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本文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长【zhǎng】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奖学【xué】金、助学【xué】金【jīn】设置【zhì】情况,包括国家【jiā】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hé】校内资助,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yǒu】变【biàn】动,以【yǐ】学校最【zuì】新公【gōng】布的信息【xī】为准。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200元;三等1100。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fèi】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yǐ】及【jí】学费【fèi】减免标准,本专【zhuān】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yuán】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shēng】每【měi】人【rén】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shēng】每【měi】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guò】“绿色通道”办理入学【xué】手续,暂缓交【jiāo】纳学费。入学【xué】后,高【gāo】校【xiào】资助部门根据【jù】学【xué】生具体情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采取不同【tóng】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xué】费【fèi】补偿标准【zhǔn】,本【běn】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gāo】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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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对因家庭遭【zāo】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shì】件,造【zào】成经济【jì】特【tè】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xìng】补助。由各二级学院申报,校长办公 会审核决定。 | 无限制 |
校内助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1500 元范【fàn】围内确【què】定,可【kě】以【yǐ】分为 4 档。每年评【píng】选一次。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校内勤【qín】工助学固【gù】定【dìng】岗位【wèi】按月计酬,每生每月 480 元;校内勤工助学临【lín】时岗位【wèi】按小【xiǎo】 时计酬,每小时 12 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孤儿学杂费减免 | 学校对家庭【tíng】经【jīng】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的【de】孤【gū】儿等【děng】学生,减免一年或三年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 在校孤儿学生人数 | |
校内补助 | 残疾学生补助 | 学校每年按照 2000 元/人的标准发放补助 | 在校残疾学生人数 | |
孤儿学生学历提升补助 | 学校每年按照 18000 元/ 人的标准予以资助。 | 在校孤儿学生人数 | ||
学生住院医疗补助 | 因病【bìng】住院【yuàn】期间报销费【fèi】用在【zài】 7000 元以上的学【xué】生予以【yǐ】补助,学校每年按照 1000 元/人的标准发补助。同时,对患有重大疾病【bìng】的学【xué】生(如【rú】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报【bào】请校长办公会审【shěn】核批准后,给与【yǔ】患病【bìng】学生一次性 9-21 万元的补助。 | 实际因病住院报销费用在7000元以上的学生人数 | ||
特困生走访 | 每年寒暑【shǔ】假组织辅导员老师【shī】走访【fǎng】特困学生家庭,学校【xiào】按照 2000 元/人的【de】标准发【fā】放慰问金。 | 根据特困生情况推选并公示走访人选 |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zhǎng】沙市,学院前身为民【mín】政部长沙民政学【xué】校,创【chuàng】建于1984年,1999年更名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fǔ】共建【jiàn】、湖【hú】南【nán】省教育厅直属普【pǔ】通高等【děng】院校,全国【guó】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gāo】等职【zhí】业院校【xiào】之【zhī】一、国家【jiā】首批现【xiàn】代学徒制试【shì】点单位,全国【guó】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zhuān】业人才培训基【jī】地。2019年12月【yuè】,被教育部、财政部【bù】列入第二类【lèi】高水平学校建设单【dān】位【wèi】(B档)。9-21,被国家卫生健【jiàn】康委、全国老龄【líng】办授【shòu】予全国“敬老文明号【hào】”称号。