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19:33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děng】法律法规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guī】定,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今【jīn】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kē】层次【cì】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xué】校地址:吉林省【shěng】四平【píng】市铁东区【qū】北门街道新春【chūn】社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园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tiáo】  学【xué】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de】教学内容,成【chéng】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děng】学【xué】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奖、助、补”的资助体系:

(一)奖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fǔ】各项奖学金外,学【xué】校设立【lì】优秀学生奖【jiǎng】学【xué】金

(二【èr】)助 学校拨【bō】专款设立勤工助【zhù】学、涉农【nóng】专业“知农爱农”专项助学金。

(三)补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rù】学前,学【xué】生【shēng】可向【xiàng】户【hù】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bù】门咨询并申请办理【lǐ】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家【jiā】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的新生如暂【zàn】时筹集不齐学费和【hé】住宿费,可在【zài】开学【xué】报到时,通过高校开【kāi】设【shè】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xué】手续【x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mén】根据学生【shēng】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bù】、国家【jiā】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制定并下【xià】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lù】取【q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开选拔、公【gōng】开【kāi】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jiā】教育部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zhāo】生【shēng】委【wěi】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jí】本章程【chéng】公布的有关规【guī】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文化课成【chéng】绩为【wéi】主要录取依据【jù】,德【dé】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kǎo】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jiào】接受各省【shěng】(区、市【shì】)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kǎo】生和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dū】。

2.投档【dàng】比【bǐ】例:按照顺【shùn】序志【zhì】愿投档的批【pī】次【cì】,学校【xiào】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fèn】投档【dàng】比例有【yǒu】特殊规【guī】定,按【àn】生源【yuán】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zhí】行。

3.院【yuàn】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zhì】愿”投档的各省【shěng】(区、市【shì】),按“分【fèn】数【shù】优先,遵【zūn】循【xún】志愿”的原【yuán】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tóu】档的各省(区、市),学校【xiào】优【yōu】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de】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yè】录取:采取【qǔ】“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zhì】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即先【xiān】按投【tóu】档分【fèn】从高到低排队【duì】,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de】专业志【zhì】愿顺序录取,如考生【shēng】分数未达到第【d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jí】看【kàn】是否达到第二专【zhuān】业志【zhì】愿【yuàn】录取分【fèn】数,以此类【lèi】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zhì】愿【yuàn】。对【duì】未能按专业志【zhì】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de】考生,按投档分【fèn】数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满【mǎn】并【bìng】符合专业【yè】培养要【yào】求的【de】专业,对未满足专业【yè】志愿且不服从调剂【jì】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

5.优【yōu】先级别:对同分考生,按各【gè】省【shěng】(区、市)确定【dìng】的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háng】择优专业【yè】录取。

6.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háng】“招生【shēng】计【jì】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加试要求: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9.面试要【yào】求:高速铁路【lù】客运服务专业入学时需参加面【miàn】试【shì】,如面【miàn】试不合格【gé】,可申请转到其他专【zhuān】业。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111

联系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十四【sì】条 此章程由学【xué】校负责解【jiě】释,未尽【jìn】事【shì】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