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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43:57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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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dà】考生的合法权益【yì】,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和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

第二【èr】条【tiáo】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工作贯彻公【gōng】开、公【gōng】平、公正的原【yuán】则,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

第【dì】三条【tiáo】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bù】门【mén】、考【kǎo】生【shēng】、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校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第六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5,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计划等【děng】,讨论和决定【dìng】学校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dà】事宜。

第十一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jù】体【tǐ】负责漯河职【zhí】业技【jì】术学【xué】院专科招生日常工【gōng】作,学校没有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shì】招生工作。

第【dì】十二条 漯河职业技【jì】术学院纪检办公室负责对学【xué】校招生工作全【quán】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工【gōng】作公正【zhèng】、公平【píng】、公开【kāi】。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根据【jù】河南省教育厅【tīng】核准的年度招生【shēng】规模,结合学校发展规划【huá】科学编制【zhì】专业招生计划【huá】,具【jù】体【tǐ】招生专业与计划以【yǐ】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公布【bù】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计【jì】划与专业【yè】公布【bù】形式:一是详见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工作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的招生信【xìn】息。二是由学【xué】校【xiào】通过【guò】招生章程和学校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huì】公布【bù】。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dì】十五条 依据【jù】国家教育【yù】部最新颁布【bù】的有关文件精神【shén】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gōng】平的【de】原则,德智体美全面【miàn】考核,择优录【lù】取。

1.学校承【chéng】认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部【bù】门根据教育部【bù】相【xiàng】关政策【cè】给予【yǔ】考生的全国性高【gāo】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jiā】分值的有关规定。

2.学校【xiào】执行生【shēng】源所在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对【duì】所【suǒ】有进【jìn】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fèn】相【xiàng】同考生【shēng】,按【àn】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录取【qǔ】到【dào】计【jì】划未完成的【de】专业【yè】,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qí】做退【tuì】档处理【lǐ】。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shì】,按照【zhào】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jì】算办法进【jìn】行录取【qǔ】,成绩并列考【kǎo】生,依【yī】次【cì】按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外语【yǔ】语【yǔ】种的要求:除商务英【yīng】语、小学【xué】英【yīng】语教育2个专业只招收英语【yǔ】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yǔ】种。新生入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体检要【yào】求:考生【shēng】须身体健康,无传染【rǎn】性疾【jí】病,符合【hé】《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àn】要求参加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七【qī】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fā】展【zhǎn】和改革【gé】委【wěi】员会、河南省【shěng】财政【zhèng】厅、河南省教育【yù】厅三部门联合【hé】下发【fā】的豫【yù】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jì】术2个专业4600元/年.生),文【wén】史类专业3700元/年【nián】.生【shēng】(其中,大【dà】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电子商务3个专业4000元/年.生【shēng】),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其【qí】中【zhōng】,室内艺术设计专业6600元/年.生【shēng】)。住宿费【fèi】标准【zhǔn】暂定:6人间【jiān】700元【yuán】/年.生【shēng】,8人间5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àn】政【zhèng】府【fǔ】最新政【zhèng】策【cè】执行【háng】。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1.服【fú】兵役学费资助:自【zì】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cè】规【guī】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yè】后应【yīng】征入伍,可申请学费【fèi】补偿【cháng】或助【zhù】学贷款代偿,每【měi】人每年【nián】最【zuì】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shēn】请【qǐng】学费减【jiǎn】免,减免标【biāo】准按【àn】所【suǒ】学专业的【de】收费【fèi】标准执行,每人每【měi】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kuǎn】,也【yě】可在入学前到【dào】生源所在地县(区【qū】)学生【shēng】资助管理中【zhōng】心申请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每【měi】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zhù】学【xué】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gè】方面表现【xiàn】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jiā】奖学【xué】金,奖励【lì】标准为每【měi】生每【měi】年8000元【yuán】;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品学兼优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助学【xué】金: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资【zī】助标【biāo】准按困难程【chéng】度确【què】定,平【píng】均资助标准为【wéi】每生每【měi】年3300元;退役【yì】士兵均可【kě】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gōng】助学:学校设有【yǒu】勤工助【zhù】学【xué】岗位,优先安排家庭【tíng】特别【bié】困【kùn】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guò】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上述资助政【zhèng】策等均需由学【xué】生提出申请【qǐng】,经逐级评定或认定【dìng】、公示、确定【dìng】等程序,具体按【àn】学校有关制【zhì】度规【guī】定执行,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按规定程【chéng】序审批。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xīn】生审【shěn】查【chá】复查:新生报到时须携【xié】带录取【qǔ】通知书、考生档案、身份证【zhèng】、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的统一部署对【duì】新【xīn】生进【jìn】行审查复查。对在报【bào】名【míng】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wéi】纪违【wéi】规行为的考生,身体【tǐ】条【tiáo】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要求的【de】考生,取消入学【xué】资格【gé】。

第二十条【tiáo】 本章程以国家【jiā】法律【lǜ】、法规、规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为依据【j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èr】十二【èr】条【tiáo】 本章程由【yóu】漯河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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