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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5:31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中南【nán】林业【yè】科【kē】技【jì】大学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jīn】、学校地【dì】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证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坚决执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实【shí】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xué】校是湖【hú】南【nán】省人民政府与【yǔ】国【guó】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xī】部高校基础【chǔ】能力【lì】建设工程”高【gāo】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xiàn】有【yǒu】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quán】国【guó】高校黄【huáng】大【dà】年式教师团队1个;博【bó】士后【hòu】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diǎn】(含专【zhuān】业学【xué】位授权类别)6个,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一流【liú】本【běn】科专【zhuān】业建【jiàn】设点14个;农业【yè】科学、工程【chéng】学、环境【jìng】生态学、材料科学【xué】、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6个学【xué】科进【jìn】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林业特岗、内地新疆高中班、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高水平运动队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校本科招【zhāo】生【shēng】分【fèn】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制【zhì】订等重大【dà】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xué】校纪委【wěi】、监察专员办公室对【duì】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督【dū】检查,确【què】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dì】九【jiǔ】条 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hé】省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xué】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jī】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yǒu】合作、可以【yǐ】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de】,考生可第一【yī】时间向【xiàng】教育主管部【bù】门【mén】反映,遭受相【xiàng】关损失的可【kě】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shēng】政策和【hé】招生【shēng】纪【jì】律,对于招生违规的【de】考【kǎo】生【shēng】及工作人员,按《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hé】《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hào】)所【suǒ】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huān】迎考生、家长及社【shè】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除上海、港澳【ào】台地区【qū】外的全国30个【gè】省份【fèn】招生,按湖南省教育厅核【hé】准的招生【shēng】计划及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xiào】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编制【zhì】并报送招【zhāo】生来源计划。2024年【nián】学校招生专【zhuān】业计划【huá】以【yǐ】各省级【jí】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公布的为准【zhǔn】。

第十二条 预留计【jì】划【huá】使用:预留不超【chāo】过招生计划总数的【de】1%,使【shǐ】用时坚【jiān】持质【zhì】量优先、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用于生源【yuán】质量调控【kòng】及【jí】解决因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而需要增加计【jì】划【huá】等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如下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招生专业目录(大类包含专业名称)学院名称学制学费(元/年)选考科目要求(改革省)科类(非改革)
1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经济林)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3600物理+化学理工
2园艺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3600物理+化学理工
3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3600物理+化学理工
4土地资源管理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5智慧林业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3600物理+化学理工
6林学(陶铸实验班)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3600物理+化学理工
7林学(林业特岗)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免费物理+化学理工
8森林保护(林业特岗)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免费物理+化学理工
9经济林(林业特岗)林学院、水土保持学院4年免费物理+化学理工
10生物科学类(含生态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年4500物理+化学理工
11生物工程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2生态学(陶铸实验班)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年4500物理+化学理工
13生物技术(陶铸实验班)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年4500物理+化学理工
1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5木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6材料类(含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7木结构建筑与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8木材科学与工程(院士卓越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20智能制造工程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21车辆工程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22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23森林工程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24物流管理物流学院4年5000物理理工
25物流工程物流学院4年5900物理理工
26供应链管理物流学院4年5000物理理工
27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院4年5900物理理工
28园林风景园林学院4年3600生物文史/理工
29建筑学风景园林学院5年5900物理理工
30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学院5年5900物理理工
31工业设计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32环境设计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33产品设计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34视觉传达设计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35家具设计与工程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36土木【mù】类(含土木【mù】工程、城市【shì】地下空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yīng】用工程【chéng】)土木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37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38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理工
39食品科【kē】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粮【liáng】食【shí】工程【chéng】、食品【pǐn】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0林产化工化学与化工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1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与化工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2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3通信工程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4自动化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5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4年4500物理+化学理工
4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数学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7软件工程计算机与数学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48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与数学学院4年4500物理+化学理工
49地理信息科学前沿交叉学科学院4年4500地理文史/理工
50人工智能前沿交叉学科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51测绘工程前沿交叉学科学院4年5900物理+化学理工
52会计学商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3市场营销商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4农林经济管理商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5人力资源管理商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6金融学经济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7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58数字经济经济学院4年5000物理理工
59英语外国语学院4年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0翻译外国语学院4年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1俄语外国语学院4年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2日语外国语学院4年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3朝鲜语外国语学院4年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4会展经济与管理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5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6法学法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7知识产权法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与音乐学院4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69音乐表演(声乐)体育与音乐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70音乐表演(器乐)体育与音乐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71舞蹈学体育与音乐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72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戈学院4年3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73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戈学院4年3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理工
74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班戈学院4年39000物理+化学理工
75林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戈学院4年37000物理+化学理工
注:专业【yè】选【xuǎn】考科目【mù】要求以生源省【shěng】级【jí】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zhǔn】;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wéi】准。

第十【shí】四条 音乐表演【yǎn】(器乐)专业限【xiàn】招统考主专业【yè】乐器种【zhǒng】类为:琵琶、二胡、中阮【ruǎn】、扬【yáng】琴、唢呐、小提琴、大提【tí】琴、低【dī】音提琴、钢琴、古筝【zhēng】(只招河北考生)、萨克斯(只招湖南、河北考生)、竹笛(只招湖南、甘肃考生);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舞蹈学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现代舞、中国舞。

