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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4:05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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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艺术类专【zhuān】业【yè】(除【chú】戏剧影【yǐng】视文学专业外【wài】)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xián】校区就读。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gāo】决策机【jī】构,统【tǒng】一领导学校招【zhāo】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zhī】和【hé】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fàn】大【dà】学纪委办【bàn】、监督检查【chá】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jì】检监察机【jī】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xiào】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dù】招生规【guī】模【mó】,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jìn】年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编【biān】制及使用【yòng】情况,科学、合理地【dì】编制学校本年度分【fèn】省分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shì】选【xuǎn】考科目要求【qiú】等详见【jiàn】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yìn】的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专业和【hé】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yǔ】种为英语【yǔ】,日【rì】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zhuān】业入学外语考【kǎo】试语种为【wéi】法语、英语【yǔ】,其他专业【yè】入学【xué】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fēi】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还需学习相应的语种)。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hé】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shēng】须据【jù】实【shí】上报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若隐瞒【mán】病情病史,学校【xiào】将【jiāng】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de】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yù】部相关规【guī】定给予【yǔ】考生的全国性【xìng】加分政策【cè】。学校原则上认可考【kǎo】生具【jù】备的所【suǒ】有【yǒu】加分项【xiàng】中最高分一【yī】项,且最高不【bú】超过20分。

依据【jù】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全国统【tǒng】一考试(秋季【jì】统一【yī】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各批次的投档【dàng】模式、相关政策和学校【xiào】实际【jì】情况确定调【diào】档比例。实【shí】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fèn】数【shù】优先的【de】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yè】志【zhì】愿之间不设专业【yè】级差分。

三、同【tóng】分【fèn】考【kǎo】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zé】(上【shàng】海考生若仍有同【tóng】分则参考考【kǎo】生综合【hé】素质评价信息【xī】)。

四、对考生所填的【de】专业【yè】均不能满足,且志【zhì】愿表【biǎo】上注明【míng】愿【yuàn】意调剂,并符【fú】合调剂专业【yè】的相关【guān】要求【qiú】的考生,将按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kǎo】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qǔ】到【dào】计划未满的【de】专业【yè】中(不再征求【qiú】考生意见【jiàn】)。

五、在平行志愿【yuàn】批次中,对完全【quán】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zhuān】业),体检、录取条【tiáo】件等不受【shòu】限制【zhì】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yǐ】录取,不会退档。

六、按照顺【shùn】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zhì】愿【yuàn】考生生源不足的【de】情况【kuàng】下,学【xué】校可接收【shōu】非第【dì】一【yī】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ruò】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zhì】愿【yuàn】考生生源【yuán】仍不足,将征集志愿【yuàn】。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yuàn】仍不足则将剩余计【jì】划【huá】调剂到其他省【shěng】份完成招生计划。

七、艺术类统【tǒng】考【kǎo】专业【yè】,统【tǒng】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xū】达【dá】到【dào】省级招办【bàn】划定的【de】艺术类本【běn】科最低录取控制线【xiàn】,按各省折【shé】算【suàn】出的艺术类投【tóu】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八、各省(市)其他录取相关未尽事宜,均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文【wén】科类专业(包括【kuò】文学、历史【shǐ】学、哲学【xué】、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xué】):每生每学年【nián】最高不【bú】超过6500 元。

理工体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体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 元。

艺术类【lèi】专业:普【pǔ】通【tōng】艺术类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最高不【bú】超过【guò】13000元;艺术类中外【wài】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gāo】不超过39000元。

普通中外合作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

普通中外合作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

(沪发【fā】改价调〔2023〕21号)(沪【hù】发改规【guī】范〔2023〕4号)(沪发【fā】改【gǎi】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每【měi】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fèi】(2003)56号][沪【hù】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cái】(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shàng】海市【shì】相关学生资助规定【dìng】,被【bèi】本【běn】校录取【qǔ】的【de】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tōng】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dìng】申请国【guó】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shì】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zhù】学岗位、特【tè】殊【shū】困难补【bǔ】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shí】,学【xué】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bāng】困助【zhù】学设施【shī】,如慈善爱心【xīn】屋、爱心家园等,根【gēn】据有关政策对困【kùn】难学【xué】生发放【fàng】学习和生【shēng】活【huó】用品,提供活【huó】动场所,开展各【gè】类【lèi】资助育【yù】人活动。学校承【chéng】诺:确保被本校【xiào】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jì】困难而【ér】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shēng】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qí】中【zhōng】中外【wài】合作专【zhuān】业【yè】录取的,只能在中【zhōng】外合【hé】作【zuò】专【zhuān】业范围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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