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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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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秋季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wǒ】校本科招【zhāo】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zhī】和实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shè】机【jī】构,负责【zé】学校本科【kē】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zuò】;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jiān】察工【gōng】作小组是我校【xiào】招生工作【zuò】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yī】、我校依【yī】据【jù】上【shàng】海市教育委员会核【hé】准的年度招生规【guī】模,结合学校【xiào】发展定位与【yǔ】办学条【tiáo】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编【biān】制及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dù】我校分省【shěng】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kǎo】科目要【yào】求等【děng】详见各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以【yǐ】下简称省招办)编【biān】印的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jì】划相【xiàng】关【guān】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印发【fā】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shí】上报健康【kāng】状况。若【ruò】隐瞒【mán】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xué】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de】规定执【zhí】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

1.考生【shēng】患有《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liè】出的六大类疾病【bìng】,学校不予录取【qǔ】。

2.考生患【huàn】有《指导意见》第【d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lán】、紫各种颜色中【zhōng】任【rèn】何一种颜【yán】色的【de】导线、按键、信号灯【dēng】、几何图形【xíng】者【zhě】,学校【xiào】不予录取(不含【hán】公共事【shì】业管理专业)。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fā】现【xiàn】不符合相【xiàng】关专业身体健【jiàn】康报考条【tiáo】件者,按照【zhào】《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部令【lìng】第【dì】41号)及《上海中【zhōng】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xué】校【xiào】按照各【gè】省【shěng】(区、市【shì】)投档规则和当年生【shēng】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学【xué】校调阅【yuè】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shàng】控制【zhì】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我校认可教【jiāo】育部以【yǐ】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guān】规定给予考【kǎo】生的全国性加【jiā】分政策。学【xué】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kě】考生具备的所有加【jiā】分项中【zhōng】最高分一【yī】项,且【qiě】最高不超过【guò】20分【fèn】。

3.进档【dàng】考生的专【zhuān】业录取规【guī】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bú】设级差分【fèn】。已【yǐ】进档考生【shēng】按投【tóu】档成绩由【yóu】高【gāo】到低排序,依次【cì】按考生所报专【zhuān】业【yè】志愿,进行专【zhuān】业录取【qǔ】。

4.专业录取【qǔ】时,投档成【chéng】绩相同,外语【yǔ】成绩高者优先;外语【yǔ】成绩【jì】相同【tóng】,语【yǔ】文【wén】成绩高【gāo】者优先;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数【shù】学【xué】成绩高者优先。

5.对投【tóu】档到我校但【dàn】未进入专【zhuān】业志愿【yuàn】、且【qiě】愿意【yì】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tóu】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yè】中【zhōng】予以调剂【jì】录取。高【gāo】考投档【dàng】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填报【bào】的专【zhuān】业志【zhì】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àn】不【bú】超过招生【shēng】计划剩余数【shù】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后生源仍不【bú】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de】招生计【jì】划调配至【zhì】生源充【chōng】足的省市安排录取【qǔ】。

三、高考改革【gé】有关省【shěng】市的【de】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guī】定为【wéi】准【zhǔn】。实行【háng】综合【hé】改革试点省市的【de】考生【shēng】,所报专业或专业【yè】组须符合我校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yào】求。

四、中医学(5+3一【yī】体化【huà】针【zhēn】灸推拿英【yīng】语方向)专业要求【qiú】外语高考【kǎo】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70%及以【yǐ】上【shàng】;药【yào】学【xué】(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gāo】考成【chéng】绩【jì】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学【xué】科“中【zhōng】医学【xué】、中药学”相关专业每生每学年81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hào】。

理工体类专【zhuān】业【yè】: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diào】〔2023〕21号。

文【wén】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yuán】,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药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22000元,沪价费〔2007〕38号、沪【hù】发改规范〔2023〕4号。

本硕连读、本博连读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校【xiào】本部:每【měi】生每学年1200元【yuán】,沪价【jià】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jiāo】委财〔2012〕11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hé】办【bàn】学【xué】,前两年住宿费按照【zhào】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第三【sān】年【nián】回校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校本部的标准。

本硕【shuò】连读、本博连读【dú】专业【yè】研究生阶段按照国【guó】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zhí】行【háng】。

中医学(屠呦【yōu】呦班)研究【jiū】生阶段住宿【xiǔ】费按照联合培养单【dān】位研究生住【zhù】宿费【fèi】的标准【zhǔn】。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rèn】真贯彻执行国【guó】家和上海市学【xué】生资【zī】助相关【guān】规【guī】定,实施新生绿【lǜ】色通道入学【xué】,并为【wéi】家庭经济困难新生【shēng】准备“爱心助学【xué】大礼包”,提供基【jī】本生活【huó】物质保障。学生入【rù】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guó】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校综【zōng】合奖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lì】多项【xiàng】社【shè】会类奖助学金【jīn】。中医学(屠呦呦班)研究生阶段【duàn】资助政【zhèng】策【cè】按照联合【hé】培养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我校承诺:确保被本【běn】校录【lù】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而辍学【xué】。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yào】求【qiú】,我校【xiào】秋【qiū】季统一考试【shì】招【zhāo】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jiān】察工作小组监督【dū】。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工作【zuò】日【rì】 8:30--11:00,13:30--16:00,双休日【rì】、节假日除外【wài】)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tcm.edu.cn

招【zhāo】生办官网:https://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zuò】日 8:30--11:00,13:30--16:00,双【shuāng】休

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中医学【xué】(屠呦呦班【bān】)为上【shàng】海【hǎi】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并【bìng】符合条件【jiàn】者,研究生【shēng】阶段【duàn】转【zhuǎn】入中国中医科【kē】学院学【xué】习,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yǔ】医学【xué】博士学位【wèi】。

2.中药学(创【chuàng】新班)本科毕【bì】业并符合条件者,转入上【shàng】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shēng】阶段【duàn】,达到毕业【yè】及学位授予要求【qiú】者,授予理学【xué】博【bó】士【shì】。

3.本【běn】章程中【zhōng】未尽事宜按上【shàng】海市教委《2024年上【shàng】海市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秋【qiū】季【jì】统一考试【shì】招生工作办法》(沪教【jiāo】委学【xué】〔2024〕19号)以及【jí】上海【hǎi】市教委、上海市教【jiāo】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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