视觉传达设计 |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35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36 | 土木【mù】类(含土木【mù】工程、城市【shì】地下空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yīng】用工程【chéng】) | 土木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37 | 工程力学 | 土木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38 | 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 | 理工 |
39 | 食品科【kē】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粮【liáng】食【shí】工程【chéng】、食品【pǐn】质量与安全)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0 | 林产化工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2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3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4 | 自动化 | 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5 | 应用物理学 | 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 | 4年 | 45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7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8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 4年 | 45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49 | 地理信息科学 | 前沿交叉学科学院 | 4年 | 4500 | 地理 | 文史/理工 |
50 | 人工智能 | 前沿交叉学科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51 | 测绘工程 | 前沿交叉学科学院 | 4年 | 59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52 | 会计学 | 商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3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4 | 农林经济管理 | 商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5 | 人力资源管理 | 商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6 | 金融学 | 经济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8 | 数字经济 | 经济学院 | 4年 | 5000 | 物理 | 理工 |
59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4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0 | 翻译 | 外国语学院 | 4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1 | 俄语 | 外国语学院 | 4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2 | 日语 | 外国语学院 | 4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3 | 朝鲜语 | 外国语学院 | 4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4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5 |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6 | 法学 | 法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7 | 知识产权 | 法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8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与音乐学院 | 4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9 | 音乐表演(声乐) | 体育与音乐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70 | 音乐表演(器乐) | 体育与音乐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71 | 舞蹈学 | 体育与音乐学院 | 4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72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班戈学院 | 4年 | 3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73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班戈学院 | 4年 | 3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74 |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班戈学院 | 4年 | 390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75 | 林学(中外合作办学) | 班戈学院 | 4年 | 37000 | 物理+化学 | 理工 |
注:专业【yè】选【xuǎn】考科目【mù】要求以生源省【shěng】级【jí】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zhǔn】;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wéi】准。 |
第十【shí】四条 音乐表演【yǎn】(器乐)专业限【xiàn】招统考主专业【yè】乐器种【zhǒng】类为:琵琶、二胡、中阮【ruǎn】、扬【yáng】琴、唢呐、小提琴、大提【tí】琴、低【dī】音提琴、钢琴、古筝【zhēng】(只招河北考生)、萨克斯(只招湖南、河北考生)、竹笛(只招湖南、甘肃考生);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舞蹈学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现代舞、中国舞。
第十五条 会【huì】计学、金融学、电【diàn】子信【xìn】息工程、林学【xué】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只录【lù】取填【tián】报该类志愿的考【kǎo】生【shēng】,要【yào】求外语成【chéng】绩【jì】不【bú】低于100分【fèn】,绝大部分专业课程采用全英【yīng】文教学和考核,学生【shēng】不得转专业,建议非【fēi】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考生务必查阅《中南林【lín】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2024年招【zhāo】生简【jiǎn】章【zhāng】》。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朝鲜语专【zhuān】业【yè】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zhāo】英语、日【rì】语【yǔ】语种考生,俄【é】语只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其【qí】它专业不限外语【yǔ】语种,但学校只【zhī】以【yǐ】英语作为【wéi】外语公共课【kè】安排教【jiāo】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各【gè】省份相关规【guī】定和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阅考生档案【àn】的【de】比例,原则上不超【chāo】过招生【shēng】计划的105%。
第十八条 进档和安排录取专【zhuān】业时【shí】,学校认可各【gè】省份的【de】政策加分(最【zuì】高20分)。政策【cè】加【jiā】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de】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lèi】型【xíng】。
第十九条 学校采【cǎi】用“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方式安【ān】排录取专业【yè】,专业【yè】志愿间不设专业【yè】级【jí】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zhì】未【wèi】录【lù】取满额的专【zhuān】业。
(一)普通类【lèi】专业:按【àn】投【tóu】档【dàng】成绩排【pái】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chéng】绩【jì】相同,则依【yī】次【cì】比【bǐ】较专业志愿顺序和语【yǔ】文、数学、外语【yǔ】成绩;若以上均相同,则综合比较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绩或会考成【chéng】绩及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jià】信息择优录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qū】考生【shēng】,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nèi】按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规【guī】则。
(二)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按生源省份的投档综合分【fèn】成绩(投档【dàng】成绩【jì】)排序确定录【lù】取专业。若生源省份未【wèi】明【míng】确投档【dàng】综合【hé】分成【chéng】绩(投档【dàng】成绩【jì】)计【jì】算规则的,美术类【lèi】按综合【hé】分成绩(即: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fèn】)*30%+专业统考【kǎo】成【chéng】绩*70%)排序【xù】录取,音乐和舞蹈类按专业统考【kǎo】成绩排【pái】序录【lù】取。同等条【tiáo】件下,依次比较【jiào】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fèn】)、语【yǔ】文、数【shù】学、外语【yǔ】成绩。
(三)体育类专业:文【wén】化和专业统考成【chéng】绩达到生源【yuán】省份相【xiàng】应控制分【fèn】数【shù】线,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xià】,依次比较【jiào】专【zhuān】业统考【kǎo】成绩和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贵州高考改【gǎi】革省份【fèn】,投【tóu】档时将由各省级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jiē】投档到专【zhuān】业。
第二十一条 林业【yè】特岗的录【lù】取工作按“第十九条 ”及上级【jí】部门当年有关【guān】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转专业【yè】。林业【yè】特岗【gǎng】生在校期【qī】间的学费、住宿【xiǔ】费、教材费等全免,按期毕业并通过考核后【hòu】即招录为【wéi】事业【yè】单位人员【yuán】,具【jù】体工作单【dān】位【wèi】由当地林业主管部【bù】门统筹安排。
第二【èr】十二条 高水【shuǐ】平运【yùn】动【dòng】队的录【lù】取【qǔ】工作按上级教育【yù】部门【mén】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shēng】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jiān】可自愿申请转专业【yè】,具体实施【shī】细【xì】则按照【zhào】中南林业【yè】科技大学【xué】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中心,建【jiàn】立【lì】“奖、贷【dài】、助、勤、补、免【miǎn】”和“绿色通道”在内【nèi】的资助体【tǐ】系,帮助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克服学【xué】习生活上的困难【nán】。对于家庭经济【jì】困难的【de】新生,可持录取通【tōng】知书【shū】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suǒ】在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yòng】助【zhù】学【xué】贷款,入学时通过学校【xiào】设【shè】立的“绿色【sè】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èr】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yù】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kǎo】试【shì】时所【suǒ】采集【jí】的【de】信息,学生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fù】责。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kǎo】生须按期到【dào】校办理入【rù】学【xué】手【shǒu】续,无正当理由超【chāo】过学校【xiào】规定的【de】入学报【bào】到日期不【bú】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yǔ】入学注【zhù】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rù】学【xué】后3个月【yuè】内,学【xué】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míng】资【zī】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xiàng】关证明材【cái】料等进行复查复【fù】核【hé】。对【duì】复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jí】中研究处理【lǐ】,凡属弄虚【xū】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qíng】节【jiē】严重或涉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shí】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guāng】高考【kǎo】”平台和【hé】学校官【guān】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duì】于各种【zhǒng】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shēng】。其解释权【quán】属【shǔ】于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公布【bù】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4100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623099、85623098
招生咨询邮箱:csuftzsb@csuft.edu.cn
招生信息【xī】发布【bù】网址:https://zs.csuft.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23099、856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