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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57:25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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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hé】法【fǎ】权益,保证招生【shēng】工作顺利进行,更【gèng】好地推【tuī】进高校招【zhāo】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bàn】教育促进法【f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部令【lìng】第【dì】26号)和教育部、黑龙【lóng】江【jiāng】省教育厅的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校【xiào】实际情【qíng】况,制【zhì】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xué】校全称【chēng】为“黑龙江【jiāng】工程【chéng】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国【guó】标代【dài】码:13304,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yuàn】,主管部门为【wéi】黑龙江省【shěng】教育【yù】厅【tīng】。

第三条【tiáo】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黑龙江工【gōng】程学院【yuàn】昆仑【lún】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kē】招生工作。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学【xué】校纪【jì】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zhǔ】管部门监督【dū】,同时欢迎【yíng】考生和家长、新【xīn】闻媒体及【jí】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xiào】按【àn】照【zhào】服务【wù】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思路进行学【xué】科专业【yè】布局【jú】,现有8个系(部),涵盖管理学、文学【xué】、艺术学、工学四个学科门类,开设有16个本科专业。

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yī】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昆【kūn】仑旅游学【xué】院全日制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毕业证书(本科),对符合学【xué】位授【shòu】予条件的本科毕【bì】业生同时【shí】颁【bān】发黑龙江工【gōng】程学院昆【kūn】仑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xué】校【xiào】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相关【guān】部门负责人【rén】、教师组成的【de】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lǐng】导【dǎo】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zhāng】程、招【zhāo】生【shēng】政策、招生【shēng】计划【huá】,讨论决定【dìng】招生工【gōng】作重大事宜。同时,根据【jù】国家有【yǒu】关规定,学校成【chéng】立招生监察小【xiǎo】组,负责监【jiān】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gōng】正。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处是学【xué】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shè】机构,负责协调、处理【lǐ】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zhǔ】要【yào】职责是:

1.执行教育【yù】部【bù】、省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bù】门有关招生工作的【de】规定。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3.根据【jù】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政【zhèng】策要求,拟【nǐ】定每年【nián】的招生【shēng】计【jì】划,包括招生人数、招生【shēng】专业。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xún】工【gōng】作,实【shí】事求是地向考生和【hé】家长介绍学【xué】校情况【kuàng】和录取原则【zé】,不做【zuò】误导考生和家【jiā】长的宣传和承【chéng】诺。

5.做好网上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政策

第八条 学校结【jié】合学【xué】校发展规划【huá】、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cái】市场需求、学科发展【zhǎn】等因【yīn】素【sù】,面向全国制定2024年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huá】,在要求的时间内提【tí】交各【gè】省(自治【zhì】区)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并【bìng】向社会公布。具【jù】体招【zhāo】生【shēng】专业和招生【shēng】人数,以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wéi】准。学校【xiào】不设预留【liú】计划。

第九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dì】十一条【tiáo】 学校承【chéng】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qū】)确定的【de】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身高要求。

第十四条【tiáo】 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按【àn】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fā】的【de】《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xīn】文件精【jīng】神执行【háng】。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五条【tiáo】 学校【xiào】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计划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准的计划为准。依据教【jiāo】育【yù】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yuán】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z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的高低(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第十七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shù】类分类录取考【kǎo】生。分【fèn】专业录取【qǔ】时【shí】,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yè】志愿的具体情况,按投【tóu】档分数由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第一【yī】志【zhì】愿【yuàn】无法满足【zú】的按规定以第【dì】二【èr】志愿录取,仍不【bú】能【néng】满足的按其第三【sān】志愿录取,以此类【lèi】推。当考生所有专【zhuān】业志【zhì】愿【yuàn】均【jun1】不能满【mǎn】足,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将其【qí】随机调到【dào】录取未满专业;同分末段录【lù】取原则:文史【shǐ】类按照【zhào】语文、外语【yǔ】、文科综【zōng】合、数学成绩【jì】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qǔ】,理工类按【àn】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gāo】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shí】八条 艺术【shù】类考【kǎo】生必须参加生源省(自【zì】治区)艺术类【lèi】专业【yè】课考试,我校使用【yòng】生【shēng】源省份艺术类专业【yè】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zhuān】业【yè】课【kè】考【kǎo】试【shì】成绩,不【bú】再组织【zhī】专业课校考,在专业【yè】课省统考成绩【jì】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最【zuì】低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生【shēng】源省【shěng】(自治区【qū】)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按考生【shēng】投【tóu】档【dàng】分(含小数【shù】部分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若无具【jù】体要求,考生投档成【chéng】绩(含小数【shù】部分成绩【jì】)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pái】序确定【dìng】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tóng】,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cì】;如【rú】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jì】均相同【tóng】则【zé】比较【jiào】语文、外【wài】语【yǔ】、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xù】确定位【wèi】次。

第【dì】十九条 在【zài】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按照高【gāo】考综【zōng】合【hé】改【gǎi】革省份相关规【guī】定录取。进档考【kǎo】生,根据考生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bào】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qǔ】专业。

预录专业为物理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liǎng】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jì】、外【wài】语单【dān】科成【chéng】绩、首【shǒu】选【xuǎn】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mù】单【dān】科最【zuì】高成绩、再选科【kē】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录取【qǔ】;如仍相同,比较【jiào】考生志愿顺序,顺序【xù】在前者优先录【lù】取,志愿【yuàn】顺序相同则全部录【lù】取。

预录专业为历史类:依次按考生语【yǔ】文数学两科之和、语【yǔ】文单【dān】科最高成【chéng】绩、外【wài】语单【dān】科成绩【jì】、首选科目【mù】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jì】、再选科【kē】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pái】序录取;如【rú】仍相同,比【bǐ】较考生【shēng】志愿顺序,顺【shùn】序在【zài】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bù】录取。若考生填【tián】报【bào】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fú】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学【xué】校将做退档处【chù】理。

在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如我校【xiào】录取原则与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相【xiàng】关规【guī】定【dìng】不符,则按照高【gāo】考综合改【gǎi】革省份相关规【guī】定录【lù】取。

第【dì】二十条 我校【xiào】对进【jìn】档考生专【zhuān】业【yè】的安排不设【shè】置专业分【fèn】数级差【chà】,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de】分【fèn】数高【gāo】低、所报专业体检受【shòu】限及综合素质给予专业安【ān】排。

第二十一条【tiáo】 根据生源情【qíng】况调整招生【shēng】计划【huá】时,学校将【jiāng】向生源所在省【shěng】(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shěng】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jīng】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zhù】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所在生源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zhǔn】,或【huò】见【jiàn】我校当年【nián】度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和省教【jiāo】育【yù】厅的相关规【guī】定,设有国家【jiā】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duō】项奖学【xué】金【jīn】,奖【jiǎng】励品【pǐn】学兼优的学【xué】生;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kě】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xiào】协【xié】助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miǎn】息【xī】的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或入【rù】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按【àn】一【yī】定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三【sān】好”学生【shēng】、优【yōu】秀学生干部【bù】。

第六章 附 则

第【dì】二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zuò】的【de】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fǎ】规或上【shàng】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guó】家法律【lǜ】、法【fǎ】规【guī】和【hé】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dì】二十五条 本章程【chéng】解【jiě】释权【quán】归【guī】黑龙江工【gōng】程学院【yuàn】昆仑旅游学院,未【wèi】尽事宜可来电来函咨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官网及招生简章。

咨询电话【huà】:(0451)57906024   57901123  57906022   57906028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二龙山风景区

学院网址:http://www.kllyxy.com

邮编: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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