第十五条 会【huì】计学、金融学、电【diàn】子信【xìn】息工程、林学【xué】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只录【lù】取填【tián】报该类志愿的考【kǎo】生【shēng】,要【yào】求外语成【chéng】绩【jì】不【bú】低于100分【fèn】,绝大部分专业课程采用全英【yīng】文教学和考核,学生【shēng】不得转专业,建议非【fēi】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考生务必查阅《中南林【lín】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2024年招【zhāo】生简【jiǎn】章【zhāng】》。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朝鲜语专【zhuān】业【yè】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zhāo】英语、日【rì】语【yǔ】语种考生,俄【é】语只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其【qí】它专业不限外语【yǔ】语种,但学校只【zhī】以【yǐ】英语作为【wéi】外语公共课【kè】安排教【jiāo】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各【gè】省份相关规【guī】定和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阅考生档案【àn】的【de】比例,原则上不超【chāo】过招生【shēng】计划的105%。

第十八条 进档和安排录取专【zhuān】业时【shí】,学校认可各【gè】省份的【de】政策加分(最【zuì】高20分)。政策【cè】加【jiā】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de】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lèi】型【xíng】。

第十九条 学校采【cǎi】用“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方式安【ān】排录取专业【yè】,专业【yè】志愿间不设专业【yè】级【jí】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zhì】未【wèi】录【lù】取满额的专【zhuān】业。

(一)普通类【lèi】专业:按【àn】投【tóu】档【dàng】成绩排【pái】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chéng】绩【jì】相同,则依【yī】次【cì】比【bǐ】较专业志愿顺序和语【yǔ】文、数学、外语【yǔ】成绩;若以上均相同,则综合比较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绩或会考成【chéng】绩及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jià】信息择优录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qū】考生【shēng】,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nèi】按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规【guī】则。

(二)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按生源省份的投档综合分【fèn】成绩(投档【dàng】成绩【jì】)排序确定录【lù】取专业。若生源省份未【wèi】明【míng】确投档【dàng】综合【hé】分成【chéng】绩(投档【dàng】成绩【jì】)计【jì】算规则的,美术类【lèi】按综合【hé】分成绩(即: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fèn】)*30%+专业统考【kǎo】成【chéng】绩*70%)排序【xù】录取,音乐和舞蹈类按专业统考【kǎo】成绩排【pái】序录【lù】取。同等条【tiáo】件下,依次比较【jiào】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fèn】)、语【yǔ】文、数【shù】学、外语【yǔ】成绩。

(三)体育类专业:文【wén】化和专业统考成【chéng】绩达到生源【yuán】省份相【xiàng】应控制分【fèn】数【shù】线,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xià】,依次比较【jiào】专【zhuān】业统考【kǎo】成绩和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贵州高考改【gǎi】革省份【fèn】,投【tóu】档时将由各省级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jiē】投档到专【zhuān】业。

第二十一条 林业【yè】特岗的录【lù】取工作按“第十九条 ”及上级【jí】部门当年有关【guān】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转专业【yè】。林业【yè】特岗【gǎng】生在校期【qī】间的学费、住宿【xiǔ】费、教材费等全免,按期毕业并通过考核后【hòu】即招录为【wéi】事业【yè】单位人员【yuán】,具【jù】体工作单【dān】位【wèi】由当地林业主管部【bù】门统筹安排。

第二【èr】十二条 高水【shuǐ】平运【yùn】动【dòng】队的录【lù】取【qǔ】工作按上级教育【yù】部门【mén】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shēng】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jiān】可自愿申请转专业【yè】,具体实施【shī】细【xì】则按照【zhào】中南林业【yè】科技大学【xué】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中心,建【jiàn】立【lì】“奖、贷【dài】、助、勤、补、免【miǎn】”和“绿色通道”在内【nèi】的资助体【tǐ】系,帮助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克服学【xué】习生活上的困难【nán】。对于家庭经济【jì】困难的【de】新生,可持录取通【tōng】知书【shū】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suǒ】在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yòng】助【zhù】学【xué】贷款,入学时通过学校【xiào】设【shè】立的“绿色【sè】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èr】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yù】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kǎo】试【shì】时所【suǒ】采集【jí】的【de】信息,学生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fù】责。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kǎo】生须按期到【dào】校办理入【rù】学【xué】手【shǒu】续,无正当理由超【chāo】过学校【xiào】规定的【de】入学报【bào】到日期不【bú】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yǔ】入学注【zhù】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rù】学【xué】后3个月【yuè】内,学【xué】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míng】资【zī】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xiàng】关证明材【cái】料等进行复查复【fù】核【hé】。对【duì】复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jí】中研究处理【lǐ】,凡属弄虚【xū】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qíng】节【jiē】严重或涉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shí】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guāng】高考【kǎo】”平台和【hé】学校官【guān】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duì】于各种【zhǒng】媒体节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shēng】。其解释权【quán】属【shǔ】于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公布【bù】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4100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623099、85623098

招生咨询邮箱:csuftzsb@csuft.edu.cn

招生信息【xī】发布【bù】网址:https://zs.csuft.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23099、856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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