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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19:31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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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一条 本【běn】章程适【shì】用于濮阳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tiáo】 濮阳职业【yè】技【jì】术学院招【zhāo】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和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工作【zuò】接【jiē】受纪检部门、考【kǎo】生【shēng】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787

第六条 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xué】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jì】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bì】业要求的,颁【bān】发【fā】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学校名称:濮阳【yáng】职业技【jì】术学院。证书种类【lèi】: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bì】业证【zhèng】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濮阳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设【shè】有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制【zhì】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zuò】中【zhōng】的重大事宜【yí】。

第十四条 濮阳【yáng】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在【zài】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小组领导下【xià】,具体负责【zé】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河南省,省外计划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审批为准。

(二)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

1.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审定【dìng】后上报,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wéi】准。

2.根据教育厅批复的年度【dù】招生【shēng】计划,基【jī】于我校办学条件及人才【cái】社会需【xū】求,合理【lǐ】分配普【pǔ】通高考招生计【jì】划【huá】、对口招【zhāo】生计【jì】划及分省招生计划【hu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shàng】级主【zhǔ】管部【bù】门公布为准。

第【dì】十【shí】七条 各批【pī】次【cì】招【zhāo】生计【jì】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zú】,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

第五章 录取

第【dì】十【shí】八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zhāo】生省份有关文【wén】件精神,本着【zhe】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的原【yuán】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严【yán】格执【zhí】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规定》中【zhōng】的相关【guān】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qǔ】,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mǎn】足时,按其【qí】第二专业【yè】志【zhì】愿【yuàn】录取,仍不能满足【zú】的【de】按其第三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以【yǐ】此【cǐ】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zú】时【shí】,对于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shēng】,将其调剂录取到【dào】计划未满的专【zhuān】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dàng】处理。同【tóng】分数的考生,按照【zhào】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dī】分择优【yōu】录取【qǔ】,若仍相同【tóng】,超计划的同分考生【shēng】均不予录【lù】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bàn】法进【jìn】行录【lù】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wài】语、综合的顺序,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tóng】分【fèn】考生均不予【yǔ】录【lù】取。若生【shēng】源省【shěng】份【fèn】有明确的【de】投档规【guī】则【zé】,按其投档规则【zé】执【zhí】行;若【ruò】无明确【què】投档规则,按我校录【lù】取规则投档。

3.体育类专【zhuān】业录取原则:采用平行志愿【yuàn】方式,按照河【hé】南省统一设【shè】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bàn】法【fǎ】进行【háng】录取【qǔ】,同分数的考【kǎo】生,按照语文、数【shù】学、外语、综合【hé】的【de】顺序【xù】,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fèn】考生均不予录【lù】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zé】,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àn】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4.对不符【fú】合【hé】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mǎn】又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给【gěi】予【yǔ】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duì】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kǎo】生所在省、直辖市、自【zì】治区招办【bàn】的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xiàn】男女【nǚ】比例【lì】。录取时外【wài】语语种不限,教学【xué】使用外语【yǔ】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yù】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fā】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zhǎn】和改【gǎi】革委员会河南【nán】省【shěng】财政厅河【hé】南省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biāo】准的【de】通知》(豫发改收【shōu】费[2020]456号【hào】)的文件精神,制定【dìng】收费【fèi】标准。其中,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中【zhōng】小学语文教【jiāo】育、学前教育、早【zǎo】期教育【yù】、大数【shù】据与会计学费为4000元/生·年,其余【yú】专业【yè】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中计算机应【yīng】用【yòng】技【jì】术、大数据技术学费为4600元【yuán】/生【shēng】·年,其余专【zhuān】业学费为4200元【yuán】/生·年;艺术类专业学【xué】费6000元/生·年。小【xiǎo】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与俄【é】罗斯南联【lián】邦大学的【de】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zhuān】科教育项【xiàng】目【mù】,学【xué】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住宿费标【biāo】准暂定:6人间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zuì】新政策执行【háng】。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nián】)、国家【jiā】助【zhù】学金(3300元/生·年)、校长奖【jiǎng】学金【jīn】(10000元/生•年)以【yǐ】及【jí】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最【zuì】高可享受【shòu】国家助【zhù】学贷款(16000元/生【shēng】·年),脱贫【pín】享受政策户【hù】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可【kě】享受国家助学金【jīn】(4000元/生【shēng】•年)。学校设有300多【duō】个勤工【gōng】助【zhù】学岗位,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入学“绿色通【tōng】道”。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wǒ】校对新生进【jìn】行全面复查【chá】,对违反【fǎn】招生有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shěng】教育【yù】厅【tīng】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liù】条 学【xué】校不委托任【rèn】何个【gè】人和机构【gòu】从事【shì】招生工作,对以濮阳职业技术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gòu】或【huò】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ruò】有【yǒu】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不【bú】一【yī】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zhāng】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shí】九【jiǔ】条 学校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xī】段249号(15路、25路、27路公【gōng】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

传真:0393-4677222

招生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电话:0393-4676359

邮编:457000

学校网址:http://www.p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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