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28:00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哈尔滨【bīn】工【gōng】程【chéng】大学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xué】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xiàng】关法律和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ěr】滨工程大学【xué】(简称为【wéi】“哈工程”),英文译【yì】名为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缩写为【wéi】HEU),现隶属于【y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公办、全日【rì】制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国家【ji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150001。

第【dì】三条 学校的本科招生类别包【bāo】括普通类统招、国家【jiā】专【zhuān】项【xiàng】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jiā】民【mín】委贫困专项计划、内地【dì】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台湾学测生、港澳台联合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 哈尔滨【bīn】工程大学【xué】南安普顿海洋工【gōng】程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lì】的【de】中外合作【zuò】办学机构,包【bāo】含船舶与海洋【yáng】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xué】)、轮机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水【shuǐ】声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四【sì】个本科【kē】专业,学制四年(均在【zài】本校【xiào】就读)。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符合哈尔滨工程【chéng】大学南安普顿海洋【yáng】工程联合学院学【xué】士学位授【shòu】予【yǔ】条件的学【xué】生【shēng】,还【hái】将获得南安普顿【dùn】大学【xué】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xiào】设立本科【kē】招生委员【yuán】会和【hé】本科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zǔ】,审【shěn】议学校【xiào】本科招生【shēng】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并对【duì】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本【běn】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fù】责学校本科【kē】招生日常工作【zuò】。

第九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学【xué】校纪检【jiǎn】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jiān】督【dū】,同时欢迎【yíng】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shè】会各界参与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条 学校根【gēn】据教育部有关文件【jiàn】精神【shén】,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yuán】则【zé】,综【zōng】合考虑【lǜ】各省(区、市【shì】)生源数【shù】量及占全国生源总量比重、生【shēng】源质量、自身【shēn】办学条件、毕业【yè】生【shēng】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huá】总数的1%作为【wéi】预留计【jì】划,用【yòng】于调节各地【dì】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liú】计【jì】划坚持【chí】“集体决策、公【gōng】平公正、质量优【yōu】先”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二条 学【xué】校年度【dù】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gè】省【shěng】级招【zhāo】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国家专【zhuān】项计【jì】划、高校专项【xiàng】计划【huá】、国家民委【wěi】贫困【kùn】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gāo】中班、内地西藏【cáng】高【gāo】中【zhōng】班、台湾学测生、港澳台联合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少【shǎo】数民族预【yù】科班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jiā】及教育部有关文【wén】件和经【jīng】教育部审核备【bèi】案的专项招生【shēng】简【jiǎn】章执行。

第【dì】十四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shēng】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含各专业【yè】选考【kǎo】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gè】省级招生机【jī】构向【xiàng】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cì】,学【xué】校【xiào】录取时按各省(区、市)该【gāi】批次招生计划的100%-105%调档;实行顺序【xù】志愿的批次,学校【xiào】录取时按各省(区、市)不【bú】超过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20%调档。对【duì】于填报的【de】专【zhuān】业志愿不能满足,且【qiě】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投【tóu】档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lǐ】。

第【dì】十六条 学校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区【qū】、市),按【àn】照各省级【jí】招生机构的统一【yī】安排【pái】,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yuàn】后【hòu】仍未【wèi】完【wán】成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将调整至生源充【chōng】足的【de】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zé】上认可各省级【jí】招【zhāo】生机构根据教育部【bù】相【xiàng】关规定给【gěi】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kǎo】生如符合多项增【zēng】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zhī】取其中【zhōng】幅【fú】度【dù】最大的【de】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所有加分均不用于不【bú】做分【fèn】省计划的招生【shēng】类别。

第十八【bā】条 学【xué】校根据【jù】考生投档【dàng】成绩【jì】,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则分配专业【yè】,专业志愿【yuàn】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非【fēi】高考综合改革【gé】试点省份,按照高考总分(不含【hán】加【jiā】分)、数学、外语【yǔ】、语【yǔ】文、综合的【de】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kǎo】生【shēng】的专业;高考综合【hé】改革试点省【shěng】份,按照高考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外语【yǔ】、语文【wén】的顺序,优【yōu】先【xiān】分【fèn】配成绩【jì】高考生【shēng】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dì】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zhǔn】按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充规【guī】定和《哈尔滨工程【chéng】大学2024年【nián】本科招生体【tǐ】检【jiǎn】补充【chōng】规定》执行。具体要【yào】求可在学校【xiào】本科招生网查阅。

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不加试口语。

第二十二条 学【xué】校船【chuán】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轮机工【gōng】程(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水声【shēng】工程(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土木工程【chéng】(中外【wài】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zuò】办学)、材料物理(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主【zhǔ】要以英【yīng】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shēng】慎报。以上【shàng】专【zhuān】业均不加【jiā】试口语。

第二十【shí】三条【tiáo】 学【xué】校未来技【jì】术学院智慧海洋技术(未来领军)专业面【miàn】向国家【jiā】海洋强国战略和智慧海洋【yáng】未【wèi】来技术创新与产业发【fā】展选拔【bá】优秀学生,核工程与核技术【shù】(未来领【lǐng】军)、能源与动力工程(未【wèi】来领【lǐng】军)专业面向国【guó】家核能、动力领【lǐng】域未来创新发展招收优秀【xiù】学生【shēng】。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yī】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jiā】和学校有关规定【dìng】处【chù】理。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校按照教育部、黑龙【lóng】江省【shěng】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黑龙江【jiāng】省【shěng】发展和改革委【wěi】员会、黑【hēi】龙江【jiāng】省财政厅批复的项目与标【biāo】准【zhǔn】收取学费和【hé】住宿费。具体收费标【biāo】准【zhǔn】可在各省【shěng】级招【zhāo】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jí】学【xué】校信息公开网站查阅。

第【dì】二十六条 学校不【bú】委托【tuō】任【rèn】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shì】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zhǎng】谨防【fáng】受骗。

第二十【shí】七条 学校通【tōng】过哈尔滨【bīn】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wǎng】及时公布有关【guān】招生信息。本科【kē】招生网网址【zhǐ】:https://zsb.hrbeu.edu.cn,咨询电话:0451-82519740。学校纪【jì】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huà】:0451-8251961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guó】家法律、法规和上级【jí】有【yǒu】关政策相抵【dǐ】触,以国【guó】家法【fǎ】律【lǜ】、法规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èr】十【shí】九条 本章程【chéng】自公布之日起生【shēng】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rú】与本章程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wéi】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