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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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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zhí】业学院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主要包【bāo】含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fǎ】》《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bù】加强司法行【háng】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péi】养工作的【de】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教育主【zhǔ】管部门关【guān】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yuàn】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dìng】,为保证我院2024年招生工【gōng】作顺利进行,维【wéi】护我院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yì】,结【jié】合我院【yuàn】招生工作实际,制【zhì】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gōng】开透明【míng】、全【quán】面考核、综合【hé】评【píng】价【jià】、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三条 招生【shēng】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shì】部门、行政主管部【bù】门、纪【jì】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及其家长和社【shè】会各界【jiè】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jiǔ】条 学院地【dì】址:河【hé】南【nán】省郑州市郑【zhèng】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第十条【tiáo】 我院【yuàn】是河南省唯一一所【suǒ】公办全日制司法警【jǐng】官【guān】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shè】立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xiǎo】组,负【fù】责【zé】制定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具【jù】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tiáo】 2024年学院有刑事执【zhí】行、行政【zhèng】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zuì】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鉴定【dìng】技术、社区矫【jiǎo】正【zhèng】、司法信息【xī】技术、司法【fǎ】警务、法律【lǜ】事务、法【fǎ】律文秘、计算机应【yīng】用【yòng】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14个【gè】招生专业,其【qí】中刑【xíng】事执行、刑事【shì】侦【zhēn】查技术、行【háng】政执行【háng】和罪犯心【xīn】理【lǐ】测量与矫正【zhèng】技术4个【gè】专业为司法行政【zhèng】警察类专业。

第十【shí】五条 按照上级【jí】主管部门有关要【yào】求,结合【hé】学院生源【yuán】结构、往年【nián】录取情况等因素,科【kē】学分配招生【shēng】计划。

第十【shí】六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mù】等【děng】通过各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机构、学院招生【shēng】简【jiǎn】章、学院网站等形【xíng】式向【xiàng】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七【qī】条【tiáo】 按照生源所在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shēng】档案。加【jiā】分【fèn】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yuán】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制定的有关政策执【zhí】行。

第【dì】十八条【tiáo】 录取遵循“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原【yuán】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què】定录取专业,不设专【zhuān】业级差【chà】。考【kǎo】生专业【yè】志愿无法满足【zú】时,若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则调剂【jì】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则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九【jiǔ】条 若考生总成绩相【xiàng】同,则【zé】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听【tīng】力【lì】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qǔ】。

第二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tiáo】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安【ān】排在提前批次【cì】录取【qǔ】,其【qí】他专业安【ān】排在【zài】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高职高专批次专业不限【xiàn】男女比例【lì】。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yè】男女招生人【rén】数【shù】以上级主【zhǔ】管部门【mén】颁布【bù】的【de】为准。

第【dì】二【èr】十三条 报考高职高【gāo】专批次【cì】的考生身【shēn】体条件【jiàn】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的规定执行,没有【yǒu】其【qí】他特殊【shū】要求。

第二十【shí】四条 报考司法行政【zhèng】警察【chá】类专业的考生须通【tōng】过【guò】政治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面【miàn】试主要从报【bào】考【kǎo】动机、言语【yǔ】表达、身【shēn】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shí】考生是否【fǒu】适合从【cóng】事司法行政【zhèng】警察工作。

第二十【shí】六条 报考【kǎo】司法行政警察【chá】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按照《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的规定【dìng】执行外,还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lù】用体检通用标【biāo】准【zhǔn】(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wù】员录【lù】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fā】〔2010〕82号)。同【tóng】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tǐ】重【chóng】指数(单【dān】位【wèi】:千克/米【mǐ】2)在17.3至【zhì】27.3之间,女性在17.1至【zhì】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shǎo】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zhù】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jù】离【lí】和膝外【wài】翻胫骨内【nèi】髁间距【jù】离不超过7厘【lí】米,无足底弓【gōng】完全【quán】消【xiāo】失的扁平足【zú】,身【shēn】体无影响功能的【de】瘢痕,面颈部无瘢痕【hén】,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bú】超【chāo】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shù】后【hòu】有明显瘢痕。

对考【kǎo】生身高【gāo】、体【tǐ】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jiào】、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xiàng】目,由体检【jiǎn】医师严格按照【zhào】有关操作规范进行【háng】现【xiàn】场检查。体检现场实行【háng】全程录像【xiàng】。

(二)体能测试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

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

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可测【cè】次【cì】数:1次,合格标【biāo】准:男【nán】性≤4分【fèn】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可测次【cì】数:1次【cì】,合格标准:男性≥9次【cì】/分【fèn】钟,女性【xìng】≥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shàng】达标的【de】,体能测试【shì】结论为【wéi】合格。体能【néng】测试使用全自动高速体【tǐ】能测试【shì】摄录系统【tǒng】,实行全程录像。

