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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37:04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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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wéi】护学【xué】校和【hé】考生合法【fǎ】权益,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厅【tīng】等有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工【gōng】作【zuò】。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原则。

第三【sān】条【tiáo】  学校【xiào】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考生、家长、新闻媒【méi】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校全称及代【dài】码:山东农业大学,10434。

第五条  学【xué】校地址:山东省【shěng】泰安市岱宗大街【jiē】61号【hào】。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E-mail:zsb@sd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jiǔ】条【tiáo】  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fù】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chóng】大【dà】事【shì】宜。

第十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gōng】作【zuò】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zuò】。

第十【shí】一条【tiáo】  学【xué】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jiàn】,统筹【chóu】考虑各【gè】省【shěng】份的【de】生源数量【liàng】、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děng】因素【sù】,结合近年【nián】来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bù】审核【hé】后,通过【gu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xué】校本【běn】科招生网站、学校本科招生报【bào】考指南等【děng】形式向【xiàng】考生【shēng】和社【shè】会公布。具【jù】体招生计划【huá】和专【zhuān】业以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为【wéi】准【zhǔn】。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四条  学校招【zhāo】生录取工作在教【jiāo】育部和【hé】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shí】五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jiāo】育厅或【huò】高招【zhāo】办有关规定比例提【tí】档【dàng】。

第十六条  考生思【sī】想品德【dé】考核须合格。我校对考生体检【jiǎn】标【biāo】准参照教【jiāo】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等【děng】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商【shāng】务英【yīng】语2个专业【yè】外语语种要求为英【yīng】语【yǔ】;食品【pǐn】质【zhì】量与安全(中英合作)、土地【dì】资源管【guǎn】理(中英合作)为英语授【shòu】课,建议非英【yīng】语语种考生谨慎报【bào】考;其余专【zhuān】业均不【bú】限制【zhì】应试外语语种【zhǒng】。

第【dì】十八条  对【duì】教【jiāo】育部和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我校【xiào】认可考生【shēng】具备的所有【yǒu】加分项目中【zhōng】最【zuì】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fèn】。该加分在【zài】投档【dàng】、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九条【tiáo】  我校所有专【zhuān】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xiàn】制。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shěng】份批次,除因专业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xiàn】、选考科目不【bú】符等特殊原因【yīn】,投档考【kǎo】生不退档【dàng】;非平行志愿,优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dì】一志愿【yuàn】生源不【bú】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shēng】中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àn】“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即对【duì】进档考生【shēng】按照投【tóu】档成绩【jì】(含政策加【jiā】分)从高【gāo】到低排序,依次视其【qí】所【suǒ】报专业【yè】(类【lèi】)志愿顺【shùn】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zhuān】业(类)志愿间不【bú】设分数级差。当考生【shēng】投档成绩无法【fǎ】满足【zú】所【suǒ】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若【ruò】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gēn】据考生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dào】招生计划有缺额【é】的【de】专业;若考生达不【bú】到报考专业要求【qiú】且不服从专业调剂【jì】或体检不符合专【zhuān】业【yè】要求,则作退档处【chù】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shēng】,若生源地规定了【le】位次【cì】确【què】定原则,按其规定执行【háng】;若未【wèi】规【guī】定位【wèi】次确定【dìng】原则,按照【zhào】语文【wén】和数学总成绩【jì】、语文或数学单【dān】科【kē】最高【gāo】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我校对【duì】实行高考选考科【kē】目【mù】的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kǎo】科目要求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bù】门的有关【guān】录取规【guī】定执【zhí】行。

3.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清”。

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录取规则

1.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bù】及【jí】省级【jí】主【zhǔ】管部门有关【guān】要求和学校当年相【xiàng】关类别招生简【jiǎn】章等【děng】文件规定执行【háng】。

2.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体育类【lèi】专业【yè】,使用【yòng】山东省美术、音乐、体【tǐ】育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shěng】教【jiāo】育厅相【xiàng】关【guān】规定在相应批次【cì】按综合分投档录【lù】取。对进档考生【shēng】,按照综合【hé】分从高【gāo】到低排序确定【dìng】录取【qǔ】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yè】成绩【jì】高者。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教【jiāo】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设【shè】中德合作【zuò】办学(许可证编号:MOE37DEA02DNR20030057O),招生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yì】、工商【shāng】管理、会计学【xué】三【sān】个本科【kē】专业,学制四年【nián】,四【sì】年学业全部【bù】在国内【nèi】修读,完【wán】成学【xué】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和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满足赴德学习条件的学生,可【kě】选择于第【dì】四【sì】年赴德【dé】学习【xí】,获取【qǔ】德方学位证书不以赴德学习为【wéi】必要条件。

经教【jiāo】育【yù】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xué】开设中英合作【zuò】办【bàn】学(批准书编【biān】号:MOE37UK2A20121342N),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yè】为土【tǔ】地资【zī】源【yuán】管【guǎn】理本科专业【yè】,学制四年,四年学业全部在国内【nèi】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shēng】,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zhèng】书、学士【shì】学位证【zhèng】书和英【yīng】国皇家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经教育【yù】部认【rèn】定审【shěn】批,山【shān】东农业大学开设中英合【hé】作办学【xué】(批准书编【biān】号【hào】:MOE37GB2A20101007N),招生专业为【wéi】食【shí】品质【zhì】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四年学【xué】业【yè】全部在国【guó】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h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y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shū】和【hé】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hòu】,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zhī】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chá】询【xún】。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xiào】后,按照有关【guān】规定进【jìn】行新生资【zī】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biāo】准【zhǔn】按照《山东【dōng】省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guān】于规范【fàn】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zhào】国家【jiā】和省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dì】二十【shí】七条  学校通过奖、勤【qín】、助、补、贷、免等多种【zhǒng】资助方【fāng】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xué】费减【jiǎn】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助【zhù】项目。资【zī】助条【tiáo】件【jiàn】和标准【zhǔn】由【yóu】学校根【gēn】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zhèng】厅、省【shěng】教育【yù】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de】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yǐ】及学【xué】校相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shí】八条  学【xué】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学【xué】籍管理规定等有【yǒu】关要求,符合毕业【yè】条件【jiàn】的【de】颁【bān】发【fā】山东农业【y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wèi】授予【yǔ】条【tiáo】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fā】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为山【shān】东农业大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méi】有委托任【rèn】何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gōng】作,请【qǐng】考【kǎo】生和家长【zhǎng】谨防【fáng】上当【dāng】。对【duì】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等【děng】活动的中介【jiè】机【jī】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xiào】以往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要【yào】求、规定【dìng】如与本章【zhāng】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为准;本章程【chéng】若有与国【guó】家有关【guān】政策不【bú】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

第三十一【yī】条  本章程【chéng】由山东农业大学【xué】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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