第二十【shí】七条 如上级主管部【bù】门就司法行政警察类【lèi】专业招生工【gōng】作颁【bān】布新的规定,按【àn】最新文【wén】件执行。

第二十【shí】八【bā】条【tiáo】 录取结果按【àn】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mén】规定的【de】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gōng】布。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九【jiǔ】条 学院2024年收费标准依照豫发改收费【fèi】【2020】456号【hào】文【wén】件执行,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zhuān】业【yè】4200元【yuán】/生/年。住宿【xiǔ】费标准【zhǔn】暂定为六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diào】整,按【àn】照【zhào】政府最【zuì】新政策执行。代【dài】收【shōu】教材费600元【yuán】/生/年,按学年据【jù】实结算,多退少补。生活费用自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jìn】行入学【xué】体【tǐ】检【jiǎn】和【hé】资格复查。对弄【nòng】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bú】符合条件的新【xīn】生【shēng】,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dì】三十一条 学【xué】院【yuàn】建立以【yǐ】国家奖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为主【zhǔ】,校内资助为辅的多元奖励资助体系【xì】。

(一)国家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tè】别【bié】突出的二、三年【nián】级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jiā】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品学【xué】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励【lì】志【zhì】奖【jiǎng】学金,奖励标准为每【měi】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jīng】济【jì】困【kùn】难的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助学金【jīn】,资助【zhù】标准按困难程度确【què】定,平均资助标【biāo】准为【wéi】每生每【měi】年3300元,具体标【biāo】准在每【měi】生【shēng】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xiǎng】受本专科【kē】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3300元。

(四)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国家助学贷款分为【wéi】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shēng】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有【yǒu】贷款需求的学生可【kě】向【xiàng】就读高校学生【shēng】资助管理部门咨询【xún】办理【lǐ】高校国家助学贷【dài】款,或【huò】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bù】门咨【zī】询办理【lǐ】生【shēng】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yì】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应征【zhēng】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shōu】为军【jun1】士(原士官【guān】)、退【tuì】役后复【fù】学或入学的高等【děng】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zhù】学【xué】贷【dài】款【kuǎn】代偿、学费减【jiǎn】免。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guò】16000元【yuán】,超出标准部分不予【yǔ】补偿、代【dài】偿【cháng】或【huò】减免。

(六)学院奖学金【jīn】: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分三【sān】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nián】1000元,二等【děng】奖【jiǎng】学金每生【shēng】每学年【nián】800元,三【sān】等奖学【xué】金每生每学年【nián】500元【yuán】。

(七)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zī】助因突发情【qíng】况(包括因病、人【rén】身意外、自然灾【zāi】害等)导致家庭经【jīng】济【jì】出现临时【shí】性困难的学【xué】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佐【zuǒ】证材料,经【jīng】系部初【chū】审,学生资【zī】助管理中【zhōng】心复【fù】核后,上报【bào】学院学生【shēng】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fā】放补【bǔ】助。

(八)勤【qín】工助学:学院【yuàn】设【shè】有【yǒu】勤工助【zhù】学岗位,选聘家庭困难的学生【shēng】上岗【gǎng】,通过劳动取得【dé】合【hé】法报酬【chóu】,改【gǎi】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暂定为12元/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九)绿色通道【dào】: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新【xīn】生【shēng】如暂时【shí】筹集【jí】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xué】报到时,通【tōng】过学【xué】院迎新系统的【de】“绿色通道【dào】”模块,办理快【kuài】速入【rù】学手【shǒu】续【xù】。入学后【hòu】,学生【shēng】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指【zhǐ】导各系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助学【xué】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miǎn】等措【cuò】施给予资助。

(十)其【qí】他校内资【zī】助:我院【yuàn】针对原建【jiàn】档【dàng】立卡等困难【nán】学生开展【zhǎn】各类【lèi】“送温暖【nuǎn】”活【huó】动,包括:发放返乡补助、越冬补贴、慰【wèi】问困难学【xué】生家庭及假期留校【xiào】困难学生等,切实将【jiāng】精准资助落到实处。

如需详【xiáng】细了解上述政策【cè】,可登【dēng】录河南司法警【jǐng】官【guān】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nsfjy.edu.cn/info/1320/1128.htm)查看【kàn】。

第三【sān】十二条【tiáo】 学生完【wán】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quán】部课【kè】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hé】南司【sī】法警官职业学院”普【pǔ】通【tōng】高等教育【yù】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毕业生可参【cān】加专【zhuān】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yuàn】校的全日制本科【kē】生,可参【cān】加面向社会的行【háng】政、事业单【dān】位招录考试就业,也可通过公司、企【qǐ】业应聘就【jiù】业【yè】。

根据人力【lì】资源社会保障部、司【sī】法部、教【jiāo】育部、国家公【gōng】务员局【jú】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de】《关于进一步【bù】加强【qiáng】司法行政机关人【rén】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zuò】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wén】件精神【shén】,2024年录取的【de】司法行政警察类专【zhuān】业学【xué】生在毕业时,可参加我省【shěng】司法行【háng】政系统面向我院【yuàn】该类毕业【yè】生的公【gōng】务员招录,按【àn】照一定比例择优录【lù】用【yòng】为司法行【háng】政机关人民【mín】警察。

第【dì】三十四条 我院招生【shēng】章程经省教育【yù】厅审核,并【bìng】在【zài】教育部【bù】备案【àn】,内容可在教育部【bù】“阳光高考【kǎo】”平台(网址:http://gaokao.

chsi.com.cn)查询。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xù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shì】郑东新区金水【shuǐ】东【dōng】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lù】交叉口【kǒu】向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3760931

学院网址:https://www.hnsfjy.edu.cn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sān】十【shí】六条 我院【yuàn】没有【yǒu】设立任何【hé】分校,没有与任何学校【xiào】联合办学、没有委【wěi】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jìn】行【háng】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gè】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